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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
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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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56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
售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到期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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