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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箭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12-1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箭科技

股票代码:0029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宏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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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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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声 明.......................................................................................................................... 15
附表..............................................................................................................................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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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箭科技、上市公   指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司、公司        股票代码:0029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梅宏

                   指就本次股份分割而编写的《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梅宏先生根据离婚协议应将其直接持有的 6,0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占公司总股本 8.39%)公司股份转至刘永红女士名下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          梅宏   曾用名:吴菁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121965******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                  董事、副总经理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拥有天箭科技(002977.SZ)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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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离婚进行的股份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天箭科技的
计划,也无增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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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宏先生与刘永红女士达成的离婚协议,梅宏先生拟将
其直接持有的 6,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分割过户至刘永
红女士名下,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宏先生直接持有天箭科技 7,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4%。梅宏先生持有成都禾兴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16.76%的合伙财产份额,禾兴创达持有公司 1,3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天箭科技 1,75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45%。梅宏先生持有成都禾兴创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76%
的合伙财产份额,禾兴创达持有公司 1,3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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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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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其中梅
宏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其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天箭科技 2017 年 12 月 22 日成立之日起至天箭科技本次就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期
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
份”)。
    2、自天箭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
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天箭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3、天箭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天箭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天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份;自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本人
转让天箭科技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箭科技股份总数的 50%。
    5、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9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因天箭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依
法遵守上述规定。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
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天箭科技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
交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天箭科技
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
得的,天箭科技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8、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
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梅宏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且在满足《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条件的前提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和安排如下: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
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天箭科技股份。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二)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
减持年度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减持股份的方式

                                  10
    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四)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减持股份的公告程序及期限
    本人在减持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 3 个
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公告程序等
信息披露程序前不得减持。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
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等信息披
露程序。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如下:
    1、如果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
    3、若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
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
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
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4、如果因未履行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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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与本人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一致或存在冲突的,则本人承诺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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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通知函》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5、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3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
                               声 明


   本人梅宏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四川省成都市
名称        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天箭科技                 股票代码   002977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名 梅宏                    义 务 人 注 四川省成都市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有 无 一 致
                                        有 □              无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离婚股份分割




                               16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 天箭科技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7,750,000 股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 10.8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天箭科技普通股 A 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 1,750,000 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2.45%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7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批准




                              18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