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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06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
栋1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芳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1 人,代表股份 1,828,450,3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3
人,代表股份 22,284,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1%。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计 34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0,734,7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80.0688%;其中中小股东 3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7,537,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82%。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3、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关联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
司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0,8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股数 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2%;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4,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反对股数 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1,850,733,1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 167,536,3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沈庆芳先生、游哲宏先生、黄崇兴
先生、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沈庆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452,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255,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6%。
    13.02   选举游哲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452,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255,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6%。

    13.03   选举黄崇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452,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255,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6%。

    13.04   选举龙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452,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255,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6%。

   1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许仁寿先生、张波先生、赵天旸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许仁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731,8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535,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4.02   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731,8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535,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4.03   选举赵天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731,8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535,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5、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柯承恩先生、臧秀清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柯承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50,731,9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7,535,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
    15.02   选举臧秀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849,985,2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166,788,4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雪雁律师、程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中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