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深圳鹏鼎控股A11栋5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视讯及
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现场及
视讯方式出席的监事有柯承恩、苗春娜,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有臧秀清。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并发表
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
鼎控股《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