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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箭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拟提交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通过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工作实绩等方面
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任职资格,能
够胜任相关工作。经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
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过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梅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何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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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兴旺                   王   虹               杨建宇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