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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20年培训情况报告2020-12-12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0年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鹏鼎控股的实际情况,认
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鹏鼎控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0 年 12 月 7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鹏鼎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7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创业板注册制等相关内容,从深交所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创业板注册制动态这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
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信
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强了上述人员对创业板
的注册制动态及最新发布的政策法规的理解,便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
适的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鹏鼎控股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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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包括:宁小波(保荐代表人)、张骁铂(持续督导专员)、于洋和李文辉。
    本次培训对象:鹏鼎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鹏鼎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
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创业板
注册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
识,加强理解了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加深了对资本市场新法规、新政策的理解,达到了此次培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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