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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乳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3-03-27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现任期即将届满。为
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三
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监事任期三年
(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选举方式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
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推荐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期间以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公司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不再
接收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其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
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2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9)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式样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推荐人为公司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推荐人为公司法人股东,则需提供法人股东推荐该监事候选人的文
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3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 年 4 月 3 日)17:00 前
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兴华、尚姝博
    联系电话:028-86748930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1 栋 B 座
    楼邮政编码:610023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4
附件: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                                持股数量
户号码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适用)
[注: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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