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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790 万股,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价格为每股
29.9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536,642,000.00 元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6,642,0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全部到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投资额(万元)
                                                               川投资备
        微波前端产业化 基
  1                             32,000.00     32,000.00 【2018-510109-39-03-263
        地建设项目
                                                          697】FGQB-0154 号
                                                               川投资备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2018-510109-39-03-264
                                                          127】FGQB-0157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合     计             48,000.00     48,00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
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
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
等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
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
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
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