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 票:公司 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为
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审议《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公告。股东深圳市信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益富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深圳市亨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且
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 A11 栋 1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7.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8. 审议《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9.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10. 审议《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11. 审议《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1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提案》;
13. 听取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上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仁寿先生、张波先生、
赵天旸先生、黄崇兴先生将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3、4、5、6、8、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3、4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
鼎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等相关公告。
提案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
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关联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需对本提案回避
表决。
提案10、11、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11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公告。关联股东深圳市信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益
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亨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提案10、
11、12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10-12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中,提案10表决通过是提案11、
提案1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赵天旸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向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鹏鼎控股《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对未被征集投
票权的提案可以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
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7.00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0.0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1.00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12.00 的提案 √
四、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
理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梅、韩珍琳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 A11 栋 5 楼董事
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8
2、投票简称:鹏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
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
1.00 √
工作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
2.00 √
工作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3.00 √
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决
4.00 √
算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预
5.00 √
算报告的提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
6.00 √
配预案的提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
7.00 √
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
8.00 √
师事务所的提案》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 √
-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提案》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0 及其摘要的提案》
《关于<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11.00 管理办法>的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
12.00 事宜的提案》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