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箭科技: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1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B座2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继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6人,代表股份44,002,6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21%。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
表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385%。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人,代表股
份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
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462%; 反对 600 股 ,占 出席 会议中 小股 东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46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86%;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9231%;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0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董事长楼继勇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楼继勇回避表决。所持股份 25,750,0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18,2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86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33%;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46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2《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镭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镭回避表决。所持股份 16,500,0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27,5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09%;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22%;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3《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梅宏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梅宏回避表决。所持股份 1,750,0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42,2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1%;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4《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健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46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5《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涛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7.06《关于公司监事陈源清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46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07《关于公司监事罗旭东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99.9943%;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14%;弃权 1,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46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69%;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769%。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金奂佶律师、汤士永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