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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乳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
   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我们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
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我们均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实时
关注相关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沈亦文           6                 6            0             0
                                   1
     黄永庆               6                     6                  0           0
     杨志达               6                     6                  0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沈亦文               3                     3                  0           0
     黄永庆               3                     3                  0           0
     杨志达               3                     3                  0           0

 (二)       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及查阅相
关文件的前提下,就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融资担保、利润分配及聘请
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2、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对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二届十四
 2022 年 4 月 27 日                5、对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次
                                   额度的独立意见

                                   6、对《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7、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8、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9、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3、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1、对《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二届十五
 2022 年 8 月 5 日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
                                 2、对《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衍生品投资及风

                                 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届十七
 2022 年 8 月 27 日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同意
                         次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 年 10 月 27     二届十八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      2、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二届十九   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2 月 6 日                                                         同意
                         次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综上,我们认为:在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对 2022
年度各次董事会决议没有异议,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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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职责,为公司
经营管理发挥专业性作用。
    2022 年度,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的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
下: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信息、内控制度体系建立情况、关
联交易、外审工作、内审工作等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关
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
查;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线上、线下交流
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亲身走访销售网点,了解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规范经营、防控风
险提供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有效
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做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要求,做出独立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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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进行,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都是基于
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均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有效地控制了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
供担保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 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我们持续关
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加强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的监督,确保定期报告能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
况。

   (四)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预算管
理、风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修订,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保证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资金状况,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比例较高,分红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

                                   5
合法合规。

   六、其它工作

    (一)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四)积极参加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公司组织的履职培训,增强对最新的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七、总体评价及展望

    2022 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发挥专业能力,独立、公正、客观地为公司建言献策,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
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3 年,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董事会换届安排,我们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前,我们将继续秉承诚
信、勤勉的精神,忠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我们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
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诚挚感谢,今后将继续
关心和关注公司的发展,衷心祝愿新乳业以高质量地发展回馈社会、回报股东。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
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亦文                  黄永庆                   杨志达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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