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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2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 2022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
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
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金融衍生品
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仅限于实需背景之下,从事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
品的交易,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开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在 2022 年内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风险有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为境外企业,公司出口商品、进
口原材料主要使用外币结算,导致公司持续持有较大数额的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
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境外经营活动的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受汇率及
利率波动影响较大,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
2022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
    2.投资金额:具体额度为于 2022 年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
值外币金额),该额度在 2022 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
外汇掉期交易及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及基于以上金融衍生品之结构性商品等。
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4.投资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 2022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开
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该
额度在 2022 年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风险有: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
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仅限于实需背景之下,从事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
品的交易,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
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
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
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仅进行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并考虑评估交易商
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信用卓着、规模较大,并能提供专业资讯的金
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5、专人负责:由财务处作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办,并由具备金融衍生
品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交易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并对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评估,并报告财务总监。内
核及会计人员随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交易纪录,并由内核人员进行事后独立稽核。
当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上报风
险评估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实际的基础国际业务为背景,充分利用外
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
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
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
或损失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
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
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 2022 年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