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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0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 年 4 月 28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 A11 栋 1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7.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8.   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本次会议上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仁寿先生、黄崇兴先生、张波先生将做

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3、4、5、6、8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股东

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需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提案2、3、4已经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7.00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

      8.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四、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

理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韩珍琳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 A11 栋 5 楼董事

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8

    2、投票简称:鹏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

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董事
     1.00                                    √
                 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监事
     2.00                                    √
                 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
     3.00                                    √
               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
     4.00                                    √
                 决算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
     5.00                                    √
                 预算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利润
     6.00                                    √
                 分配预案的提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
     7.00                                    √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会
     8.00                                    √
                 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