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8-1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2019 年
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对 2019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
如下专项说明:
1、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
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管理等;
2、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
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4、公司不存在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独立董事:许仁寿、黄崇兴、张波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