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 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 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收到了拟审议的议案材料,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并认真出色地完成 了公司 2019 年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许仁寿、黄崇兴、张波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