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2-04-29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鉴于4名激励对象分别因与公司协商离职、岗位调整,导致其不再
具有激励资格,对其各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万股进行回
购注销,每股回购价格9.3651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该4名激励对象名单、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经核实无误,回购原因、价
格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规定实施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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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杨 芳
李红梅
李兴华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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