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2023-04-2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鹏鼎
控股”)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5 日下发的《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02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
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
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
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3、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1-1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一............................................................................................................................ 3
问题二.......................................................................................................................... 50
其他问题...................................................................................................................... 65




                                                                1-2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臻鼎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控股)间接控制发行人 71.80%的股权,为发行
人的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第一大股东为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鸿海集团)全资子公司 Foxconn (Far East) Limited,报告期内鸿海集团无
实际控制人;鸿海集团在臻鼎控股 7 名董事会成员中仅占一席,从未对臻鼎控股
进行并表,仅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共减持发行人 1,655.78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 0.71%。2020
年 3 月 10 日,臻鼎控股收购先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丰通讯)100%
股权。先丰通讯从事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鸿海
集团等关联方存在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容户的销售
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 80%,其中苹果公司占发行人销售比例整体升高,
报告期各期均超过营业收入总额 50%,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为境外企业,
公司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导致公司持续持有较大数额的
美元资产和美元负债。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各生产厂区中,发行人使用 5 处无
权属证书房产,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使用 2 处无完善权属证书的
房产,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使用 1 处无权属证书房产,合计建筑面积
27.71 万平方米。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为 31,660.60 万元,包括对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的股权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界定为无实际控制人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
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认定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理由;(2)未来 6 个月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是否有进一步减持计划;(3)先丰通讯及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发
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采取的
拟解决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及有效性,相关安排的期限;说明募投项目是否新增
同业竞争,是否违反其公开承诺,独立董事是否对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
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是否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否
构成本次发行实质障碍;(4)说明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

                                   1-3
益安排,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鸿海集团是否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是否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5)结合行业特征、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
大依赖;(6)结合境外销售模式、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进口国的有关进出口政策等说明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以
及应对措施;(7)请发行人说明未取得部分土地、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
原因,相关不动产上产值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
权证的土地、房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取
得相关权证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8)说明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
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5)-(7)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2)(3)(6)(7),
请会计师核查(4)(6)(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界定为无实际控制人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相关认定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理由

    (一)发行人界定为无实际控制人依据是否充分、相关认定是否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理由

    1、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 216 条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
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
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

    根据《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1-4
 月 31 日,美港实业控制发行人 66.10%的表决权,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一致
 行动人集辉国际直接持有公司 5.70%股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臻鼎控股间接持有美港实业和集辉国际 100%的股
 份,合计间接控制发行人 71.80%的表决权,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法》第 216 条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
 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84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
 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
 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
 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
 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国台湾律师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臻鼎与鸿海之股本结构
 及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备忘录,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于 2011 年在台
 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 4958;报告期内,臻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为
 Foxconn (Far East)。根据臻鼎控股 2021 年年报披露的信息,截至 2022 年 4 月 2
 日,臻鼎控股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1     Foxconn (FarEast)                                      305,515,627   32.26%
 2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3,224,000    3.51%
 3     南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9,195,000    3.08%
 4     渣打国际商业银行营业部受托保管列支敦士登银行投资专户     18,703,000    1.97%
 5     渣打国际商业银行营业部受托保管富达基金投资专户           17,067,000    1.80%
 6     新制劳工退休基金                                         15,922,270    1.68%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708,000    1.66%
       渣打国际商业银行营业部受托保管利国皇家投资管理(亚洲)
 8                                                              13,916,000    1.47%
       有限公司投资专户
 9     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509,000    1.43%
 10    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受托保管梵加德集团公司经理之       8,746,710   0.92%


                                        1-5
                                                                                 股份数量      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梵加德新兴市场股票指数基金投资专户

                    报告期内,臻鼎控股的股东情况、董事构成情况及股东会召开情况如下表所
             示(以下简称“臻鼎控股控制权统计表”):

              股东会截止日股东情况            董事情况                           股东会情况
                                           Foxconn                                        臻鼎控
              第一大股东         Foxconn                                                           Foxconn (Far
召开日期                                     (Far              臻鼎控股    臻鼎控股出席
             Foxconn (Far           (Far             董事会                               股股东   East)占出席股
                                           East)董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代表
             East)持股数量       East)持             总人数                               大会出   东大会代表股
                                           事代表                名称        股份总数
                (股)            股比例                                                  席率      份总数比例
                                            人数
2019 年 6                                                      2019 年股
                   305,515,627    33.86%      1          7                   846,937,601 93.87%          36.07%
月 21 日                                                       东常会
2020 年 6                                                      2020 年股
                   305,515,627    33.86%      1          7                   829,341,246 91.92%          36.84%
月 19 日                                                       东常会
2021 年 7                                                      2021 年股
                   305,515,627    32.26%      1          7                   752,526,961 79.63%          40.60%
月1日                                                          东常会
2022 年 5                                                      2022 年股
                   305,515,627    32.26%      1          7                   759,477,231 80.37%          40.23%
月 31 日                                                       东常会

                    (1)Foxconn (Far East)所持股份占往年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总额
             的比例很难超过 50%,无法对臻鼎控股股东会形成有效控制

                    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22.1 条,代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
             之股东亲自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由法人股东代表人出席,应构成股东会之法
             定出席股份数。在满足前述法定出席股份数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
             章程第 22.5 条,除法律、章程大纲或章程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任何于股东会上
             提交股东决议、同意、确认或承认者,均应以普通决议(即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
             数同意)为之。

                    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11.3 条,下列涉及股东重大权益之议案,应有
             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东之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为之:

                    (a)变更其名称;

                    (b)修改或增加章程;

                    (c)修改或增加章程大纲有关公司目的、权力或其他特别载明之事项;或

                    (d)减少资本及资本赎回准备金。

                                                         1-6
    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11.4 条,下列涉及股东重大权益之议案,应有
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之出席,以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为
之。出席股东之股份总数不足前述定额者,得以有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
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a)将得分派之股利及/或红利及/或其他章程第 16 条所定款项拨充资本;

    (b)合并(除符合法律所定义之「合并」仅须特别决议即可)、股份转换或
分割;

    (c)缔结、变更或终止营业出租契约、委托经营契约或共同经营契约;

    (d)让与其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营业或财产;或

    (e)取得或受让他人的全部营业或财产而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影响者。

    如臻鼎控股控制权统计表所示,Foxconn (Far East)自身持股比例不能单独达
到臻鼎控股股东会的法定出席股份数。报告期内,臻鼎控股共召开四次股东会,
股东出席率最低为 79.63%,最高达到 93.87%,未出现 Foxconn (Far East)所持股
份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总额的比例超过 50%的情形。因此,Foxconn
(Far East)无法控制臻鼎控股股东会的决策。

    (2)Foxconn (Far East)仅向臻鼎控股委派一名董事,无法有效控制臻鼎控
股董事会

    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33.1 条,公司董事会,设置董事人数不得少于
五人,且不得多于九人。每一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得连选连任。于符合适用法
律规范及前述董事人数范围之前提下,公司得随时以特别决议增加或减少董事人
数。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51 条,董事会会议所需之法定出席人数,应为
过半数之董事。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48 条,董事会会议中之决议应至少
由多数赞成票之支持始为通过,票数相同时则为不通过。同时,臻鼎控股的公司
章程并未规定第一大股东指派的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中享有任何否决权。

    根据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34.1 条,公司得于股东会选任任何人为董事,
其得票数应依公司章程第 34.2 条(如下述)计算之。有代表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过半数之股东出席(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者,即构成选举一席以上董


                                   1-7
事之股东会法定出席股份数。臻鼎控股的公司章程第 34.2 条规定,独立董事及
非独立董事应合并选举,由股东以下述累积投票制选出(此条所规范之投票方式
下称“累积投票制”):

       (a)每一股东得行使之投票权数,为其所持之股份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
董事人数(包含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之数目;

       (b)股东得将其投票权数集中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
分配选举数名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c)相同类别之董事中,与董事应选出人数相当,并获得最多选票之候选
人,当选为董事;且

       (d)如有两名以上之董事候选人获得相同选票数,且当选人数超过董事应
选人数时,相同票数之董事应以抽签决定当选之人。如董事候选人未出席该次股
东会,会议主席应代其抽签。

       按照上述累积投票制的选举规则,Foxconn (Far East)所持股份表决权无法对
董事选任形成绝对控制。臻鼎控股于最近一次 2020 年改选董事(独立董事),其
改选前后董事及其当选权数如下表所示:

年度     董事职称                         姓名                        当选权数
        董事        沈庆芳                                           1,500,087,258
        董事        Foxconn (Far East)代表人:游哲宏                 1,143,882,214
        董事        Wide Choice Investments Limited 代表人:萧得望    249,740,584
2017 董事           黄秋逢                                            224,254,401
        独立董事    李钟熙                                            370,718,266
        独立董事    周志诚                                            317,632,159
        独立董事    徐东升                                            231,169,053
        董事        沈庆芳                                           1,197,960,182
        董事        Foxconn (Far East)代表人:游哲宏                  880,394,836
        董事        李钟熙                                            606,148,177
2020 董事           李定转                                            587,299,242
        独立董事    周志诚                                            347,376,988
        独立董事    简祯富                                            331,415,730
        独立董事    李启贤                                            320,376,055


                                         1-8
    从臻鼎控股控制权统计表及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Foxconn (Far East)在
臻鼎控股董事会中只拥有 1 席法人董事席位,仅向臻鼎控股指派了 1 名董事代表
人,占臻鼎控股非独立董事 4 席中的 1 席,未超过半数。因此,Foxconn (Far East)
无法有效控制臻鼎控股的董事会。

    (3)臻鼎控股前十大股东间不存在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

    根据臻鼎控股 2021 年年报,Foxconn (Far East)与其他臻鼎控股前十大股东
间不构成“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六号”规定的关系人。

    根据臻鼎控股的书面确认,Foxconn (Far East)未与其他股东达成任何一致行
动协议或表决权委托。

    根据中国台湾律师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臻鼎与鸿海之股本结
构及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备忘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臻鼎控股的第一大
股东为 Foxconn (Far East),Foxconn (Far East)系鸿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鸿海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郭台铭,但郭台铭所持股份占往年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额的比例远远低于 50%,无法对鸿海集团股东会形成
有效控制,同时,郭台铭在鸿海集团董事会中只拥有 1 席董事席位,未超过半数,
其所持股份表决权无法有效控制鸿海集团董事会,因此,郭台铭虽然是鸿海集
团的第一大股东,但依其所持股份表决权,其对鸿海集团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都无法形成有效控制,没有任何单一股东能够实际控制臻鼎控股或鸿海集团。

    综上所述, Foxconn (Far East)虽然持有臻鼎控股较大比例股份,但其对臻
鼎控股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中都无法形成有效控制。因此没有任何单一股东能够
实际控制臻鼎控股,进而认定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

    基于上述,发行人认定无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8 年至 2022 年
的《年度报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
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

                                    1-9
     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均相应披露其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符合
     境内上市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按照境内上市相关规则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按规
     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6 个月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进一步减
     持计划

         根据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的书面确认,“自发行人本次发行问
     询回复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未来 6 个月内无进一步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三、先丰通讯及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
     务,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采取的拟解决同业竞争具体措
     施及有效性,相关安排的期限;说明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是否违反其
     公开承诺,独立董事是否对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是否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实质障碍

         (一)先丰通讯及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
     业务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先丰通讯及臻鼎控股控制的除美港实业及其子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同业竞争关系
                                             半导体芯片载板、封装、测试及销售
 1      台湾臻鼎                                                                    无
                                             业务
 2      Monterey                             控股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3      Coppertone                           控股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4      集辉国际                             控股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5      FAT Holdings Limited                 控股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Zhen Ding Technology Singapore       控股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6
        Private Limited
        Zhen Ding Technology India
 7                                           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Private Limited
        Zhen Ding Developer India            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8
        Private Limited
        Leading Interconnect International
 9      Limited                              半导体芯片载板销售业务                 无
        (“礼鼎国际”)
 10     碁鼎科技秦皇岛有限公司               半导体芯片载板、封装及测试业务         无

                                                1-10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同业竞争关系
       (“碁鼎科技”)

 11    礼鼎半导体                   半导体芯片载板、封装及测试业务          无
       礼鼎半导体科技秦皇岛有限公司 制造公司,半导体芯片载板、封装及
 12                                                                         无
       (“礼鼎秦皇岛”)           测试业务
       淮安嘉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                                 建筑的业务开发,目前无实际经营          无
       (“嘉维实业”)
                                                                       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
 14    先丰通讯                     多层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及销售     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已委托发
                                                                       行人经营管理
 15    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无

       1、发行人与臻鼎控股控制的除先丰通讯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况

       根据上表,臻鼎控股控制的存在实质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中,台湾臻鼎、礼鼎国际、碁鼎科技、礼鼎半导体、礼鼎秦皇岛主要从事半
  导体芯片载板、封装及测试等相关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业务在
  产品用途、主要客户、产品规格、原材料及生产制程上均有较大差异,不存在与
  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嘉维实业的主营业务为建筑的业务开发,目
  前无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亦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2、发行人与先丰通讯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为主要从事各类印制电路板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的专业
  服务公司,专注于为行业领先客户提供全方位 PCB 产品及服务。按照下游应用
  领域不同,发行人的 PCB 产品可分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以及
  汽车、服务器及其他用板等。

       先丰通讯系中国台湾的车用雷达板制造商,主要产品为车用雷达天线板,
  其他产品包括服务器及通讯基站领域的 PCB 产品,相关产品系先丰通讯被臻鼎
  控股收购前的既有产品。

       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主营产品属于不同的印制电
  路板产品,应用于不同的下游领域,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具体分析如下:


                                       1-11
    (1)臻鼎控股收购先丰通讯为特定背景下的商业行为,具有合理性

    先丰通讯系中国台湾的车用雷达板制造商,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先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7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          中国台湾
生产经营地      中国台湾
                ①多层印刷电路板之设计加工制造及买卖。②单、双面印刷电路板之
                设计加工制造及买卖。③电子组件之设计加工制造及买卖。④智慧卡、
                记忆卡之设计加工制造及买卖。⑤前项有关材料零组件之代理及买卖。
经营范围        ⑥有关进出口贸易业务。⑦CC01070 无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⑧
                F113070 电信器材批发业。⑨ZZ99999 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
                止或限制之业务。

    2019 年末,市场上出现了收购先丰通讯业务及资产的商业机会,但受限于
当时整体政治、经济环境影响,并根据中国台湾律师出具的《鹏鼎跨境收购先丰
通讯之适用法令及审批程序》备忘录(以下简称“收购备忘录”),发行人跨境收
购先丰通讯在中国台湾地区陆资审批程序上存在客观法律障碍。

    根据收购备忘录:一、“《企业并购法》”仅容许 1、中国台湾公司与中国台
湾公司之间,以及 2、中国台湾公司与其他国家公司之间的并购,未开放中国台
湾公司与中国大陆公司之并购,故鹏鼎控股无法并购先丰通讯。二、“《台湾地
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亦不允许陆资公司以并购的方式投资中国台湾上
市柜公司。三、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第 4 条第 1 项第 1
款规定……,向中国台湾投审会等相关机关申请核准,但若鹏鼎控股拟并购先
丰通讯,中国台湾投审会应不会核准。四、……中国台湾投审会系重申其向来
禁止陆资公司直接或间接透过其他国家或地区公司依与中国台湾上市(柜)、兴
柜公司进行并购之立场。五、先丰通讯在完成股份转换后已非上市柜公司,理
论上,陆资公司可以进行投资或并购。如陆资公司拟并购先丰通讯,需依相关
规定于事前申请中国台湾投审会的核准。惟基于中国台湾律师对中国台湾投审
会目前实务审查陆资投资及并购案的了解,鹏鼎控股向中国台湾投审会申请并
购先丰通讯并取得控制权,自完成股份转换后迄今均将面临非常大的困难。

    因此,在发行人短期内无法收购先丰通讯的情况下,若失去本次收购机会,
公司将失去拓展重点行业的战略机遇,不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实施和保护股东长
期利益。故为把握商业机会及受客观法律障碍限制,由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

                                    1-12
    先行收购先丰通讯。

           综上,臻鼎控股收购先丰通讯为特定背景下的商业行为,具有合理性。

           (2)尽管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相关业务在双方
    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存在显著差异

           ① 发行人汽车及服务器板收入占比均低于 1%,无通讯基站板量产收入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报告期内占主营
    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9.54%、99.27%、99.13%。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及服务
    器板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低于 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通讯用板        2,267,359.87     62.65%    2,198,304.94       66.01%    2,198,958.26     73.69%
消费电子及计
                1,320,145.62     36.48%    1,107,623.88       33.26%     771,496.13      25.85%
算机用板
其他产品用板
(包含汽车及       31,803.38      0.88%      24,435.55         0.73%      13,789.45      0.46%
服务器板)
    合计        3,619,308.88     100.00%   3,330,364.37       100.00%   2,984,243.83    100.00%

           ② 先丰通讯汽车、服务器及通讯基站板业务收入占比在 90%以上

           先丰通讯的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汽车、服务器、通讯基站等领域的印制电路板,
    未生产销售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

           报告期内,先丰通讯营业收入按应用领域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汽车板             66,647.68     54.19%      64,160.07        51.66%       51,684.80     40.69%
服务器板           27,269.46     22.17%      26,398.70        21.25%       41,181.82     32.42%
通讯基站板         27,865.11     22.66%      27,984.95        22.53%       22,441.78     17.67%
其他产品用板        1,207.89      0.98%       5,657.96         4.56%       11,708.38      9.22%
    合计          122,990.14   100.00%      124,201.68 100.00%            127,016.78    100.00%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财务数据按

                                            1-13
照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汇率,即新台币:人民币=1:0.22 计算,下同

       综上,发行人汽车及服务器板收入占比均低于 1%,无量产通讯基站板收入;
而先丰通讯汽车、服务器及通讯基站板收入占比在 90%以上。因此,尽管先丰通
讯与发行人在汽车、服务器板业务上存在相似的情形,但相关业务在双方收入
结构中的比重存在显著差异。

       (3)尽管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同类收入或者
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远未达 30%

    报告期内,先丰通讯同类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先丰通讯整体
营业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先丰通讯汽车及服务器业务收入①           93,917.14       90,558.78        92,866.62
先丰通讯营业收入②                      122,990.14      124,201.68       127,016.78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③                  3,619,308.88    3,330,364.37      2,984,243.83
占比(①/③)                                 2.59%          2.72%            3.11%
占比(②/③)                                 3.40%          3.73%            4.26%

    2020 年至 2022 年,先丰通讯各期毛利均呈现负数,故毛利不具备对比的意
义。

    因此,先丰通讯整体规模与发行人差距较大,同类收入或者毛利占发行人主
营业务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远未达 30%,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

    (4)尽管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汽车板产品在产
品特性、核心技术、原材料、产线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服务器板方面,
发行人和先丰通讯的产品较为类似,但两者独立自主开展业务和满足客户不同
市场区域的产地要求,未直接产生利益冲突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报告期内,汽车
及服务器板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低于 1%;发行人尚无量产的通讯
基站板收入。先丰通讯的主要产品为汽车、服务器及通讯基站板;先丰通讯无
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业务。发行人与先丰通讯的汽车板及服务器


                                       1-14
板业务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a. 汽车板业务

     汽车板应用领域类型众多,包括应用在汽车发动机管理系统、汽车仪表系
 统、汽车照明系统、车身电子系统、导航系统、娱乐系统等汽车部件的印制电
 路板。

     发行人汽车板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占比均小于 1%,目前仍处
 于逐步起量阶段。发行人现有汽车板业务包括传统汽车板及 ADAS 控制器板。
 传统汽车板包括应用于车身电子系统、动力控制系统等传统汽车电子领域的
 PCB 产品。ADAS 控制器板指服务于新兴智能驾驶 ADAS 产品信息处理及高速运
 算需求的汽车板产品,是近年随着汽车智能驾驶发展所出现的产品,市场尚处
 于前期开发设计阶段,发行人从 2021 年起逐步完成送样试产,于 2022 年 9 月
 正式量产 ADAS 控制器板产品。

     先丰通讯的汽车板业务系其主要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各期汽车板收入占比
 分别为 40.69%、51.66%、54.19%。先丰通讯现有汽车板业务产品主要为雷达
 天线板,主要用于高频讯号发射接收使用。

     传统汽车板部分,发行人的传统汽车板主要应用于车身电子系统、动力控
 制系统等传统汽车电子领域,先丰通讯的雷达天线板主要应用于汽车智能驾驶
 系统的雷达产品中,两者面向汽车中不同的应用领域且产品差异较大,不存在
 替代和竞争关系。

     ADAS 控制器板部分,发行人的 ADAS 控制器板与先丰通讯的雷达天线板虽
 均面向汽车智能驾驶系统,但两者在产品特性、核心技术、原材料、产线设备
 等方面亦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发行人                               先丰通讯
主要产品   ADAS 控制器板                            雷达天线板
产品类型   高速板                                   高频板
产品功能   服务于 ADAS 控制器的信息处理及高速运算   高频讯号的发射及接收
  板层     8-20 层板                                5-10 层板
  设计     HDI 设计                                 通孔设计
核心技术   高阶多层 HDI 技术及厚板工艺              雷达高频混压技术

                                    1-15
                          发行人                      先丰通讯
           高耐热、低损耗的高速材料          介电常数小且稳定的高频材料
原材料
           (HDI FR-4 材料)                 (铁氟龙/陶瓷材料)
                                             混压设备、铁氟龙材料专用钻孔
产线设备   镭射机、背钻机、VCP 填孔等
                                             设备、专用电镀设备等

     产品类型方面,ADAS 控制器板主要服务于 ADAS 控制器的信息处理功能及
高速运算需求,产品类型为高速板;而雷达天线板主要负责发射及接受高频讯
号,产品类型为高频板,两者功能和类型不同。

     设计架构方面,发行人的 ADAS 控制器板需要处理及运算更多的信息,I/O
数更多,为增加线路及优化布线,多采用厚板 HDI 的设计,L3 等级 ADAS 控制
器板已采取 3 阶以上 HDI 及 12 层以上板厚设计;而先丰通讯的雷达天线板更
侧重信号的传输,信息密度相对较小,在架构上主要为 5-10 层的通孔设计。
通孔板与 HDI 板结构对比示意如下:




     原材料方面,发行人的 ADAS 控制器板主要采用高耐热、低损耗的高速材
料(HDI FR-4 材料)以实现信息的高速运算,而先丰通讯主要采用介电常数
小且稳定的高频材料(铁氟龙/陶瓷材料)以保证信号传输的速度与稳定,二
者原材料存在本质差异。

     产线设备方面,发行人的产品采取厚板 HDI 的设计,相比于通孔设计需要
额外的 HDI 工艺流程及镭射等设备,及采用适合高层设计的高转速钻孔设备等;
而先丰通讯采用铁氟龙特殊材料等,需要铁氟龙材料专用的中低转速钻孔机、
专用电镀设备及混压设备等。

     因此,发行人的 ADAS 控制器板与先丰通讯的雷达天线板属于不同类型的
PCB 产品,在产品特性、核心技术、原材料、产线设备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1-16
 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b. 服务器板业务

     在服务器板方面,报告期内,服务器板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
 低于 1%;发行人和先丰通讯的产品较为类似,但两者独立自主开展业务和满
 足客户不同市场区域的产地要求,未直接产生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先丰通讯在服务器领域存在少量重叠客户,主要系客
 户内部对于全球供应链之分布具有特定要求,对于在中国大陆境内与境外的采
 购有具体比例分配需求,故发行人和先丰通讯向客户提供的产品中存在部分重
 合的情况。

     上述产品及客户重合情况主要系客户内部因全球供应链分布而产生的特
 殊需求,而非系对同一客户的竞争关系,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

    (5)发行人与先丰通讯独立自主开展业务,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

    先丰通讯系臻鼎控股于 2020 年收购的中国台湾上市公司,发行人与先丰通
讯的股权不存在承继关系或交叉关系,双方独立发展。在资产方面,先丰通讯
主要经营地为中国台湾,发行人主要经营地为中国大陆,发行人和先丰通讯各
自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各自合法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
产,各自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双方的资产相互独立。

    在研发方面,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即设有研发处,负责拟定公司技术开发策
略及发展方向、落实与生产制造进行整合、执行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以技术
及创意提高公司价值与竞争力。先丰通讯拥有其独立的研发团队负责产品开发,
发行人与先丰通讯的研发体系互相独立,不存在研发人员混用的情形,并独立
享有自身的核心技术。

    在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方面,发行人已构建独立完整的销售体系,具有独
立的销售团队,不存在共享销售渠道的情形。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
长期以来与供应链公司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关系,不存在与先丰通讯共享采购渠
道的情形。双方的销售渠道与采购渠道互相独立。



                                 1-17
    综上所述,除先丰通讯外,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
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相关业务
在双方收入结构中的比重存在显著差异;同类收入或者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
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远未达 30%;存在相似业务的情形中,双方的汽车板产品在
产品特性、核心技术、原材料、产线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服务器板方面,
发行人和先丰通讯的产品较为类似,但两者独立自主开展业务和满足客户不同
市场区域的产地要求,未直接产生利益冲突。因此,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采取的拟解决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及有效性和相关安排的期限

    发行人(作为乙方)与臻鼎控股(作为甲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签署《臻
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合作协议》,
其具体约定如下:

    “甲方同意在其监督之下,委托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乙方在甲方的批
准或授权或决定的范围内对先丰通讯的业务、营运等日常事务展开下述事项合作:

    (1)对甲方拟制定的先丰通讯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建议;

    (2)在甲方的批准或授权或决定的范围内,规划和落实与先丰通讯日常经
营管理相关的劳动安排;

    (3)根据甲方批准的先丰通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先丰通讯年度或其他
定期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细化策略、业绩考核目标并组织实施;

    (4)考核先丰通讯的人员表现,向甲方提出该等人员的奖惩、聘任或处理
合理的考核意见;

    (5)对先丰通讯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6)敦促先丰通讯执行经甲方批准的财务预决算方案;除根据适用法律及
先丰通讯章程应由先丰通讯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对先丰通讯资本及财
务健全规划与制度(包括投融资、增减注册资本、担保、利润分派、亏损弥补等)
提出合理意见;

    (7)按照上述约定,依应适用法律的要求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属于甲


                                  1-18
方职责之内的其他合作事项,但根据适用法律及先丰通讯章程应由先丰通讯股东
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除外。

    除另有约定的条款外,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于文首确定的签署之
日起成立并生效,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期。”

    此外,臻鼎控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关于解决与先丰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承诺》,“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且先
丰通讯的业绩、合规性符合 A 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臻鼎控股将自该等条件全
部满足之日起 1 年内,尽力促使先丰通讯与鹏鼎控股协商启动通过适用法律和政
策允许的方式对先丰通讯和鹏鼎控股的业务进行整合,以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关
系。2、本承诺直至适用法律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规
定本公司无需继续执行本承诺项下义务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综上所述,臻鼎控股已针对发行人与先丰通讯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采取
措施,与发行人签订委托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具相关承诺,相关安排约定了具体
期限,该等措施具有有效性。

    (三)说明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臻鼎控股于 2020 年收购先丰通讯 100%股权系受客观法律障碍限制及为把
握商业机会的特殊原因产生,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与先丰通讯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
情形,但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且发行人与臻鼎控股已
签订委托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具相关承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年产
526.75 万平方英尺高阶 HDI 及 SLP 印刷电路板扩产项目、年产 338 万平方英尺
汽车板及服务器板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汽
车板产品主要应用于 ADAS 控制器领域。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
均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系继续投向发行人原有业务,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
人不会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是否违反其公开承诺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与发行

                                  1-19
人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参与或
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将于其受拘束的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立即通知发行人,以
适当方式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予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由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在
相同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及下属企业
产生同业竞争。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赔
偿责任。”

    臻鼎控股于 2020 年收购先丰通讯之过程中符合其过往承诺。于获得收购先
丰通讯机会之初,臻鼎控股已将收购信息立即通知发行人,但受限于当时整体政
治、经济环境影响,并根据中国台湾律师出具的《鹏鼎跨境收购先丰通讯之适用
法令及审批程序》备忘录,发行人跨境收购先丰通讯在中国台湾地区陆资审批程
序上存在客观法律障碍。因此,出于为把握商业机会及受客观法律障碍限制等考
虑,只能由臻鼎控股收购先丰通讯,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此外,先丰通讯与
发行人虽然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主营产品属于不同的印制电路板产品,
应用于不同的下游领域,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违反公
开承诺的情形。

                                   1-20
    (五)独立董事是否对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2023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
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与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间接控股
股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目前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具有有效性,
能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是否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实质障碍

    1、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臻鼎控股收购先丰通讯的当年及以后期间,发行人经营情况稳步增长。2020
年-2022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985,131.45 万元、3,331,484.92 万元及
3,621,097.14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284,147.00 万元、331,727.42 万元及 501,153.66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 32.80%,保持较好的发展趋势。

    发行人与先丰通讯的主营产品属于不同的印制电路板产品,应用于不同的下
游领域,不存在直接替代性和利益冲突,且发行人与臻鼎控股已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签署《委托管理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人有权根据臻鼎控股批准的
先丰通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先丰通讯年度或其他定期经营计划、
经营目标、细化策略、业绩考核目标,避免先丰通讯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经营和利
益混同、业务让渡;同时,委托管理的方式有利于发挥最大经营效率,巩固发行
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此外,臻鼎控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出具《关于解决与先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承
诺》,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21
    2、不构成本次发行实质障碍

    本次募投项目系继续投向发行人原有业务,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除先丰通讯外,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
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不存在对
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臻鼎控股已针对发行人与先丰通讯存在部
分业务相似的情形采取措施,与发行人签订委托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具相关承诺,
相关安排约定了具体期限,该等措施具有有效性;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
诺的情形;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情况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
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次
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说明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相关交易
价格是否公允,鸿海集团是否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鸿海集团全资子公司 Foxconn (Far East)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第
一大股东,鸿海集团在臻鼎控股 7 名董事会成员中仅占一席,鸿海集团从未对臻
鼎控股进行并表,仅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均系基于正常业务开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不存在价格显
失公允的情形。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
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其余涉及的关联资产转让、关联租赁、环保服务及其他服务
等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或采购总额的比例均在 0.5%

                                 1-22
以内,占比极低。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219,904.68 万元、201,040.63
万元以及 215,417.5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7%、6.03%及 5.95% 。

    (1)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销售的背景及合理性

    发行人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大 PCB 厂商,下游客户包括国际知名电子品
牌厂商、代工组装大厂及模组厂等。发行人关联方鸿海集团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
品生产及组装厂商之一,亦为全球各大品牌客户生产电子产品。PCB 作为电子
产品的基础零组件,为鸿海集团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之一。发行人作为业内领先企
业,鸿海集团通过统一的供应商筛选及认证向其采购 PCB 产品并用于终端电子
产品的组装及生产,符合双方业务发展实际及行业惯例。

    与此同时,发行人对鸿海集团等关联方的销售还与下游品牌客户的供应链管
理策略有关。发行人作为业内主要的 PCB 产品供应商、鸿海集团作为业内最大
的电子产品生产及组装厂商,均为电子产品生产行业供应链中的一环。行业下游
品牌客户基于供应链管理及组织生产的需要,会要求其组装厂商如鸿海集团向发
行人采购 PCB 产品并用于品牌客户终端电子产品的组装。在上述合作关系中,
发行人向鸿海集团销售产品类型、数量及价格等主要由下游品牌客户与发行人协
商确定。

    (2)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基于上述交易背景,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主
要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发行人与下游品牌客户协商确定,发行人向鸿海集团等关
联方销售的部分产品为下游品牌客户要求鸿海集团等关联方向发行人采购,发行
人根据产品成本及市场竞争状况与下游品牌客户谈判确定产品价格及数量,然后
下游客户要求鸿海集团根据其生产计划向发行人下达采购订单,采购单价主要由
发行人与品牌客户协商确定;二是发行人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谈判确定,发
行人向鸿海集团等关联方销售非品牌客户指定商品时,关联方采购时先向市场各
厂商询价,发行人根据产品成本及市场竞争状况向关联方提交报价,关联方根据
各家供应商的报价、供货能力等择优选取入围供应商并通过比价、议价等过程与

                                  1-23
    各供应商谈判确定最终价格,上述关联销售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公允。

         报告期内,在发行人向关联方及其它第三方厂商销售同一产品的情况下,抽
    取报告期各期的 5 个主要料号(同时向关联方及独立第三方销售的料号)进行比
    价,具体如下:

                                    鸿海集团                                 其他第三方
                                                                                                单价差
报告期      料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异幅度
                       (万美元) (万片)     (美元/片)      (万美元) (万片) (美元/片)
         F0AP7836A0A      596.14    832.69            0.7159      655.50       916.37     0.7153    0.08%

         F0AP3897C0A      485.49    2 3 9.37          2.0282      225.03       111.64     2.0157    0. 62%

2022年   H0AP0608H0A       50.32    144.57            0.3481       19.45       55.54      0.3502    -0.60%

         F0AP0760E0A       34.05     24.45            1.3926      361.92       259.93     1.3924    0.01%

         F0AP3187D0A       90.45     72.79            1.2426      550.91       443.47     1.2423    0.02%

         F0AP3172D0A       504.96    660.89            0.7641       30.62        39.35     0.7780   -1.79%

         F0AP3171D0A       734.42    645.40            1.1379       35.54        30.64     1.1598   -1.89%

2021年   F0AP3187D0A        83.14    103.64            0.8022      314.04       390.72     0.8038   -0.20%

         F0AP3897C0A       622.52    297.26            2.0942      525.40       241.64     2.1743   -3.69%

         H0AP0608H0A        85.30    237.98            0.3584       83.88       233.43     0.3594   -0.25%

         F0AP5058E0Q       359.76    836.72            0.4300      247.26       588.72     0.4200    2.38%

         F0AP3171D0A       773.81    643.57            1.2024     1,572.67    1,277.77     1.2308   -2.31%

2020年   F0AP3172D0A       546.78    681.53            0.8023     1,097.13    1,336.08     0.8212   -2.30%

         F0AP0760E0A       426.54    560.25            0.7613      680.51       862.40     0.7891   -3.52%

         F0AP5058F0Q       212.32    517.99            0.4099       93.89       228.82     0.4103   -0.10%

         从上述价格对比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与市场第三
    方销售同一产品的价格差异较小,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销售交易定
    价公允。

         2、关联采购

         报 告 期 内 , 发 行 人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商 品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87,245.19 万 元 、
    118,161.45 万元和 110,103.96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6%、4.13%和
    4.47%,占比较小。

         (1)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采购的背景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本着市场、经济原则,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采购连接


                                               1-24
器、金盐、低值易耗品等原物料。发行人关联方鸿海集团不仅是全球最大的电子
产品系统组装厂商,也是国际知名的连接器生产厂商,连接器为发行人生产过程
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发行人向鸿海集团采购金盐主要是因为国内金盐生产
受到政府严格管控,企业数量较少,鸿海集团旗下子公司深圳富骏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为广东省最大金盐生产企业之一,产品质量及供货能力得到市场认可,金盐
为发行人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2)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发行人上述关联采购系根据市场化交易原则,经过询价、比价及议价等系列
过程与鸿海集团等关联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允。

      由于连接器料号相对较少,金盐为单一产品,针对上述情况,抽查报告期各
期向关联方同时也向第三方采购的 1 个连接器料号以及金盐的采购情况,分别将
其单价与向独立第三方的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片、元/片(连接器);万元、千克、元/克(金盐)
                                  鸿海集团                      其他第三方                 单价差
报告期       料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异幅度

             连接器
                           794.75     578.00    1.38      487.32      338.25      1.44     4.78%
          G42004201820
2022 年
             金盐        7,906.20     331.90   238.21   28,351.94    1,186.60    238.93    0.30%
             连接器
                             27.75     90.78     0.31        12.11      33.99       0.36   16.52%
          G42004201680
2021年
             金盐         12,154.87   528.90   229.81    27,644.04    1,201.40    230.18    0.16%
             连接器
                            138.50    294.42     0.47       51.44      107.10       0.48    2.10%
          G42004200950
2020年
             金盐         13,139.00   550.00   239.89    26,801.60    1,125.80    238.07   -0.3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与市场第三方采购同一产品的整
体价格差异较小。2021 年,G42004201680 型号的连接器自鸿海集团与其他第三
方采购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其他第三方主要在日本生产连接器,而鸿海
集团在中国大陆生产连接器,生产厂地所处国家及地区的不同导致人工成本及制
造费用不同,且同一型号连接器虽然主要功能及用途相同,但其在具体产品设计、
外形、内部构造及原材料构成等方面均会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上述两家供应
商所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的成本及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为了避免向单一供
应商采购带来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各方面的风险,通常会就同一型号产品(如
特定型号连接器)向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分散采购。因此上述价格差异存在合

                                               1-25
理性,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交易定价公允。

    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除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外,
其余关联资产转让、关联租赁、环保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占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或采购总额的比例均在 0.5%以内,占比极低。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资产转让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自动化设备,发行人在
机器设备采购方面有完整的供应商遴选及报价管理体系,每次采购均根据市场化
原则,对包括关联方在内的多家供应商报价进行对比,确定入围供应商,然后分
别与入围供应商谈判后确定最优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租赁主要为发行人向富誉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租赁员工宿舍,关联环保服务主要为发行人向碁鼎科技提供环保服务。上述关联
交易主要是由于相关厂房处于邻近厂区,本着经济原则就近发生的相关交易,上
述关联交易占各期营业收入或采购总额的比例极低,交易价格均遵循市场化定价
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三)鸿海集团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鸿海集团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具体参见本回复报告“问
题一”之“一、发行人界定为无实际控制人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相关认定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理由”。

    鸿海集团作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其
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开展需求,具备必要性及公允性;报告期
内,发行人的股权及控制结构、经营管理层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
的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影响其公司治理有效性;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
者权益的情形。




                                  1-26
    五、结合行业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
行业惯例,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一)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属于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 A 股 PCB 行业可比公司及同产业链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如下:

   类别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深南电路               22.90%          28.85%          43.78%
                  景旺电子               19.73%          18.91%          23.92%
A股 PCB 行业
                  沪电股份               48.22%          52.72%          62.48%
 可比公司
                  东山精密               66.84%          62.69%          56.80%
                    均值                 39.42%          40.79%          46.75%
                  歌尔股份               87.91%          86.54%          79.07%

A 股同产业链      立讯精密               未披露          83.41%          82.03%
    公司          蓝思科技               83.25%          80.56%          79.29%
                    均值                 85.58%          83.50%          80.13%
  发行人          鹏鼎控股               87.74%          86.45%          82.02%
注: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部分公司未披露其 2022 年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
集中度情况。

    虽然公司与 A 股同行业可比公司同属于 PCB 制造行业,但由于发行人与 A
股同行业可比公司 PCB 产品的细分类别及下游应用领域不同,面对的下游市场
的行业集中度存在差异,且发行人与 A 股同行业可比公司在 PCB 行业的行业地
位差异导致服务的下游客户存在一定差异,使得发行人与 A 股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客户集中度存在一定差异。以沪电股份为例,2022 年按销售收入计,其 PCB
产品仅 0.36%为消费电子用板,其余 PCB 产品分散应用于办公及工业设备、企
业通讯市场、汽车及其他应用领域。

    与 A 股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同,报告期内发行人 PCB 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通讯及消费电子产品,上述产业链的市场份额主要集中
于部分全球知名品牌客户。以智能手机为例,根据 Omdia 数据,2022 年全球前
五大智能手机厂商的份额占比约 70%,下游终端品牌的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征在
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发行人作为 PCB 全球龙头企业,持续服务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因此对主要

                                      1-27
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同产业链内其他领域或环节的龙头企业如歌尔股份、
立讯精密、蓝思科技等亦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发行人 2020 年至 2022
年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与同产业链其他领域或环节上的龙头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
集中度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系行业特征及发行人作为 PCB 行业
全球龙头的行业地位所致,符合行业惯例。

    (二)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深耕 PCB 行业多年,并于 2017 年成为全球第一大 PCB 厂商,专注
于为国际知名通讯电子、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等行业优质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
的 PCB 产品。

    成立至今,发行人一直保持着与国际领先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功能机时
代,公司长期服务于诺基亚、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等国际领先品牌客户;进
入智能机时代后,公司亦与多个国际领先品牌客户建立了深入合作。与此同时,
发行人稳步拓展下游客户,顺利切入包括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等众多行业中知
名厂商的硬件领域,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
全球知名电子品牌厂商、EMS 厂商及模组厂等。发行人拥有领先的产品设计与
研发实力、卓越的大批量供货能力及良好产品质量保证,能够深度参与到主要客
户新一代电子产品的先期研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攻克技术难题,得到业
内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整体有所提升,一方面反映了国际
领先品牌客户对公司产品研发实力、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未来将继续保
持良好、深入的持续合作关系,相关合作不存在重大不确定的情形;另一方面发
行人对国际领先品牌客户的持续服务亦体现了发行人践行服务优质客户的理念,
面对变幻莫测的消费电子市场,公司多年来秉持持续与全球一流客户合作、发展
高阶的策略,紧跟市场趋势与潮流。同时公司亦开拓了其他通讯、消费电子、汽
车等领域的知名品牌客户,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不存在对主要客
户的重大依赖。




                                 1-28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和“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二)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深耕 PCB 行业多年,专注于为国际知名通讯电子、消费电子及计算机
等行业优质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 PCB 产品。最近三年内公司对前五大客
户的销售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80%,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单一大客
户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大。未来公司在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中,主要客户的经营状
况或业务结构变化、新产品迭代不及预期等有可能带来公司业绩的波动风险。”

    六、结合境外销售模式、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进
口国的有关进出口政策等说明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以及
应对措施

    (一)发行人境外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境外出口国家和地区主要为美国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向其直接下单主体的注册地,对营业收入按地域进行了
划分,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美国       2,841,751.32     78.48   2,541,092.99       76.28   2,060,022.05      69.01
 大中华地区     676,687.53      18.69    704,868.07        21.16    814,826.21       27.30
亚洲其他国家    101,967.71      2.82      77,603.60         2.33    109,701.62        3.67
    欧洲            690.59      0.02       7,920.27         0.24        581.57        0.02
   合计        3,621,097.14   100.00    3,331,484.92   100.00      2,985,131.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主要为注册地在美国的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69.01%、76.28%及 78.48%,发行人与境外客户交易亦主要采用美元结
算,因此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发行人的业绩影响主要来源于美国的有关进
出口政策及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

    发行人境外销售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与国内外领先品牌客户直接洽谈销售
业务。发行人的客户包括国际电子专业代工大厂(EMS)、品牌客户及其指定的

                                        1-29
原厂委托设计制造商(ODM/OEM)等,公司产品通常出货至上述客户在中国大
陆的组装厂,在境内向其交付并由其完成产品进一步组装或加工后向境外出货。

    (二)国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8 年 6 月以来,美国政府先后发布了多批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部分 PCB
产品被列入加征关税的中国进口商品清单中。2022 年 3 月 23 日,美国贸易代表
办公室(USTR)宣布重新恢复对 352 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PCB 产品
在此次关税豁免清单中,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将该 352 项中国产品的关税
豁免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同时,公司产品后端主要对应客户指定的下
游组装厂,通常在境内向组装厂交付并由其完成产品进一步加工或组装后向境外
出货,因此美国对中国 PCB 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直接影响有限,报告期各期关
税及其他报关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均不超过 0.4%,占比较低。截至本回复
出具日,公司亦不涉及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不存在大量订单取消、主要客户转移采购的情形,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
业绩影响较小。

    发行人已通过境外设立生产基地、与客户进行定价协商、加大境内及全球其
他区域市场开拓力度等方式尽量减少贸易摩擦对公司的潜在不利影响。

    如果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扩大,发行人作为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仍将
不可避免地受到进一步波及。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七
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如
下:

    “(二)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境外企业,目前国际经济环境尤其是中美关系依然存在较
大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升级,将会对整体经济运行、
上下游产业链带来较大冲击,全球市场都不可避免地受此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发行人作为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亦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进一步波及,进而对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30
    (三)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间,发行人生产经营所涉外币较多并以美元为主,发行人美元的外销
收入大于境外采购的美元成本,若美元汇率上升对发行人业绩有正向影响,反之
则会带来负面影响。2020 年度至 2021 年度,发行人汇兑损益分别为-23,844 万元
和-6,799 万元,汇兑损益较小;2022 年,发行人汇兑损益为 32,586 万元,对当
期的发行人业绩具有一定正向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了必
要应对措施,具体包括:

    1、持续关注外汇汇率波动情况以及国际政治与经济贸易形势,并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持续优化外币资产负债结构,努力保持境外投资、采购与境外融资、销
售的动态平衡;

    2、选择合适的时点安排结汇工作,并在必要时依规适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针对发行人汇率波动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风险因素”中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请发行人说明未取得部分土地、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因,
相关不动产上产值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
土地、房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取得相关
权证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一)未取得部分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因,相关不动产上产值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未来取得相关权证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土地;存在房
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公司主体涉及庆鼎精密、宏启胜及鹏鼎控股(母公司主体),
报告期内无证房产均未产生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庆鼎精密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庆鼎精密已就位于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133 号淮安园区
面积合计为 174,504.69 平方米的 9 处房屋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


                                   1-31
  如下:
          房屋所有
 序号                           房产证号                        坐落           建筑面积(㎡)
            权人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1    庆鼎精密                                                               50,560.96
                               0013931 号                   133 号 1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2    庆鼎精密                                                               50,579.61
                               0013950 号                   133 号 2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3    庆鼎精密                                                               1,565.00
                               0013949 号                   133 号 3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4    庆鼎精密                                                               53,948.23
                               0013947 号                   133 号 5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5    庆鼎精密                                                               8,533.82
                               0013960 号                   133 号 6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6    庆鼎精密                                                               8,953.97
                               0013935 号                   133 号 7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7    庆鼎精密                                                                324.38
                               0013937 号                  133 号 13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8    庆鼎精密                                                                19.36
                               0013936 号                  133 号 20 幢
                       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
     9    庆鼎精密                                                                19.36
                               0013930 号                  133 号 22 幢
                                    合计                                        174,504.69
  注:上述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合计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合计存在 166.71 ㎡差异

         报告期内,庆鼎精密上述房屋均未产生收入。

         除上述房屋外,庆鼎精密淮安园区变电站、泵房、门卫室及雨水监测室共计
  2,755.41 平方米尚未竣工,庆鼎精密将于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
  证,该等房屋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宏启胜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宏启胜使用的无证房产情况及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原
  因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房产名称       用途          面积(m2)     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原因
                                                               在经秦皇岛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
                                                               发区分局批准的宏启胜厂区总平
                                员工通过连廊出                 面图有明确体现,其与连廊相通,
 1        宏启胜      换鞋区    入生活区和生产    约 1,200     宏启胜未就该换鞋区的建设单独
                                车间的换鞋区域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
                                                               等建设手续,故无法就换鞋区取
                                                               得不动产权证
                                                               面积较小,宏启胜未就招募中心
                                用于员工招聘面
 2        宏启胜     招募中心                      约 100      的建设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故无
                                试
                                                               法就招募中心取得不动产权证


                                           1-32
序号   公司名称   房产名称        用途          面积(m2)      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原因
                   合计                         约 1,300                   -

       报告期内,宏启胜使用的上述无证房产不涉及实质的生产经营职能,未产生
  业务收入。

       3、鹏鼎控股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鹏鼎控股使用的无证房产情况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如
  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房产名称        用途          面积(m2)          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展
                  深圳第二
                              用于工业产品生
 1     鹏鼎控股   园区新建                          65,949.10
                              产
                  厂房
                  深圳第二    用于园区食堂及                     已取得立项备案文件、环评批
 2     鹏鼎控股   园区食堂    场内人员住宿、          27,340     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及宿舍      物业公共用房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深圳第二    用于成品的堆放                     施工许可证,发行人将于取得
 3     鹏鼎控股                                        5,300
                  园区仓库    及进出口                           竣工验收手续后申请办理不
                  深圳第二                                       动产权证,预计办理取得不动
 4     鹏鼎控股   园区 2 处   用于警卫值班             39.33     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门卫房
                  深圳第二
 5     鹏鼎控股               用于厂房间通行          约 100
                  园区连廊
                   合计                          约 98,728.43                  -

       报告期内,上述无证房产均未产生业务收入。鹏鼎控股位于深圳第二园区内
  的新建厂房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达到生产状态,其他位于深圳第二园区内的无
  证房产不涉及实质的生产经营职能。

       鹏鼎控股上述位于深圳第二园区内的无证房产已取得必要的建设审批手续,
  相关权证正在办理中,预计将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来取得相
  关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使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

       庆鼎精密除尚未竣工的房屋外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宏启胜、鹏鼎控股上述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系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设
  取得,宏启胜、鹏鼎控股使用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33
    1、宏启胜无法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主要用于换鞋区和员工招聘面试,
并非生产经营用途;且面积合计约 1,300 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
的所有自有房产面积的比例约为 0.08%,占比较小;如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或要求拆除亦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鹏鼎控股位于深圳第二园区内的无证房产已取得必要的建设审批手续,
相关权证正在办理中,预计将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来取得相
关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就上述宏启胜、鹏鼎控股无证房产的建设及使用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已
出具证明,具体如下:

    2023 年 1 月,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证明出具之日,宏启胜所属建设项目之建设、验收等情况符合
国家及地方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3 年 1 月,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证明》,证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鹏鼎控股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无行政处
罚记录。

    综上所述,宏启胜、鹏鼎控股上述无证房产均建设在其拥有使用权的合法土
地上;报告期内该等房产使用方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形;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宏启胜、鹏鼎控股使用上述未取得不
动产权证的房屋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发行人部分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
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四)部分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位于深圳第二园区的新建厂房、食堂及宿
舍、仓库、2 处门卫房、连廊,子公司宏启胜位于秦皇岛宏启胜厂区的换鞋区和
招募中心,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目前,公司深圳第二园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的相关房屋均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未来取得相关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34
宏启胜无证房产面积约 1,300 平方米,均非生产经营用途,不单独产生收入,
如果未来宏启胜上述房产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而无法使用,有可能对公司经营
造成一定影响。”

    八、说明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一)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2 月 20 日及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分别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首次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 年 6 月 7 日)至今,发行人存在的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投资类金
融业务。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投资金融
业务,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4、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对春华景智(北
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华景智”)已追加出资 2,008.00
万元及拟于本次发行完成前追加不超过 1,263.42 万元出资外,公司不存在新设立
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1-35
       春华景智聚焦于智能科技领域的优质项目,重点投资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
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通过投资春华景智,将有助于在先进技术的应用,工
业 4.0 的推进以及产业资源共享等方面给公司带来协同效益。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
资金的情形。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委托
贷款的情形。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根据上述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认定标准并经核查,公司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6 月 7 日起
至本回复出具日,除对春华景智已追加出资 2,008.00 万元及拟于本次发行完成前
追加不超过 1,263.42 万元出资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的情形。

       (二)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
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的相关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母公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
 1           其他应收款        1,454.19               0.00                 0.00%
 2          其他流动资产      26,095.07               0.00                 0.00%
 3          长期股权投资         830.34               0.00                 0.00%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382.50               0.00                 0.00%
 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3,653.05         23,649.59                  0.85%


                                     1-36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母公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司所有者净资产比例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864.48                  0.00                  0.00%
                 合计               105,279.63           23,649.59                   0.8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共计 23,649.59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0.85%,占比较低,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
 投资。

        1、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454.19 万元,主要为
 保证金、应收废料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 26,095.07 万元,
 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 830.34 万元,主要
 为发行人联营企业广东展扬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对该公司的投资时间、投
 资金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               投资      持股
序号             投资时间                             主营业务情况      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
        单位                 金额      比例
                                                               展扬智能为PCB生产提
                                                 主要提供激光类、贴
                                                               供系列自动化设备及综
                                                 合类、智能物流、追
                                                               合智能解决方案,助力
       展扬                                      溯系统等标准及非
 1             2020年4月 420.00      44%                       公司更好实现生产自动
       智能                                      标设备开发,含跨
                                                               化和智能化,并有助于
                                                 PCB、OLED、半导
                                                               公司加强上下游企业合
                                                 体等相关业务领域
                                                               作
 注: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子公司富柏工业与个人股东共同出资在中国广东省设立了子
 公司展扬自动化,富柏工业持股 60%;2021 年 8 月 16 日,富柏工业、个人股东及深圳市登
 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增加展扬智能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富柏工业在展扬智能的股权比例由 60%被动稀释到 44%。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为 14,382.50 万

                                              1-37
 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均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85.77
       2              东莞六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65.51
       3              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327.06
       4         三英精控(天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617.66
       5               无锡盈达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2,250.00
       6               湖北奥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03.50
       7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333.00
                             合计                                                  14,382.5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持股比
 例、主营业务、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        投资        投资      持股                          与公司业务的协
序号                                                       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          时间        金额      比例                              同性
                                                      主要从事电子化 学
                                                                              艾森半导体为发行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人所在电子元器件
                                                      售业务,主要产品包
           江苏艾森                                                           行业上游的电子化
                                                      括电镀液及配套 试
           半导体材                                                           学品供应商,投资
 1                     2019年6月     3,005.60 3.9334% 剂、光刻胶及配套试
           料股份有                                                           该企业有助于发行
                                                      剂 以 及可 用于PCB
             限公司                                                           人加强上下游企业
                                                      线路板的电镀液 及
                                                                              合作,实现产业链
                                                      配套试剂、感光油墨
                                                                              协同发展
                                                      等
                                                      六淳科技主要从 事
                                                      电子产品精密功 能
                                                      性器件的研发、生产      六淳科技为发行人
                                                      和销售,通过对多种      上游精密功能性器
           东莞六淳                                   功能性材料进行 设       件的重要供应商,
           智能科技      2020年                       计、组合、生产、加      双方自2017年起开
 2                                   3,000.00 3.5461%
           股份有限       12月                        工,以实现终端电子      始合作,投资该企
             公司                                     产品及其组件的 特       业有利于保障发行
                                                      定功能。应用领域涵      人供应链稳定,实
                                                      盖手机等消费电 子       现产业链协调发展
                                                      以及新能源汽车 等
                                                      多种电子产品
                       2022年1月       488.23         三英精密是国内 高       三英精密及三英精
           天津三英                                   端 X 射 线 无损 检 测   控为发行人产业链
           精密仪器                                   装备的制造商,主营      上游的高端设备制
 3                                              3.70%
           股份有限    2022年4月     1,100.00         业 务 为 X 射线 三 维   造商,能够提供发
             公司                                     显微镜、X射线在线       行人研发及生产过
                                                      检测等高端无损 成       程中所需检测设备


                                                1-38
        被投资      投资       投资     持股                           与公司业务的协
序号                                               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        时间       金额     比例                                   同性
                                                 像 设 备 及 X射 线 高 及技术,投资该企
                                                 分辨工业CT设备的 业有助于满足发行
                                                 研发和制造            人 研 发 及 生 产需
       三英精控   2022年2月    550.00                                  求,具备良好的协
                                                 主营业务为纳米 级
       (天津)                                                        同性
 4                                       5.18%   运动控制平台及 系
       仪器设备   2022年3月    400.00            统研发、制造、销售
       有限公司
                                               盈达聚力专注于 自       盈达聚力为发行人
                                               动识别与数据采 集       数字化转型所需的
                                               (AIDC)行业,主        上游智能硬件制造
       无锡盈达                                要产品为工业用          商,投资该企业有
 5     聚力科技   2022年6月   2,000.00 3.4589% PDA、扫描枪、RFID       助于发行人掌握和
       有限公司                                读取等移动物联 网       了解物联网及智慧
                                               信息终端产品,主要      工厂相关技术,为
                                               应用于新零售、 物       自身数字化转型积
                                               流、制造等行业客户      累先进技术及经验
                                               奥马电子是一家 专       奥马电子主要产品
                                               门研究生产挠性 覆       挠性覆铜板及覆盖
                                               铜板材料及覆盖 膜       膜是发行人PCB产
       湖北奥马
                                               的技术性制造企业,      品的基础原材料。
 6     电子科技   2022年8月     791.10 3.5964%
                                               其产品广泛应用 于       投资该企业有利于
       有限公司
                                               消费电子、工控 设       保障发行人供应链
                                               备、医疗器件、车载、    稳定,实现产业链
                                               物联网等领域            协调发展
                                                                       航盛电子在汽车电
                                                                       子行业具备深厚的
                                                 航盛电子聚焦汽 车
                                                                       技术、客户、渠道
                                                 电子行业,产品阵容
                                                                       资源,投资该企业
       深圳市航                                  覆盖智能座舱、智能
                                                                       有利于发行人车载
       盛电子股                                  驾驶辅助系统、新能
 7                2022年9月   1,333.00 0.3356%                         用板成功导入更多
       份有限公                                  源汽车控制系统等,
                                                                       汽车电子企业供应
           司                                    与国内外众多整 车
                                                                       链体系,实现业务
                                                 厂及供应商拥有 长
                                                                       协同与资源共享,
                                                 期紧密合作关系
                                                                       助推公司车载用板
                                                                       业务发展

       上述参股公司均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参与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如下:

       (1)礼鼎半导体

       发行人于 2023 年 1 月与关联公司礼鼎半导体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书》,由发
 行人向礼鼎半导体增资 13,602.0151 万美元,其中,1,511.3350 万美元计入礼鼎
 半导体的注册资本,剩余款项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
 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39
       礼鼎半导体专注于高阶半导体封装载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投资礼鼎
半导体,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借此加强半导体领域的战略布局,充分把握电子行
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发行人的战略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发行人可与礼鼎半导
体深化在生产管理及高端制造等方面学习互鉴,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发行人
的市场竞争优势。

       (2)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仕达”)签订《关于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拟由发行人
向鸿仕达增资 2,000.00 万元,其中 7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款项全部计入
资本公积。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鸿仕达为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新能源、5G
通信及泛半导体领域的生产制造厂商。鸿仕达为发行人上游自动化设备的重要供
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鸿仕达采购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动化设备,投资该企业
有利于发行人更好实现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并有助于发行人加强上下游企业合
作。

       综上,礼鼎半导体、鸿仕达与发行人具备较好的协同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
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 33,653.05
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均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及并购
基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1                  北京晨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21,689.17
 2              景宁顶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44.00
 3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9.47
 4          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0.42
                             合计                                  33,653.05


                                       1-4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并购基金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投   发行人已 尚未投资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设立原因
                                                资时间     投资金额   金额      比例
                            晨壹基金聚焦科技
                            与先进制造、医疗
                            与健康,消费与服
      北京晨壹
                            务三大领域,专注 2020年3
      并购基金
 1              680,000.00 于企业中后期内生 月、2022 20,000.00            -       2.94%
      (有限合
                            和外延成长机会,        年4月
        伙)
                            创 造产 业整合 价
                            值,推动产业结构
                            优化和升级
                            景宁顶擎主要业务
                            为对外持有合肥芯
                            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景宁顶擎
                            有限公司(以下简
      电子科技
                            称“芯碁微装”)股
 2    合伙企业       798.07                      2020年4月 1,269.00       -     12.53%
                            权并获取相关投资
      (有限合
                            收益,芯碁微装主
        伙)
                            要产品包括PCB直
                            接成像设备及自动
                            线系统等
      珠海横琴
      新区雷石              雷石天禾重点布局
      天禾科技              智能制造、工业AI、
 3    产业投资     1,636.72 电 子 行 业 关 键 材 2021年2月 1,626.72       -     99.39%
      合伙企业              料、设备等先进制
      (有限合              造行业
        伙)
      春华景智              春华景智聚焦于智
                                                  2021年9
      (北京)              能科技领域的优质
                                                 月、2022
      股权投资              项目,重点投资人
 4                41,800.00                       年9月、  2,508.00 5,852.00        20%
      合伙企业              工智能、智能制造
                                                 2022年11
      (有限合              和新一代信息技术
                                                      月
        伙)                等行业
  注 1:尚未投资金额系从投资协议约定认缴金额中扣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投资金额
  计算得出。

       (1)北京晨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晨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壹基金”)聚焦科技与先进制
  造、医疗与健康,消费与服务三大领域,专注于企业中后期内生和外延成长机会,
  创造产业整合价值,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该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在电子产业链的纵向拓展、横向整


                                         1-41
合及优质项目资源储备,充分利用晨壹基金及相关方在投资并购领域的专业优势
和公司在产业链中的业务优势,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产业发展战略的
顺利实施。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晨壹基金对外投资企业包含部分生物医药、办公
设备租赁、动物医疗保健、新能源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协同效应有待进一步显现
的企业,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发行人对晨壹基金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景宁顶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景宁顶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宁顶擎”)主要业务
为对外持有芯碁微装股权并获取相关投资收益。芯碁微装专业从事以微纳直写光
刻为技术核心的直接成像设备及直写光刻设备的研发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 PCB
直接成像设备及自动线系统、泛半导体直写光刻设备及自动线系统、其他激光直
接成像设备。

    芯碁微装专注服务于电子信息产业中 PCB 领域及泛半导体领域的客户,通
过优秀产品帮助客户在提升产品品质和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实现数字化、无人化、
智能化发展。发行人通过投资景宁顶擎间接持股其产业链上游设备制造商芯碁微
装,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

    (3)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
石天禾”)为公司参与设立持股比例为 99.39%的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感图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感图科技”)。

    感图科技为工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业务是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于工业精密检测、视频分析及决策场景。目前感图科技主要聚焦于 PCB、半导
体、新能源等精密机械制造领域,为头部手机零配件供应商和新能源动力电池制
造商提供 AI 检测一体机及 AI 检测视觉系统,同时面向部分终端客户提供完整的
产品解决方案。发行人通过投资雷石天禾间接持股其产业链上游设备制造商感图
科技,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

    (4)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华景智”)
聚焦于智能科技领域的优质项目,将重点投资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和新一代信

                                  1-42
息技术等领域。通过投资春华景智,未来将有助于在先进技术的应用,工业 4.0
的推进以及产业资源共享等方面给公司带来协同效益。

    截至报告期末,春华景智已投资企业主要从事固态锂离子电池及存内计算技
术,属于发行人积极布署的新能源汽车及存储中心服务器相关下游领域。基于谨
慎性考虑,发行人将对春华景智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景宁顶擎和
雷石天禾属于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
基金,不属于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的财务性投资;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
人将对晨壹基金和春华景智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8,864.48 万元,
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及长期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共计 23,649.59 万元,占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0.85%,占比较低,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
性投资。

    (三)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对春华景智累计出资 2,508.00 万元,
其中 500.00 万元出资距离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已超过六个月,故无
需扣减。发行人已就对春华景智的后续出资计划承诺如下:

    “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拟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向春华景智(北京)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不超过 1,263.42 万元的出资。除上述追加出
资外,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不会另行追加对春华景智的出资。”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个月起新投
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共计 3,271.42 万元,上述财务性投资需从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中扣减,扣减完成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396,728.58 万元。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自公司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1-43
首次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个月起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3,271.42 万 元 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扣 除 , 扣 除 后 募 集资 金 总 额 调 整 为 不超 过
396,728.58 万元。

     九、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台湾律师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臻鼎与鸿海之股
本结构及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备忘录、发行人及臻鼎控股披露的相关公告;

     (2)查阅美港实业以及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未来 6 个月无进一步减持计
划的确认函》;

     (3)查阅臻鼎控股 2022 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查阅先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登记表、公司章程、2020 年至 2022 年审计报告,查阅鹏鼎控股与臻鼎控股
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签署的《委托管理合作协议》、臻鼎控股出具的《关于解决与
先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承诺》、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人同业
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取得了发行人对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

     (4)查阅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记账凭
证等支持性文件,访谈鸿海集团关联企业,了解发行人与鸿海集团等关联方交易
的相关背景、合作年限、交易内容、业务模式、销售定价、资金往来及是否存在
正常交易以外的其他利益安排;查阅发行人制定的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
度流程及审批程序;抽样比较相同料号产品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
价格的差异,并了解差异原因;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同产业链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
披露信息,了解同产业链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及行业特性;

     (6)获取发行人按区域分布的销售明细情况,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区域
分 布 情 况; 查 阅 进口 国 的有 关 进出 口 政策 , 通 过美 国 贸易 代 表办 公 室网 站
(https://ustr.gov/)、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网站(https://www.bis.doc.gov/)、


                                          1-4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s://hts.usitc.gov/)查询美国加征关税相关文件、2018
年以来美国针对 PCB 产品的贸易管制措施;查阅报告期内进出口费用统计表,
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访谈;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访谈发行
人管理层,了解国际贸易摩擦、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库,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境外采购的主要结算货
币美元的汇率波动情况;了解发行人外汇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发行人汇
率波动及汇兑损益情况说明中引用的汇兑损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与报告期内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对,了解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变动的原因;

    (7)查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政府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其
境内子公司出具的合规证明,网络查询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房屋建设主管部门
网站,取得了发行人对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

    (8)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末可能涉及财务
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的明细情况,查阅截至本回复出具日
的股权投资合同、付款凭证及内部审批程序,了解投资背景、被投资企业的基本
情况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并进行核查;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决议,了解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是否
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2、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记账凭
证等支持性文件,访谈鸿海集团关联企业,了解发行人与鸿海集团等关联方交易
的相关背景、合作年限、交易内容、业务模式、销售定价、资金往来及是否存在
正常交易以外的其他利益安排;查阅发行人制定的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
度流程及审批程序;抽样比较相同料号产品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
价格的差异,并了解差异原因;获取并查阅中国台湾律师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
具的关于《臻鼎与鸿海之股本结构及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备忘录、发行人及臻鼎
控股披露的相关公告,了解并确认律师对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发行人认定没
有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45
    (2)了解发行人境外主要销售模式,获取发行人按区域分布的销售明细情
况,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查阅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出口政策,
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https://ustr.gov/)、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网站
(https://www.bis.doc.gov/)、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s://hts.usitc.gov/)查
询美国加征关税相关文件、2018 年以来美国针对 PCB 产品的贸易管制措施;查
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国际贸易摩擦、
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库,查询报
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境外采购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的汇率波动情况;了解发
行人外汇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发行人汇率波动及汇兑损益情况说明中引
用的汇兑损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与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对,了
解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变动的原因;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和总账,查阅发行人报告期末可能涉
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科目的明细账,查阅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的股
权投资合同、付款凭证及内部审批程序,了解投资背景、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并进行核查;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决议,了解自本
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是否已实
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3、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中国台湾律师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臻鼎与鸿海之股
本结构及公司治理等问题》的备忘录、发行人及臻鼎控股披露的相关公告;

    (2)查阅美港实业以及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未来 6 个月无进一步减持计
划的确认函》;

    (3)查阅鹏鼎控股与臻鼎控股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签署的《委托管理合作协
议》、臻鼎控股出具的《关于解决与先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相同或相似
的承诺》、独立董事关于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
立意见;


                                      1-46
    (4)查阅发行人提供的按区域分布的销售明细、进口国的有关进出口政策,
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https://ustr.gov/)、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网站
(https://www.bis.doc.gov/)、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s://hts.usitc.gov/)查
询美国加征关税相关文件、2018 年以来美国针对 PCB 产品的贸易管制措施,查
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并抽取报告期内的订单、报告期内进出口费
用统计表,对发行人主要客户进行访谈;

    (5)审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的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政府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其
境内子公司出具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证明等文件,网络查询了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房屋建设主管部门网站;

    (6)取得了发行人和臻鼎控股对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

    (二)核查意见

    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认定无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按照境内上市相关规则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自发行人本次发行问询回复出具之日起,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
辉国际未来 6 个月内无进一步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3)除先丰通讯外,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
相似业务的情况;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臻鼎控股已针对发行人与先丰通讯存在部分业
务相似的情形采取措施,与发行人签订委托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具相关承诺,相
关安排约定了具体期限,该等措施具有有效性;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
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不存
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情况和避免同业
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47
    (4)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相关交易
价格公允,鸿海集团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系行业特征及发行人作为 PCB 行业全球龙
头的行业地位所致,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亦不存在重大依赖;

    (6)报告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发行人已
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的相关
风险;

    (7)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无证房屋均未产生收入;考虑到
无法办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面积较小且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相关主管部
门已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宏启胜、鹏鼎控股使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不会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鹏鼎控股就其位于深圳第二
园区内的无证房屋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8)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
个月起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共计 3,271.42 万元,上述金额已从本次募集
资金中扣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共计 23,649.59 万元,占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0.85%,占比较低,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与鸿海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相关交易
价格公允;

    (2)根据获取的财务资料及执行的核查程序,未发现鸿海集团对上市公司
具有控制权,亦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发行人已
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4)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首次决议日(2022 年 12 月 6 日)前六
个月起,已实施以及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 3,271.42 万元,上述投资金额


                                  1-48
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5)根据经审计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发行人持有财务
性投资共计 23,649.59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0.85%,
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3、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认定无实际控制人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按照境内上市相关规则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2)根据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的书面确认,自发行人本次发
行问询回复出具之日起,美港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未来 6 个月内无进一
步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3)臻鼎控股控制的先丰通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但不存
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除此之外,臻鼎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有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臻鼎控股
已针对发行人与先丰通讯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采取措施,与发行人签订委托
管理合作协议,并出具具有明确履行期限的相关承诺,在相关方遵守该等协议及
承诺内容的前提下,该等措施具有有效性;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
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发行人独立
董事已对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情况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先丰通
讯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的情形未损害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不会对本
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且根据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士所能作
出的判断,报告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小,发行人
已相应采取应对措施;

    (5)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的无证房
屋均未产生收入;考虑到无法办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面积较小且用于非生
产经营用途,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发行人、宏启胜使用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就其位

                                   1-49
         于深圳第二园区内的无证房屋办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问题二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526.75 万平方英尺高阶 HDI 及 SLP 印刷电路板扩产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年产 338 万平方英尺汽车板及服务器板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二)、数字化转型升级和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投项目包括宏启胜精密电
         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2022 年 1-9 月,公司印
         制电路板产品整体产能利用率为 70.53%。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持有货
         币资金 594,648.67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尚
         未履行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2)项目一与前
         次募投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
         的区别与联系,同类产品扩产倍数;结合现有产能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
         扩产规模、在手订单和意向性订单、同行业竞争情况、市场容量、产品升级趋
         势等,分别说明募投项目各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 3)
         结合目前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结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会计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尚未履行的前置审批
         程序,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
         序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土地及建设审批           环评审批文件              能评审批文件
       年产 526.75   已取得淮管发改审备〔2023〕 已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已取得淮环开分表复         已取得淮开审批(节能)
 1     万平方英尺    3 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不动产权证、建设         〔2023〕7 号《关于庆鼎精   发〔2023〕2 号《关于庆
       高阶 HDI 及   证 》 ( 项 目 代 码 : 工程规划许可证            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鼎精密电子(淮安)有


                                                         1-5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土地及建设审批        环评审批文件              能评审批文件
       SLP 印刷电    2301-320871-89-05-298410)   以及建筑工程施   年产 526.75 万平方英尺高   限公司年产 526.75 万平
       路板扩产项                                 工许可证         阶 HDI 及 SLP 印刷电路板   方英尺高阶 HDI 及 SLP
       目                                                          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印刷电路板扩产项目节
                                                                   的批复》                   能报告审查意见》
                                                                                              已取得淮开审批(节能)
                                                                   已取得淮环开分表复
                                                                                              发〔2023〕1 号《关于宏
       年产 338 万   已取得淮管发改审备〔2023〕                    〔2023〕6 号《关于宏恒胜
                                                                                              恒胜电子科技(淮安)
       平方英尺汽    5 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
 2                                                不涉及新建房产                              有限公司年产 338 万平
       车板及服务    证 》( 项 目 代 码 :                        司年产 338 万平方英尺汽
                                                                                              方英尺汽车板及服务器
       器板项目      2301-320871-89-05-790912)                    车板及服务器板项目环境
                                                                                              板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见》
                     已取得深宝安发改备案
                     (2023)0023 号《深圳市社
       数字化转型
 3                   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升级
                     码                      :
                     2301-440306-04-04-563732)
       补充流动资
 4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金
         注:数字化转型升级属于环境友好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根据《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深圳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审查
         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不涉及节能审查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项目目前阶段所需的备案、土地及建设、环
         评以及能评审批程序,不存在尚未履行的前置审批程序,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
         成实质性障碍。

              二、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同类产品扩产倍数;结合现有产能及拟建
         产能、产能利用率、扩产规模、在手订单和意向性订单、同行业竞争情况、市
         场容量、产品升级趋势等,分别说明募投项目各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产
         能消化措施有效性

              (一)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同类产品扩产倍数

              1、年产 526.75 万平方英尺高阶 HDI 及 SLP 印刷电路板扩产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 HDI 印制
         电路板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宏启胜项目”)均为 PCB 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围
         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在实施主体、地点、投资规模、规划产能及产品技术指标


                                                       1-51
 方面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年产 526.75 万平方英尺高阶 HDI 及    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SLP 印刷电路板扩产项目               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
实施主体       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额   420,000.00 万元                      240,000.00 万元
               高阶 HDI 及 SLP 年产能 526.75 万平   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产能 33.4 万平方
规划产能
               方英尺                               米(360 万平方英尺)
               实现 10 层及以上高阶甚至 Any-layer   实现主要采用改良型半加成法工艺制
               HDI 产品的量产,以及基于 mSAP 工     造高阶 HDI 印制电路板的批量生产,
实施目标
               艺的最小线宽/线距 20/20μm 的 SLP    线宽/线距(L/S)为 30/30μm,孔径范
               产品的量产                           围为 60-90μm

     项目一与宏启胜项目的产品均属于高阶 HDI 及基于 mSAP 工艺的 SLP 产品,
 但项目一在生产技术和产品制程精细程度上更加先进,具体如下:

     宏启胜项目为公司规划建设的第一座针对 SLP 产品的生产基地,其规划产
 品制程能力为线宽/线距 30/30μm、最小孔径 60μm,该生产基地在建设之初即有
 为下一代制程批量化生产打下基础的目的。而本次募投的项目一正是在宏启胜项
 目 SLP 产线的建设经验及技术基础上,采购更加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技术水
 平更高的工艺平台,该园区建成后能够实现最小线宽/线距 20/20μm、最小孔径
 50μm 的更先进 SLP 产品的量产,相比于宏启胜项目拥有更加精细的制程能力。
 项目一建成后,新产线与宏启胜 SLP 产线互相协同,能够以 20/20μm-30/30μm
 线宽/线距的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对不同技术水平产品的需求。

     2、同类产品扩产倍数

     本次募投的项目一的同类产品高阶 HDI 及 SLP 产品 2022 年产能约 408.23
 万平方英尺,新增年产能 526.75 万平方英尺,扩产倍数约为 1.29。扩产规模的
 合理性分析参见本问回复“二”之“(二)结合现有产能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
 率、扩产规模、在手订单和意向性订单、同行业竞争情况、市场容量、产品升级
 趋势等,分别说明募投项目各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




                                        1-52
    (二)结合现有产能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扩产规模、在手订单和意
向性订单、同行业竞争情况、市场容量、产品升级趋势等,分别说明募投项目
各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

    1、现有产能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扩产规模情况

    (1)公司整体情况

    ①公司销售及产能释放季节性显著,高峰期产能紧张,扩产具有必要性

    目前,公司 PCB 产品下游应用以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
脑等通讯及消费电子领域为主,该等产品需求受节假日、消费习惯以及知名消费
电子品牌通常在下半年发布新品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通常上半年为产品
销售淡季,下半年为产品销售旺季。

    一般而言,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大客户提前 2-4 周提出交付需求,交付
周期较短致使公司难以在全年平滑产能,产能释放高峰期亦集中在下半年。公司
作为通讯及消费电子上游行业,按照高峰期月份客户的需求设计产能,以满足客
户的交付需求。在三、四季度销售旺季,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且经常处于产能
紧张的状态,已经构成了公司供货能力的制约,本次募投项目扩充产能具有必要
性。

    ②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占现有整体产能比例较小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一及项目二共新增年产能 864.75 万平方英尺,占公司
现有产能比例约 12%,整体扩产规模占比较小。新增产能将分三年释放,年新增
产能比例接近 PCB 行业整体增速 3.8%(数据来源:Prismark,2023 年 2 月),新
增产能规模合理。

    综上所述,从公司整体情况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扩产具有必要性,新增产能
规模合理。

    (2)项目一

    项目一生产的产品为高阶 HDI 及基于 mSAP 工艺的 SLP 产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高阶 HDI 及 SLP 产品的现有产能、拟建产能及扩产情况如
下:


                                   1-53
现有年产能(万平方英尺)                                                 408.23
本次募投项目拟建年产能(万平方英尺)                                      526.75
其他在建或拟建年产能(万平方英尺)                                             -
合计年产能(万平方英尺)                                                 934.98
本次募投项目扩产倍数                                                       1.29
注 1:除本次募投项目外,公司暂无及暂未规划其他 HDI 及 SLP 的在建或拟建产能。
注 2:本次募投项目扩产倍数=本次募投拟建产能/现有产能。

    本次募投的项目一扩产倍数为 1.29,根据 Prismark 数据,HDI 板 2021 年市
场规模为 118.11 亿美元,预计 2026 年可达 150.12 亿美元,同时伴随着下游高端
电子产品在集成度和性能上的进一步发展,PCB 产品朝着更小线宽/线距的方向
发展,下游市场广阔的空间以及产品升级趋势将有效消化新增产能。

    宏启胜项目高阶 HDI 及 SLP 产线于 2021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该产线产能利用率为 77.17%,系公司高阶 HDI 及 SLP 产
品主要面向消费电子领域,产能释放集中在下半年销售旺季,季节性显著,致使
整体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2022 年第三季度高阶 HDI 及 SLP 产线高峰期平均产
能利用率已达 94.74%,接近满负荷运转,产能较为紧张。大客户通常交付周期
较短,面对其在销售旺季大批量集中采购的需求,产能上限构成了公司供货能力
的制约,因此为打破高阶 HDI 及 SLP 产品高峰期产能瓶颈,进一步扩大生产线
建设是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3)年产 338 万平方英尺汽车板及服务器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

    项目二生产的产品为汽车板及服务器板,存量产能规模较低,2022 年全年
产能仅约 155 万平方英尺,占公司整体产能比例约 2%,占比较低。

    项目二未来市场空间巨大。2021 年以来,随着智能驾驶等级进阶提出高阶
ADAS 板需求以及算力需求指数级增长带动服务器技术平台迭代等市场及技术
升级契机的出现,项目二面向的汽车及服务器板领域已成为下游应用领域增长最
快的两个细分市场,发展空间较大。因此,项目二将建设拥有 HDI 工艺能力的
多层厚板产线,新增 338 万平方英尺产能面向汽车及服务器领域对高端 PCB 产
品的需求,能够得到有效消化。




                                       1-54
    2、在手订单和意向性订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正积极推进项目一及项目二的建设,相关产线均处
于在建状态,距离最终正式投产尚需一定时间。公司基本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
式,且产品多为定制化设计,订单周期相对较短,新增产能通常在临近投产前才
会与客户正式约定需求料号及具体交期,故尚未就新产线与客户签署正式供货订
单。

    公司客户储备资源丰富,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企业。公司作为全球 PCB 行
业龙头,自成立以来,凭借短时间内快速设计、开发制样到快速爬坡、大量生产
的服务能力,与下游领先品牌客户建立了紧密联系,形成长久且稳固的商业合作
伙伴关系。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合作研发及客户导入验证工作,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更小线宽/线距高阶 HDI 及 SLP、新技术平台高多层服务
器板以及 L3 等级 ADAS 汽车板等产品已获得多家通讯及消费电子、服务器及汽
车领域 Tier 1 行业龙头客户的合作意向,部分料号已处于打样试制阶段。

    本次募投项目所面向的下游领域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将依托行业龙头的品牌
实力、扎实的技术储备、领先的品控体系等核心竞争力在加快现有客户研发导入
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开发新客户,丰富客户资源以及强大的新客户开发能力将有
力支撑新增产能的释放。

    3、同行业竞争情况

    (1)PCB 行业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全球 PCB 生产企业众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经过行业周期的筛选,竞争
格局已相对稳定,全球前 20 大 PCB 厂商的市场占有率从 2018 年的 51.01%增至
2022 年的 55.59%,在 PCB 厂商数量庞大的情况下,行业内大型企业积累了丰富
的产业经验,可以更好地应对行业波动考验。




                                  1-55
                   2018年-2022年全球前二十PCB厂商市场占有率
                                                              55.59%
                                    54.57%
                                                  53.89%
                      52.86%

       51.01%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数据来源:Prismark,2023 年 2 月

    (2)公司连续多年稳居全球最大 PCB 生产企业,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在行
业内拥有较强竞争力

    凭借具备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及时快速的订单响应能力以及完善的品质保
障能力,公司已连续多年蝉联中国电子电路协会(CPCA)中国电子电路排行榜
榜首。根据 Prismark 以营收计算的全球 PCB 企业排名,公司 2017 年-2022 年连
续六年稳居全球最大 PCB 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从 2018 年的 6.27%增至 2022
年的 6.98%,行业领先地位逐步扩大,在 PCB 行业内拥有较强竞争力。

                        2018年-2022年公司PCB市场占有率
                                                              6.98%
                                    6.81%         6.84%


       6.27%           6.33%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E
数据来源:Prismark,2023 年 2 月

    (3)以全产品线及研发实力优势深耕高端 PCB 领域,巩固和扩大公司龙头
地位

    公司为全球范围内少数同时具备各类 PCB 产品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能
力的专业大型厂商,拥有涵盖 FPC、HDI、RPCB、Module、SLP、miniLED 等
多类产品的优质多样 PCB 产品线,能够为不同客户提供全方位 PCB 产品及服务。
公司通过提前布局未来 3 年可能出现的产品与技术,直接参与客户下一代、下下
代产品的开发与设计,通过与世界一流客户合作研发、参与先期产品开发与设计
从而掌握市场趋势及新产品商机,准确把握未来的产品与技术方向。本次募投项
目产品高阶 HDI 及 SLP 产品、汽车板及服务器板均能够实现业界领先的制程与


                                     1-56
性能指标,将进一步加深公司在高端 PCB 领域的布局,持续加强公司在行业内
的竞争力,巩固和扩大龙头地位。

    4、市场容量

    本次募投项目所面向的高阶 HDI 及 SLP 领域、汽车 PCB 领域及服务器 PCB
领域市场容量广阔,具体如下:

    (1)高阶 HDI 及 SLP 领域

    随着电子产品的持续更新换代,其对印制电路板的“轻、薄、短、小”要求
不断提高,HDI 板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根据 Prismark 数据,HDI 板 2021 年市场
规模为 118.11 亿美元,预计 2026 年可达 150.12 亿美元。伴随着下游高端电子产
品在集成度和性能上进一步发展,其对于 PCB 也延伸出新的技术迭代需求。SLP
(在 HDI 技术基础上,采用 mSAP 等工艺的新一代精细线路印制板)相较于传
统 HDI,进一步细化线路,线宽线距更小,堆叠层数更多,可以承载更多的功能
模组,且图形精细化程度及可靠性均可满足高端产品的需求,是印制电路板行业
生产制造技术在性能上向高密度、高精度、细孔径、细导线、小间距、高可靠、
多层化、高速传输、轻量、薄型方向的进一步发展。根据 Prismark 数据,mSAP
HDI 板 2021 年市场规模为 21.26 亿美元,占全球 HDI 市场的 18%,预计 2026
年可达 34.52 亿美元,占全球 HDI 市场的 23%,复合增长率可达 10.2%。




数据来源:Prismark,2022 年 8 月
    (2)汽车及服务器 PCB 领域

                                   1-57
       在汽车领域,随着汽车产品加快向电动化、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发
展,汽车行业电子产品产值持续向上攀升,据 Prismark 预测,汽车行业电子产品
产值在 2022 至 2027 年之间将以 5.0%的年复合增长率成长,2027 年产值将达
3,220 亿美元。ADAS 控制器、传感器等汽车电子应用快速发展的智能化浪潮下,
汽车 PCB 作为各类汽车电子应用的重要底座支撑,将随着汽车电子市场的发展
保持增长趋势。根据 Prismark 数据,2022 年全球汽车领域 PCB 市场规模为 94.00
亿美元,占全球 PCB 市场的 11.50%,预计 2027 年全球汽车领域 PCB 市场规模
将达到 123.81 亿美元,2022 年-2027 年复合增长率为 5.7%。

       在服务器领域,受益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全球范围内服务器出货量的大幅
增长,服务器 PCB 市场规模也得以迅速扩容。根据 Gartner 数据,2021 年全球
服务器总体市场规模达到 6,634 亿元,预计 2026 年达到 10,600 亿元,复合增长
率达 9.83%。PCB 是服务器的重要组成部件,是承载服务器运行的关键材料。服
务器出货量的大幅增长也使得服务器 PCB 市场规模迅速扩容,成为 PCB 市场中
复合增长率最快的下游细分市场。根据 Prismark 数据,2022 年全球服务器领域
PCB 市场规模为 98.68 亿美元,预计 2027 年达到 142.01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
为 7.6%。

                   全球 PCB 按下游应用分类市场规模(百万美元)
                                                                   2022-2027 复合
                    2020         2021          2022E    2027E
                                                                      增长率
服务器                5,876        7,804        9,868     14,201           7.60%
汽车                  6,507        8,728        9,400     12,381           5.70%
有线基础设施          4,968        6,111        6,808      8,371           4.20%
无线基础设施          2,771        3,337        3,646      4,453           4.10%
移动电话             13,950       16,116       16,001     19,307           3.80%
军事/航空航天         2,824        3,113        3,246      3,917           3.80%
工业                  2,563        3,226        3,371      3,971           3.30%
消费                  9,466       11,858       11,381     13,256           3.10%
医疗                  1,273        1,532        1,556      1,799           2.90%
其他电脑设备          3,801        4,554        3,977      4,165           0.90%
个人电脑             11,220       14,542       12,487     12,567           0.10%
       合计          65,219       80,920       81,740     98,388           3.80%
   数据来源:Prismark,2023 年 2 月


                                        1-58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所处市场容量广阔,新增产能规模与行业需求增
长趋势相符,新增产能能够得到有效消化。

    5、产品升级趋势

    (1)更精细 SLP 产品契合消费电子产品小型化趋势

    在通讯及消费电子领域,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等不断向智
能化、小型化、多功能化等趋势发展,其功能不断增多,I/O 数也随之越来越多。
对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内部空间相对较大的消费电子产品,HDI 不断向更
多层更高阶的方向发展以满足愈来愈多的功能要求。但 HDI 堆叠层数的增加会
带来板厚的增加,难以满足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对小型化、轻薄化的要
求,在 HDI 基础上、采取 mSAP 工艺、线宽线距更小、能实现用更薄的板承载
更多功能模组的 SLP 产品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选择。从 2017 年苹果导入 SLP
产品开始,随着高端电子产品功能的不断演进,对 SLP 的设计要求亦不断提高,
线宽线距不断缩小,现今的线宽/线距要求已降至 30/30μm,预计会进一步降至
25/25μm,甚至 20/20μm。本次募投的项目一所生产的 SLP 产品能够实现业界领
先的最小 20/20μm 的线宽/线距,满足功能不断发展的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对 PCB
的精细化要求。

    (2)智能驾驶等级演进要求更高阶 ADAS 汽车板

    在汽车电子领域,随着智能驾驶向高阶发展,对感知、传输、算力等硬件能
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汽车环境要求 ADAS 域控制器在各种电磁和高低温环境下,
都能够保持稳定可靠的工作。ADAS 域控制器要进行高速运算,要求 PCB 必须
保证良好的信号传输。在材料升级的同时,随着智能驾驶的演进,面向 ADAS
的 PCB 产品同样朝着高阶多层厚板的方向发展,下游设计要求从现有的通孔、
一阶板朝着三阶、四阶的 2 毫米以上板厚 HDI 产品演进。本次募投的项目二所
生产的 ADAS 汽车板面向下一代 L3 等级 ADAS 产品,能够实现三阶以上高板厚
设计,顺应智能驾驶发展趋势。

    (3)服务器高速高带宽的技术趋势带来 PCB 板层及材料的升级

    在服务器领域,随着服务器设备向高速、高带宽、高密度方向发展,服务器
平台对传输速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服务器 PCB 层数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加。PCB

                                  1-59
层数越多,设计越灵活,能够对电路起到更好地抗阻作用,更易于实现芯片之间
地高速传输。目前普遍使用的 PCIe 4.0 接口的传输速率为 16Gbps,服务器 PCB
层数为 12-16 层。随着服务器平台升级到 PCIe 5.0,传输速率达到 36Gbps,PCB
的层数将达到 18 层以上,层数的提高也会带来板厚的升级,从 12 层板的 2 毫米
逐渐升级到 3 毫米以上。此外,信号频率越高,PCB 传输损耗越大,服务器 PCB
产品的材料亦会从低损耗材料升级为超低损耗材料。本次募投的项目二所生产的
高多层服务器板将能够实现最大 60 层的极限制程,契合高速服务器 PCB 产品的
技术趋势。

    6、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产能消化措施具备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产线及产能已无法满足未来市场及技术需求,扩产规模
合理;公司客户资源丰富,募投项目产品意向客户充足;公司已连续多年稳居全
球最大 PCB 生产企业,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所处市
场容量广阔,契合下游产品升级趋势,因此,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新增产
能规模合理。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线的逐步投产,公司将以现有全品类的产品体系、
丰富的客户资源、强大的品牌竞争力及研发实力、领先的品控体系为基础持续深
耕高端 PCB 市场,加快下游客户的产品认证进度,持续巩固及扩大现有大客户
份额的同时积极拓展导入新客户,加大研发力度始终走在行业技术前沿。随着市
场容量的不断增长,新增产能将有效缓解公司供货压力并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为公司巩固并扩大行业龙头地位提供保障,产能消化措施具备有效性。

    (三)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针对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和“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中
补充披露如下:

    “(三)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高阶 HDI 及 SLP 年产能 526.75 万平方英尺,汽
车板及服务器板年产能 338 万平方英尺。由于相关项目完全投产尚需一定时间,
在后续项目实施及经营过程中,如果行业政策、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发生

                                  1-60
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相关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
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可能会对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及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
不利影响。”

    三、结合目前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结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随着公司规模增长,经营性资金占用规模逐步扩大,未来仍存在较
大营运资金缺口

    根据测算,公司预计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缺口为 155,484.49 万元。具体测
算过程如下:

    1、测算基本假设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公司
预测了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
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
动负债的差额)。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为: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5 年末
流动资金占用额-2022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

    2、收入预测假设

    2020 年-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0.14%,公司结合 2020 年
-2022 年业务经营情况,以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为基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
公司 2023-2025 年期间各年营业收入以 8%的增长率变动(以下测算中营业收入
增长的假设及各类指标测算仅为论证公司营运资金缺口情况,不代表公司对今后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销售预测或业绩承诺)。

    3、公司未来新增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

    根据公司的营业收入预测,按 2022 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
资、预付款项、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等占营业收入
的百分比,预测 2023-2025 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如下:




                                  1-6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E               2024E            2025E
           营业总收入                      3,910,784.91        4,223,647.70     4,561,539.52
                          应收票据                  725.18           783.19          845.85
                          应收账款           676,907.15          731,059.72      789,544.50
                        应收款项融资                    -                   -               -
经营性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32,001.61           34,561.74       37,326.68
                            存货             371,522.61          401,244.42      433,343.98
                           小计            1,081,156.55        1,167,649.07     1,261,061.00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430,259.45          464,680.21      501,854.62
经营性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4,322.24            4,668.01        5,041.46
                           小计              434,581.69          469,348.22      506,896.08
经营性资金占用                               646,574.86          698,300.85      754,164.92
                            营运资金缺口合计                                     155,484.49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发行人 2025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预计为 754,164.92
万元,2022 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为 598,680.43 万元,2023-2025 年流动资金
需求缺口预计为 155,484.49 万元。本次发行拟补充流动性资金金额 46,728.58
万元,占未来三年资金缺口比例仅 30.05%,缺口不足部分,发行人拟通过自筹
的方式解决。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发行人预计资金缺口,补流规
模合理。

    (二)资产负债结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简称
                                       2022 年度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深南电路                              40.88                 49.26              46.86
        景旺电子                              46.48                 47.84              44.18
        沪电股份                              33.87                 37.90              34.25
        健鼎科技                              44.90                 54.80              52.07
        华通电脑                              51.49                 55.04              56.10

                                             1-62
                                           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简称
                               2022 年度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平均值                      43.53             48.97              46.69
           发行人                      28.00             33.00              34.8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系公司
作为全球最大的 PCB 公司以及全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追求稳健经营。

    公司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新加坡、日本等地均设立经
营实体,为满足各子公司之间平衡资金需求,达到理想状态下的资金需求平衡点,
需各自存有充足的货币资金以应对营运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PCB 行
业下游产品需求受产品发布周期及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出季节性波动的特征,产
品随技术升级、客户需求变化而迭代速度较快。为满足客户不断增长且多样化的
产品需求,公司需要维持较高的资金安全水位,以保障产品供应的及时性和应对
资金需求的周期性波动。

    因此,随着未来业务的增长公司仍将产生较大资金需求,公司综合利用股权融
资和债权融资筹集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通过本次发行补充部分流动资金缺口,能够
在持续保持公司资产负债率稳定的前提下,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实现稳健经营。

    综上所述,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满足未来经营需要,仍存在较大营运资金
缺口,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为 46,728.58 万元,不超过未来三年营运
资金缺口,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1.78%,未超过 30%,补充流动
资金规模适当,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备案、土地使用、相关建设审批
手续、环评批复及能评批复文件;查阅募投项目立项、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法
律法规;

    (2)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资料,对比两次募投


                                       1-63
项目的异同;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了解前次募投项目
投产及产能利用情况;了解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
单以及已取得意向性订单等情况;访谈募投项目相关业务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
建设规划、技术能力、市场趋势等情况;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市场数据、行
业分析报告等资料,了解市场容量及产品升级趋势;

    (3)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用途;取得并
复核发行人对未来营运资金缺口的测算表,核查测算所用假设的合理性及准确性
等;将发行人对未来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中引用的财务数据与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获取并比较发行人及同行业可
比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情况。

    2、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用途;取得并复核发
行人对未来营运资金需求测算表的计算准确性;将发行人对未来营运资金需求测
算中引用的财务数据与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同行业可比公
司定期报告,获取并比较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情况。

    3、发行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所涉立项备案、环评批准、土地使用、节能审查以及
相关建设审批手续等文件,网络查询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所涉发改、环保、自然资
源管理及房屋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网站,并取得了发行人对相关事项的书面确
认。

    (二)核查意见

    1、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尚未履行的前置审批程序,
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项目一与前次募投项目宏启胜项目虽均为高阶 HDI 及 SLP 产品,但技
术水平、制程能力、产品先进性等方面存在差异,扩产规模系综合考虑市场需求、
技术趋势及现有产线技术水平、现有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后确定,扩产倍数合理;


                                  1-64
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规模系综合考虑现有产能及拟建产能、产能利用率、扩
产规模、在手订单和意向性订单、同行业竞争情况、市场容量、产品升级趋势等
因素后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新增产能规模合理,产能消化措施具备有效性,
并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系综合考虑目前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结构、及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后确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规
模合理。

    2、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系综合考虑目前资金缺口、资产负债结构、及同行业可比
公司情况等因素后确定,发行人上述对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
资金规模合理的说明与核查程序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3、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现阶段必要的主管部门审批
手续,不存在尚未履行的前置审批程序,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
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
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
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1-65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
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
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了对发行人
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不包含风险对策、发
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已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
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二、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
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发行人自查情况

    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舆情等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情况

    保荐人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相
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对比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受理以来未发
生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有关公司
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核查。

    (以下无正文)




                                   1-66
    (本页无正文,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7
(本页无正文,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骁铂                   宁小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68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意见回复报告的全
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