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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2020-09-0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ongya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12 号 6 层 1 单元 6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〇年九月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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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2,881,484 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预计不
超过 24,293,828 股。假设按照发行上限 24,293,828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97,175,312 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剑波、
武思宇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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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柳建国、师子刚、刘
光磊、宋德君、刘艳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田义、杨宝森、翟博渊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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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股东中日节能、财通创新、上海恒邑、龙艳芳、唐鑫、
王鑫承诺

     如自本承诺人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申报前未满 6 个
月的,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自本承诺人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之日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自本承诺人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申报前已满 6 个
月的,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
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股东石家庄中岩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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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股东复星高科、铁发宏岩,及唐斌、牛辉、牛会峰等
35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
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王立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剑波、武思宇关于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
售事项,在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
减持行为。

     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锁定期结束之日起两年内,本人拟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

     本人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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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
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股份锁定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
份限售事项,在锁定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
的股份减持行为。

       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本承诺函相
关规定的前提下,锁定期结束之日起两年内,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
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
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本公司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家庄中岩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股份锁定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
限售事项,在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
份减持行为。

       在遵守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本承诺函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锁定期结束之日起两年内,如本企业拟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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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企业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发行人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
宜,制定了《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称“稳定股价
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公司应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
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所指,以下提到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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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皆同此定义)为负责实施本预案所规定的稳定股票价格具体
措施的责任主体。

     而且,一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
案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亦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非该等转让系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
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相关股价稳定措施已达到本预案规定的可停止的条
件后实施,或该等回购已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决议通过。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
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三)具体措施与实施程序

     在稳定股价期间内,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根
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一致,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如公司未能与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具体方案,则应按以下所列的措施依次实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被触发时,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可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
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应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被触发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讨论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
格和数量区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
回购方案后,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
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并应在履行回购股份公告程序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完
毕。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实施完毕或按照本预案提前终止后,公司应在 2 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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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应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
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公司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
额,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公司董事会公
告有关回购股份的预案后及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任意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
回购股份事宜,停止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继续回购股票
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应终止由公司回购股份,转入措施二由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应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公
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未决定实施
股份回购(包括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无法实施股
份回购时,或者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股价稳定措施启
动机制再次被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
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拟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价格区间、时间
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后,控股股东应按照增持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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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应在履行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告程序后的 3 个
月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
人民币 100 万元,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公司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具
体方案公告后及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或者计划用于增持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控股股东可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
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控股股东如未按照本预案履行上述事项,则稳定股价期间归属于控股股东
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控股股东不得否决该期间内有关公司
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二实施完毕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方案时,或控股股东增持
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再次被触发,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
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应不少于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30%,且累计一年增持公
司的金额不高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100%。在公司披露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按照增持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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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并应在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公告程序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完
毕。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公告后及在上述稳定
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
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
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
履行本预案及承诺。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
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且稳定股价期间归属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
公司所有,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持续措施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满 3 个月
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
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四)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机制被触发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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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稳定股价期间归属
于控股股东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控股股东不得否决该期间
内有关公司分红的议案,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
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由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稳定股价期间归属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
归公司所有,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一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
施期间,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
司回购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除非该等转让系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相关股价稳定措施已达到《预
案》规定的可停止的条件后实施,或该等回购已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决议通
过。


四、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若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者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如下方式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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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的阶段内,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则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
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
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流通之后,本
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该等违法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
作日内,或者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制订股份回购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
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本
公司以《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
易日本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作相应调整),或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

     同时,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将在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在中国证监会认定该等违法事实后 5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
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投资者因此
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
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依据中国证监
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兹此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本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投资者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
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未能按其所作承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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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依法以市场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本人将代为履行回购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人同时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
赔偿金额依据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
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
为准,或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暂停在
公司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兹此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者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同时,本人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
失赔偿金额依据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赔
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
案为准,或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暂停在
公司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如本人自公司离职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本人
所承诺的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因此而终止、免除或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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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中德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
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如下:

     “如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就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
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给投资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承诺
如下:

     “如果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三)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审计机构,就其出具的文件承诺如下:

     “如果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评估机构,
就其出具文件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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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如果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所持股比例
共享。


七、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
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
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包括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安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充分
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
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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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
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
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
因素。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及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六)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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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八、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明确公司上市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进一步明确《公司章程》(草案)中
股利分配的条款,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公司强化回报
投资者意识,建立起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机制,有利
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
利,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
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
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
需求状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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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
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如果上市后三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可适当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并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为通
过。同时,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
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分配预案应经外
部监事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形成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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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
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
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
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四)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规划着眼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
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
公司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资产购买支出、兼并与重组
需要的资金以及补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五)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安排

     公司上市后将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规划期限在上市满
三年后届满,届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确定新的利润分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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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一)发行人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项目
建设及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在短期内可能会摊
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同时,如果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很可能会影
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对公司即期回报摊
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加强募集
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运营管理,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从而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
的使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且
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以自有资金积
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
风险。

     对于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拟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
方面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收益的前
提下能产生最大效益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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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科学实施成本、费用管理,提升利润水平

     公司将实行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成本、
费用的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内控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管理层薪
酬计提、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不
断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3、重视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投资价值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草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中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回
报机制,并制定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条款。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公
司的经营业绩采取包括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股利分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投资
者对公司经营及分配的监督,不断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如下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承诺

     就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事宜,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人不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出台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要求出具补充承诺。本人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其他投资人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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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未来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拟设置的股权激励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出台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要求出具补充承诺。本人若违
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投资人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同时承诺接受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
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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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出现公司未履行承诺
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将对该等人员采取停发薪酬、津贴、现金分红等措
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不可抗力等其他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
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投资者提出替代承诺或补充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
书》、《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接受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
与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既有锁定期基
础上延长锁定期一年,且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不得转让公司股
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
情形除外);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期间内,本人不得从公司领取薪酬,归属于本人
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不得否决该期间内有关公司分红
的议案。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应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全额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不可抗力等其他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
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告知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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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充分、及时披露,并向投资者提出替代承诺或补充承诺,以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
书》、《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承诺接受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如下:

     1、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
公开承诺事项(“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若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因继
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
外),该期间内归属于本人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若有)归公司所有,直至
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
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不可抗力等其他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
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告知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由公司充分、及时披露,并向投资者提出替代承诺或补充承诺,以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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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
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相关承诺文件
已经相关责任主体签署,并且已各自就作出相关承诺、出具相应承诺书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前述责任主体已就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提出了必要的约
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合法、合规,将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失信行为构成有效约
束,能够得到及时执行与实施,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承诺文件已经由相关责任主体签署,
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理、有效。


十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

      (一)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整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及环境与
节能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房地产行业的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7.27%、62.13%、63.35%。近年来中央着力于建立房地产平
稳长效发展机制,预计未来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不会改变,可能会对房地产投资
造成影响。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调整,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可能发生不
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岩土工程市场需求呈增长态势,行业内的企业发展
迅速。但由于国内岩土工程类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竞争较为激烈。随着未
来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行业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岩土工程行业将势必出现
新一轮的整合。

     为适应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开发了多项高效、节能、环保的岩土工程新技术,如计算分析技术、止水帷幕系
列技术、桩基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等,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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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优势与市场地位。但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
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可能难以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
位。

       (三)原材料及劳务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费(主要包括预制桩、各类钢材、混凝土、水
泥等)、机械租赁费及劳务分包费,报告期内各年以上费用合计占公司营业成本
的比例为 94.29%、94.52%、94.26%。如果未来原材料及劳务价格大幅上涨,将
造成公司施工成本的变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不断增长,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55.09 万元、27,120.64
万元、38,286.26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90%、40.84%、
40.07%,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以及
未结算工程施工金额均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对公司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提出更
高的要求。虽然现阶段公司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但未来仍然存在部分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包括中国建筑、中国中铁、北京建工、北辰、
万科、万达、华润、保利、中国中车、红星地产等在内的一系列优质客户。报告
期各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271.70 万元、56,990.50 万元、
70,267.71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77.29%、75.12%、68.64%,前五名客户
占比相对较高。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地开拓新的
客户或新的合作项目以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但不排除未来与上述客户
终止合作关系,并未能持续稳定的开拓新客户,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

       2019 年底在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近期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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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公司的部分施工项目受此影响,
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尽管公司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以积极复工,但如果疫情短期
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将导致国内工程项目进一步延期复工,进而影响公
司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整体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同时,公司的项目合同也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单方面
终止或取消、引发纠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运营正常。除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春节后施工项目的复工进度较往年同期延
后外,公司的管理团队、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新项目开发、税
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履行合同共有 58 个(以截至 2019 年末发行
人在履行合同统计,不包含实际已完工未办理完结算的项目),已复工的合同个
数为 53 个,对应在履行合同的剩余金额为 56,578.55 万元,复工率为 95.43%;
湖北地区在履行合同共有 4 个,已复工的合同个数为 3 个,尚未复工项目在履行
合同的剩余金额为 807.43 万元。

     2020 年 1 季度,公司中标合同合计金额为 5.87 亿元,2019 年同期中标合同
合计金额为 3.98 亿元。尽管受到疫情导致的复工延迟等不利因素影响,2020 年
1 季度的业务中标合同金额仍有较大幅度上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公司不存在大额项目合同终止、取消或引发纠纷等情形。

     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为 50,749.93 万元,同比变动 12.66%;净利
润为 6,464.46 万元,同比变动 6.0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6,448.26 万元,同比变动 5.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303.81 万元,同比变动-74.67%。虽然 2020 年上半年疫情及春节停工对公司
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回款情况有一定影响,但 2020 年 1-6 月的经营状况未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会计师已经对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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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H/2020BJA80259”的审阅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
经营状况良好。

     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对未来业务稳定发展的预期,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80,300.80 万元至 96,833.32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同比变
动 16.11%至 40.01%;预计净利润为 8,541.83 万元至 10,179.38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同比变动 0.84%至 20.17%;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460.47
万元至 10,082.43 万元,较 2019 年 1-9 月同比变动 0.68%至 19.99%。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
会计师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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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4,293,828 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本比例

发行价格                 30.16 元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发行市盈率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98 元(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
                         12.10 元(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4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经在深圳
发行对象                 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3,270.19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6,691.35 万元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6,578.84 万元,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5,25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     审计及验资费用:431.89 万元
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律师费用:320.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1.32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15.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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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ongya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7,288.148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立建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5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12 号 6 层 1 单元 602
邮政编码                       100041
联系电话                       010-6880 9559
传真                            10-6880 0097

网址                           http://www.zydd.com/
电子邮箱                       ir@zydd.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经中岩大地有限 2015 年 9 月 18 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中岩大地有限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信永中和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59,760,460.12 元为依据,
扣除专项储备 3,386,311.23 元后的账面净资产 56,374,148.89 元为折股基数,按
1:0.5322 的比例,折合股本 30,000,000.00 元,余额 26,374,148.89 元计入资本公
积。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110108011533125 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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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起人

       公司由中岩大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中岩大地有限的股东王立建、吴剑
波、武思宇、石家庄中岩、柳建国、刘光磊、师子刚为公司的发起人。中岩大
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王立建                       1,343.10                 44.77%       净资产折股
           吴剑波                           671.40               22.38%       净资产折股
           武思宇                           535.50               17.85%       净资产折股
         石家庄中岩                         300.00               10.00%       净资产折股
           柳建国                            60.00                2.00%       净资产折股
           刘光磊                            60.00                2.00%       净资产折股
           师子刚                            30.00                1.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000.00                  100.00             -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2,881,484 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预计不
超过 24,293,828 股。假设按照发行上限 24,293,828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97,175,312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立建              2,661.7257            36.52%          2,661.7257          27.39%
 2         吴剑波              1,330.5656            18.26%          1,330.5656          13.69%
 3         武思宇              1,073.2420            14.73%          1,073.2420          11.04%
 4        复星高科              647.3744             8.88%            647.3744           6.66%
 5       石家庄中岩             588.0000             8.07%            588.0000           6.05%
 6         刘光磊               132.9916             1.82%            132.9916           1.37%
 7         柳建国               131.0014             1.80%            131.0014           1.35%
 8        中日节能              126.8473             1.74%            126.8473           1.31%
 9        财通创新              126.8472             1.74%            126.8472           1.31%
 10        师子刚                74.7046             1.03%             74.7046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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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1      铁发宏岩              72.0980             0.99%            72.0980          0.74%
 12        唐斌                34.0723             0.47%            34.0723          0.35%
 13      上海恒邑              31.7118             0.44%            31.7118          0.33%
 14       滕佳翠               23.0000             0.32%            23.0000          0.24%
 15       宋德君               21.1658             0.29%            21.1658          0.22%
 16        刘艳                14.0000             0.19%            14.0000          0.14%
 17       付士刚               12.0000             0.16%            12.0000          0.12%
 18       张成炎               12.0000             0.16%            12.0000          0.12%
 19        张伟                11.8500             0.16%            11.8500          0.12%
 20       龙艳芳               10.0000             0.14%            10.0000          0.10%
 21        唐鑫                10.0000             0.14%            10.0000          0.10%
 22        银虹                 6.8500             0.09%             6.8500          0.07%
 23        王鑫                 6.3424             0.09%             6.3424          0.07%
 24        牛辉                 6.0475             0.08%             6.0475          0.06%
 25        田义                 6.0475             0.08%             6.0475          0.06%
 26        吉锋                 6.0474             0.08%             6.0474          0.06%
 27       李建平                6.0474             0.08%             6.0474          0.06%
 28       李五保                6.0474             0.08%             6.0474          0.06%
 29       牛会峰                6.0474             0.08%             6.0474          0.06%
 30       牛朋飞                6.0474             0.08%             6.0474          0.06%
 31       苏振甲                6.0474             0.08%             6.0474          0.06%
 32       张光海                6.0474             0.08%             6.0474          0.06%
 33       张洪亮                6.0474             0.08%             6.0474          0.06%
 34       赵凤宇                6.0474             0.08%             6.0474          0.06%
 35       杨宝森                4.8380             0.07%             4.8380          0.05%
 36       翟博渊                4.8380             0.07%             4.8380          0.05%
 37       陈发扬                3.1566             0.04%             3.1566          0.03%
 38       康增柱                3.1566             0.04%             3.1566          0.03%
 39        雷省                 3.1566             0.04%             3.1566          0.03%
 40        刘杰                 3.1566             0.04%             3.1566          0.03%
 41       刘金龙                3.1566             0.04%             3.1566          0.03%
 42        刘猛                 3.1566             0.04%             3.1566          0.03%
 43       刘兴华                3.1566             0.04%             3.1566          0.03%
 44       师欢欢                3.1566             0.04%             3.1566          0.03%
 45        王雷                 3.1566             0.04%             3.1566          0.03%
 46       王永生                3.1566             0.04%             3.1566          0.03%
 47       夏滨滨                3.1566             0.04%             3.1566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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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48         张兴                  3.1566             0.04%             3.1566          0.03%
 49        罗晓青                 2.5253             0.03%             2.5253          0.03%
 50        王莉莉                 2.5253             0.03%             2.5253          0.03%
 51        于东光                 2.5253             0.03%             2.5253          0.03%
 52         陈静                  2.3000             0.03%             2.3000          0.02%
 53        贺香进                 1.9352             0.03%             1.9352          0.02%
 54        王战义                 1.9352             0.03%             1.9352          0.02%
 55        王振山                 1.9352             0.03%             1.9352          0.02%
 56      社会公众股                     -                -         2,429.3828        25.00%
         合计                  7,288.1484        100.00%           9,717.5312       1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立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剑波、武思宇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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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柳建国、师子刚、刘光磊、宋德君、
刘艳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田义、杨宝森、翟博渊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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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中日节能、财通创新、上海恒邑、龙艳芳、唐鑫、王鑫承诺

     如自本承诺人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申报前未满 6 个
月的,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自本承诺人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
完成之日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自本承诺人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至申报前已满 6 个
月的,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
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股东石家庄中岩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
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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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股东复星高科、铁发宏岩,及唐斌、牛辉、牛会峰等 35 位自然人股
东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承诺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
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立建                    2,661.7257                     36.52%
   2               吴剑波                    1,330.5656                     18.26%
   3               武思宇                    1,073.2420                     14.73%
   5             石家庄中岩                    588.0000                      8.07%
   6               刘光磊                      132.9916                      1.82%
   7               柳建国                      131.0014                      1.80%
  10               师子刚                       74.7046                      1.03%
                合计                         5,992.2309                     82.23%

       2、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立建                    2,661.7257                      36.52%
  2               吴剑波                     1,330.5656                     18.26%
  3               武思宇                     1,073.2420                     14.73%
  4              复星高科                     647.3744                       8.88%
  5             石家庄中岩                    588.0000                       8.07%
  6               刘光磊                      132.9916                       1.82%
  7               柳建国                      131.0014                       1.80%
  8              中日节能                     126.8473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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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财通创新                         126.8472                       1.74%
  10                师子刚                            74.7046                       1.03%
                合计                                6,893.2998                     94.58%

       3、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股东 55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49 名,前十名自然人
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立建                         2,661.7257                     36.52%
  2                  吴剑波                         1,330.5656                     18.26%
  3                  武思宇                         1,073.2420                     14.73%
  4                  刘光磊                          132.9916                       1.82%
  5                  柳建国                          131.0014                       1.80%
  6                  师子刚                           74.7046                       1.03%
  7                    唐斌                           34.0723                       0.47%
  8                  滕佳翠                           23.0000                       0.32%
  9                  宋德君                           21.1658                       0.29%
  10                   刘艳                           14.0000                       0.19%
                合计                                5,496.4690                     75.42%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

       5、外资股股东

       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之间的关系
       王立建            2,661.7257       36.52%
                                                        王立建、吴剑波和武思宇签订了一
       吴剑波            1,330.5656       18.26%        致行动协议,并分别持有石家庄中
       武思宇            1,073.2420       14.73%        岩 1.16%、10.07%和 7.99%的合伙
                                                        份额
  石家庄中岩              588.0000         8.07%
    复星高科              647.3744         8.88%
                                                        唐斌为复星高科的员工
        唐斌              34.0723          0.47%

       除上述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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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岩土工程、环境修复等领域的服务,是一家拥有多项核
心技术,能够为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等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包
括设计、咨询、施工在内的岩土工程一揽子解决方案的岩土科技公司。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及环境
与节能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具体服务领域及说明如下表:

      应用领域                                   具体说明
                         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地基基础、边坡及深基坑工程、复杂场
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
                                     地地基处理、既有建筑物加固改造等
                         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港口、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及大型公用设
    基础设施领域
                         施;城市综合管廊、地下商业街、地下车库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
   环境与节能领域                   污染场地修复、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公司立足北京,目前已累计布局包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
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等在内的全国二十余
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公司自成立以来,参与诸多国家及地方重大项目的建
设,如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粤港澳大湾区横琴澳门
通关口岸、北京副中心、新建济南东站、北京新机场、广西河池土壤污染综合
防治示范项目等;在关乎民生的市政工程上,公司参与了北京地铁 7 号线、北
京地铁 12 号线、北京地铁 4 号线、郑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来广营北路地下综
合管廊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在建筑工程上,参与了诸多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开
发建设,如万科、恒大、万达、华润、保利、中信、北辰、中国建筑、中车、
红星地产等。公司始终追求“与大地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肩负“以科技为
依托,为客户提供优质岩土解决方案”的使命,秉承“悦人达己、创新卓越”
的企业理念,致力于岩土工程、环境修复等业务板块的服务工作,促进人文环
境建设与自然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工
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工程勘察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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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环境工程)
乙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
质,能够承接和完成各种规模大、周边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公司主
要管理人员及技术研发团队成员大多毕业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日本名古屋
大学等名牌高校,具备丰富的岩土工程项目实践经验,主编或参编了多部国家
或行业标准,包括作为第一主编与清华大学共同主编的《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
准》(JGJ/T438-2018)、作为第一主编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主编的《软土
固化剂》(CJT526-2018),以及《抗浮锚杆技术标准》(YB/T4659-2018)、《岩
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建筑边坡施工
工 程 质量验收标准》( GB/T51351-2019)、《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
(CJJ/T286-201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JGJ/T422-2018)、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2017)等,并参编全文强制性
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GB、《既有建筑物鉴定加固通用规范》GB 等;主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
写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必修教材《岩土加固与处理工程技术
新进展》。公司拥有 69 项国家专利,掌握多项高效、节能、环保的岩土工程创
新核心技术,例如复杂工程计算分析技术、长螺旋成桩系列技术、止水帷幕系
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地下空间开发系列技术、污染场地修复 系列技
术、土体固化材料系列技术等,均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工程应用,取得了良
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公司与王思敬院士合作成立北京中岩大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岩土工程技术等方面展开研究,与王思敬
院士及其团队联合攻关,解决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岩土领域的技术水
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岩土工程        97,113.49   94.88%       73,073.66    96.40%      38,470.08     98.40%
   环境修复         5,069.32       4.95%     2,284.03       3.01%       320.79        0.82%
       其他           176.48       0.17%       447.14       0.59%       304.77        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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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02,359.29   100.00%    75,804.83   100.00%      39,095.64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岩土工程服务,报告期内该项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8.40%、96.40%、94.88%,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与
此同时,公司以传统岩土工程为依托,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开拓环境修复
等新兴业务。目前该项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系公司未来重要的新增
业务布局板块。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一直为岩土工程服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岩土工程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采用单一的专业施工承包
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组织,完成施工任务。除此模式
外,公司凭借在技术、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更加侧重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
的经营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是公司发挥自身的计算分析能力、专利、特
有技术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结合业主的需求,提供设计方案或针对已
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并最终完成后续施工。

     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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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方相关过程     公司控制过程                项目经理部运作过程               顾客等相关过程


                           1、项目投标
                                                                                   2、甲方部门招标


                          3、标书评审


                          4、合同评审

                                                                                            16
                          5、筹建项目部
                                                                                            、
                                                                                            建
                                                                            审定            设
                           供应部门控制           6、项目施工策划                           部
                                                                                            门
                           分包部门控制                                                     、
                      8                                                                     监
                           机械设备管理                                                     理
                                                                             监控           、
                                              7、资源分        10、施工现                   主
                                              包需求计           场准备                     管
                                              划及采购                                      部
                                                                                            门
                                                                            审核报批        、
                                                                                            质
      物资供应
                                                                                            监
                                                                             监控           站
 9                                                   11、施工过程控制
      劳务分包        12、项目施工监                                                        监
                        控、合同管理                                                        控

      外委试验

                                                                            监控、签认
                                                     13、产品监测、
                                                     不合格品控制
                      14、监测设备
                          管理


                                                                组织、签认、备案
                                   15、竣工验收



                                                        签认
                                                                                   18、业主部门、
                      17、保修期管理
                                                                                   保修要求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销售模式、采购模式以及工程项目的服务模式,具
体如下: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参与招投标,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的发布方式分为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司商务中心、岩土各部及分公司,通过固定客户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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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站等信息渠道,广泛收集项目信息,经过分析和筛选,将自身具有竞争
优势的项目确立为公司重点跟踪的信息;在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核心团队与
业主进行接洽,取得项目需求信息,并与相关人员交流相关工程技术和解决方
案;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主要求履行招投标手续,参与投标工作。

       在投标过程中,公司会依据发包方发包的情况,组织商务中心、技术中心
及相关的各岩土部门成立投标小组进行标书的编制工作,承揽岩土工程业务。

       投标完成后,项目经营人员将随时跟踪投标状况,并在中标后及时获取中
标通知书,商务中心将对项目进行立项,并组建项目部开始进行主合同的谈判
与签订工作。主合同需经商务中心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签订,并交
由财务部进行合同备案。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业务,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
履行的项目合同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1.71%,占比较
低。发行人业务获取方式及过程均符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商
业贿赂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被主
管行政部门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情形。

       2、采购模式

       公司经营业务中的采购主要包括材料及劳务分包采购等。

       公司注重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于混凝
土、钢筋、水泥等成本较高,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材料,公司实行统一采
购。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中,从分包商的选择到施工质量把控上严格进行管
理。

       (1)材料采购

       在收到建设单位下发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后,项目部将根据施工方案编制《项
目预算审批表》报送公司总部商务中心进行审核。项目部会同商务中心根据工程
量拟定采购计划,通过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册》或其他途径选取供应商询价并
进行谈判,最终综合筛选出适合项目的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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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均采用正规厂家的产品。混凝土、水泥、钢材、预制桩
等各类建筑材料到现场后,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使
用。

       (2)劳务分包采购

       为了满足施工项目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司将部分施工作业中劳务作业性质
的部分分包给劳务公司。

       在国内建筑行业,劳务分包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的用工方式。报告期内,
作为专业承包企业,发行人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所涉及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
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一般而言,劳务分包的内容包括:劳务分包商
及相关劳务人员应服从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施工安排;接受公司的技术
指导和评审;配合公司参与现场质量、环境及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合同约定进
行清包劳务作业,如泥浆制备、钢筋笼制作、材料搬运、桩头剔凿等。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分为施工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两部分。施工方案编制阶
段,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地勘报告、设计图纸以及客户的要求等信息,以法律
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公司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为依据,同时考虑质量、安全、
造价、工期等因素,完成方案编制并履行项目方案的审批。

       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验收三个步骤,具
体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和项目方案,为客户提供施工服务。在施工前由项目部负
责施工现场勘察及技术准备,认真做好设计方案的核查工作,负责编制施工方
案、编制项目计划成本、组织图纸会审。完成现场踏勘及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
案后,项目部负责组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等工作。项目含有劳务分包的,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商进行现场交底,包括项目合同工程工期、质量要求、明确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各单位、人员的责任划分。

       现场施工过程中,在公司的管理下,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与实
施,认真履行合同,完成施工方案的顺利实施,签署各项指令和文件,组织并
主持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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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验收过程中,项目部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等材料,进行自
检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经监理、设计、业主签字盖章确认后,按合同约定,
开展工程结算工作,同时将项目工程资料报公司存档。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岩土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
括预制桩、混凝土、水泥、各类钢材、砂石料、五金材料等,其中预制桩、混
凝土、水泥和各类钢材的采购额占比原材料采购的 80%以上,公司主要原材料
含税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制桩         2,393.90          7.01%    5,224.15        19.60%    2,843.19        21.12%
 混凝土        14,854.08         43.51%    9,345.34        35.07%    4,293.72        31.89%
  水泥          4,759.97         13.94%    3,301.85        12.39%    1,816.56        13.49%
  各类
               12,130.63         35.53%    8,779.05        32.94%    4,511.50        33.51%
  钢材
  合计         34,138.59        100.00%   26,650.38   100.00%       13,464.97     100.00%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市场化程度

     (1)岩土工程行业

     我国拥有岩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众多,但目前尚未形成全国性有影
响力的公司,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行业内多数为区域性企业,较少企业能够
实现跨区域经营。在各细分领域及各区域市场,已经出现了一些占有率较高、
有较强影响力的公司。

     行业内企业获取项目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或议标形式,行业竞争较为激
烈,市场化程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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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环境修复行业

     近年来我国环境修复行业逐渐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行业发展初期,其投
资建设主体主要为各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由它们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方式确定承包商,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这与项目的技术要求不高、资金量小
有关系。近年来随着项目的规模加大,数量增多,技术门槛提高,市场参与者
增加,市场化程度有快速提高的态势。总体上,环境修复行业的市场竞争依然
不充分,但发展趋势良好。

     2、行业竞争格局

     (1)岩土工程行业

     岩土工程行业所能处理的问题包括: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工程;交通基
础设施,包括道路、机场、铁路、港口码头、地铁、隧道等;资源回收利用;
能源;历史结构物的保护和修缮;废弃物处理与污染问题;场地整治和环境改
良;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风险减轻等。虽然国内大中型岩土工程类企业多达 500
余家,但该行业如此大的覆盖范围,足以让技术实力突出、施工质量强、经营
范围多样化的企业得到充分的发展。

     目前参与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市场竞争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具备
较强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的岩土工程企业,拥有较好的施工资质、管理水平、
技术实力及客户关系,有实力竞争国家重点及其他大中型岩土工程项目;二是
小型岩土工程施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技术水平较低,多数企业只能
以价取胜,竞争激烈,毛利率水平较低。

     (2)环境修复行业

     环境修复行业的服务领域较广,各项目之间的规模及治理难度存在较大差
异。通常,小型项目对参与服务的企业在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等方
面要求不高,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竞争较激烈;而在较大型项目上,由于
业主不仅要求承接单位拥有较高等级的资质,还要求提供包括项目前期调查和
检测、项目方案编制和工程设计、工艺及设备选型优化等,因此,对公司的总
体实力以及技术团队的水平和经验等方面要求较高,同时还应具备高水平的项
目管理能力、丰富的工程经验和较强的资金实力等,因此参与竞争的企业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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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少。另外,在技术要求较高的深层土壤地下水污染,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区
域的环境修复工程上涉足的公司并不多,其竞争程度相对较低。

     3、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近年来我国岩土工程行业发展迅速,目前行业表现为施工企业数量多、规
模小,行业内集中程度低的特点。该行业发展过程中技术发展较慢,大部分企
业施工工艺趋同,竞争较为激烈。如果行业内企业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
强创新能力,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公司拥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叁
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
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
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资质,是一家具备全面岩土领
域知识的高新技术企业。团队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例如复
杂工程计算分析技术、长螺旋成桩系列技术、止水帷幕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
列技术、地下空间开发系列技术、污染场地修复系列技术、土体固化材料技术
等。这些技术均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工程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公司与王思敬院士合作成立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士专家
工作站,在岩土工程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与王思敬院士及团队联合攻关,解
决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岩土领域的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团队人员主
编及参编了多部国家或行业标准,包括作为第一主编与清华大学共同主编的《桩
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438-2018)、作为第一主编与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共同主编的《软土固化剂》(CJT526-2018),以及《抗浮锚杆技术标准》
( YB/T4659-2018 ) 、 《 岩 土 锚 杆 与 喷 射 混 凝 土 支 护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086-2015)、《建筑边坡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T51351-2019)、
《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CJJ/T286-201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
术 标 准 》 ( JGJ/T422-2018 ) 、 《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异 型 预 制 桩 技 术 规 程 》
(JGJT405-2017)等,并参编全文强制性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既有建筑物鉴定加固通用规范》
GB 等。主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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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必修教材《岩土加固与处理工程技术新进展》;担任住建部建筑地基基础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标准化协会地基基础专业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建筑
学会地基基础分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分会、中国岩石力学与
工程学会岩土工程信息技术与应用分会、北京岩土工程协会等多个行业学会、
协会理事单位或理事。

     公司立足北京,目前已累计布局包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
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等在内的全国二十余
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公司自成立以来,参与诸多国家及地方重大项目的建
设,如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粤港澳大湾区横琴澳门
通关口岸、北京副中心、新建济南东站、北京新机场、广西河池土壤污染综合
防治示范项目等;在关乎民生的市政工程上,公司参与了北京地铁 7 号线、北
京地铁 12 号线、北京地铁 4 号线、郑州市轨道交通 3 号线、来广营北路地下综
合管廊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在建筑工程上,参与了诸多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开
发建设,如万科、恒大、万达、华润、保利、中信、北辰、中国建筑、中车、
红星地产等。公司肩负“以科技为依托,为客户提供优质岩土解决方案”的使
命,秉承“悦人达己、创新卓越”的企业理念,为社会创造价值。

     目前公司已累计布局全国 20 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成长为一家跨区域
经营的公司。公司凭借在技术、管理、品牌和客户基础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
在国内岩土工程行业占据一定地位,并通过自身的不断革新,推动整个行业的
不断发展壮大。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设备、运输设
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净
值为 86,551,644.54 元。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为办公用软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1,772,744.3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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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
备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主要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6,498.62         670.02              -     5,828.60    89.69%
     机器设备              3,924.95       1,183.96              -     2,740.99    69.84%
     运输设备                  103.54        36.46              -        67.08    64.79%
 办公及电子设备                 25.04         6.54              -        18.50    73.88%
       合计               10,552.15       1,896.98              -     8,655.17    82.02%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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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性质/用途                      坐落
                                                         (m2)                                                                  方式      权利
 1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2613 号     463.79   商品房/办公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1      购买      抵押
 2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7374 号     246.88   商品房/办公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2      购买      抵押
 3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6895 号     246.87   商品房/办公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3      购买      抵押
 4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7097 号     474.09   商品房/办公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4      购买      抵押
 5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7179 号     255.75   商品房/办公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5      购买      抵押
 6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4666 号     334.36   商品房/办公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6      购买      抵押
 7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6673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25        购买       无
 8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7657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26        购买       无
 9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18054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27        购买       无
 10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003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28        购买       无
 11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82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29        购买       无
 12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598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0        购买       无
 13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87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1        购买       无
 14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86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2        购买       无
 15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83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3        购买       无
 16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84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4        购买       无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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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权证号                           性质/用途                       坐落
                                                         (m2)                                                                    方式      权利
 17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85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5         购买       无
 18     中岩大地     京(2017)石不动产权第 0020478 号      44.83    商品房/车位   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2 层-236         购买       无
 19     中岩大地     京(2019)东不动产权第 0014727 号      88.45    商品房/办公   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 8 号楼 1 层 1 单元 103     购买       无
       合计                        19 宗                  2,648.15        -                             -                            -         -




                                                                     1-2-5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3、机器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1               多功能钻机           3             1,207.62           948.65       78.55%
  2                旋挖钻机            2               594.31           594.31      100.00%
  3              多轴咬合钻机          1               532.69           221.11       41.51%
  4               长螺旋钻机           3               207.83              16.48      7.93%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42 项注册
商标,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申请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取得方式

                                                2016/10/07-
 1                     中岩大地   17762328                         第1类           申请取得
                                                2026/10/06


                                                2016/10/14-
 2                     中岩大地   17762628                         第6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                     中岩大地   17762864                         第7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2/14-
 4                     中岩大地   17767711                         第9类           申请取得
                                                2026/12/13


                                                2016/10/14-
 5                     中岩大地   17768723                        第 19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6                     中岩大地   17769982                        第 35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7                     中岩大地   17770266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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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取得方式

                                               2016/10/14-
 8                    中岩大地   17779416                      第 40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2/14-
 9                    中岩大地   17780274                      第 42 类       申请取得
                                               2026/12/13


                                               2016/10/14-
 10                   中岩大地   17760725                       第1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11                   中岩大地   17762474                       第6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12                   中岩大地   17763111                       第7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2/14-
 13                   中岩大地   17767364                       第9类         申请取得
                                               2026/12/13


                                               2016/10/14-
 14                   中岩大地   17769271                      第 19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15                   中岩大地   17769452                      第 35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16                   中岩大地   17770568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17                   中岩大地   17779113                      第 40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2/14-
 18                   中岩大地   17780339                      第 42 类       申请取得
                                               2026/12/13


                                               2016/10/14-
 19                   中岩大地   17762193                       第1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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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取得方式

                                               2016/10/14-
 20                   中岩大地   17762511                       第6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1                   中岩大地   17763341                       第7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2                   中岩大地   17767555                       第9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3                   中岩大地   17769100                      第 19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4                   中岩大地   17769588                      第 35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5                   中岩大地   17770444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6                   中岩大地   17779287                      第 40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7                   中岩大地   17780481                      第 42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8                   中岩大地   17762362                       第1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29                   中岩大地   17762793                       第6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0                   中岩大地   17763512                       第7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1                   中岩大地   17768983                      第 19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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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图案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取得方式

                                               2016/10/14-
 32                   中岩大地   17769688                      第 35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3                   中岩大地   17770364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4                   中岩大地   17779328                      第 40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5                   中岩大地   17780528                      第 42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6                   中岩大地   17762130                       第1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37                   中岩大地   17763238                       第7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2/14-
 38                   中岩大地   17769194                      第 19 类       申请取得
                                               2026/12/13


                                               2016/10/14-
 39                   中岩大地   17769531                      第 35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40                   中岩大地   17770491                      第 37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41                   中岩大地   17779219                      第 40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016/10/14-
 42                   中岩大地   17780395                      第 42 类       申请取得
                                               2026/10/13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75 项专利,
具体情况如下:


                                      1-2-5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类型      申请日       权利期限       取得方式
   1     中岩大地        长螺旋二重管高压搅喷桩施工方法及其装置         200910089553.8      发明     2009/07/23    2029/07/23     申请取得
   2     中岩大地                     桩孔障碍物破除装置                201210213978.7      发明     2012/06/27    2032/06/27     申请取得
   3     中岩大地                      椭圆 SMW 工法桩机                201210527509.2      发明     2012/12/11    2032/12/11       受让
   4     中岩大地         一种加强型长螺旋嵌岩施工设备及其工艺          201410537581.2      发明     2014/10/14    2034/10/14     申请取得
   5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护筒装置             201510116199.9      发明     2015/03/18    2035/03/18     申请取得
   6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取土器              201510116200.8      发明     2015/03/18    2035/03/18     申请取得
   7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          201510128440.X      发明     2015/03/24    2035/03/24     申请取得
   8     中岩大地                  一种沉井施工方法及拆除方法           201510672790.2      发明     2015/10/15    2035/10/15     申请取得
   9     中岩大地       利用至少两种粉体生产胶凝材料的设备及方法        201610115307.5      发明     2016/03/01    2036/03/01     申请取得
  10     中岩大地              一种自动化停车场预约取车系统与方法       201610153570.3      发明     2016/03/17    2036/03/17     申请取得
  11     中岩大地                     固化土桩的施工方法                201610183422.6      发明     2016/03/28    2036/03/28     申请取得
  12     中岩大地                    接岸带的回填方法和装置             201610184675.5      发明     2016/03/28    2036/03/28     申请取得
  13     中岩大地       一种用于高压喷射注浆的动力头装置及其工法        201610982513.6      发明     2016/11/09    2036/11/09     申请取得
  14     中岩大地         一种用于机械立体车库的充电装置与方法          201710051150.9      发明     2017/01/23    2037/01/23     申请取得
  15     中岩大地                     桩孔障碍物破除装置                201220303032.5    实用新型   2012/06/27    2022/06/27     申请取得
  16     中岩大地                 一种加强型长螺旋嵌岩施工设备          201420589700.4    实用新型   2014/10/14    2024/10/14     申请取得
  17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变径钻头             201520022424.8    实用新型   2015/01/14    2025/01/14     申请取得
  18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分段钻头             201520022425.2    实用新型   2015/01/14    2025/01/14     申请取得
  19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护筒装置             201520151113.1    实用新型   2015/03/18    2025/03/18     申请取得



                                                                    1-2-5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0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取土器               201520151114.6   实用新型   2015/03/18    2025/03/18     申请取得
  21     中岩大地              利用至少两种粉体生产胶凝材料的设备        201620156702.3   实用新型   2016/03/01    2026/03/01     申请取得
  22     中岩大地              利用至少两种粉体生产胶凝材料的设备        201620157443.6   实用新型   2016/03/01    2026/03/01     申请取得
  23     中岩大地     一种原地原位修复重金属污染场地的搅拌注射系统       201620283950.4   实用新型   2016/04/07    2026/04/07     申请取得
  24     中岩大地                     一种垂直切割搅拌器                 201620835834.9   实用新型   2016/08/04    2026/08/04     申请取得
  25     中岩大地                      一种水平搅拌设备                  201720153294.0   实用新型   2017/02/20    2027/02/20     申请取得
  26     中岩大地                    一种正循环旋挖入岩钻机              201720176573.9   实用新型   2017/02/25    2027/02/25     申请取得
  27     中岩大地                       一种多功能钻机                   201720184482.X   实用新型   2017/02/28    2027/02/28     申请取得
  28     中岩大地              一种布袋式多扩大头旋喷锚杆杆体装置        201720273058.2   实用新型   2017/03/20    2027/03/20     申请取得
  29     中岩大地                  一种高压旋喷液压动力头装置            201720593128.2   实用新型   2017/05/25    2027/05/25     申请取得
  30     中岩大地                  一种垂直移动式圆形立体车库            201720603543.1   实用新型   2017/05/26    2027/05/26     申请取得
  31     中岩大地      一种与施工临时竖井结合的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        201720603596.3   实用新型   2017/05/26    2027/05/26     申请取得
  32     中岩大地                     一种垂直升降立体车库               201720918099.2   实用新型   2017/07/26    2027/07/26     申请取得
  33     中岩大地                     一种自行车立体车库                 201720918176.4   实用新型   2017/07/26    2027/07/26     申请取得
  34     中岩大地              一种与临时竖井结合的自行车立体车库        201721302183.8   实用新型   2017/09/30    2027/09/30     申请取得
  35     中岩大地                  一种位于道路下方的机械车库            201721667579.2   实用新型   2017/12/05    2027/12/05     申请取得
  36     中岩大地              一种与地下综合管廊相结合的地下车库        201721667586.2   实用新型   2017/12/05    2027/12/05     申请取得
  37     中岩大地                     一种升降横移立体车库               201721722813.7   实用新型   2017/12/12    2027/12/12     申请取得
  38     中岩大地               一种垂直切割搅拌器的连接控制系统         201821081857.0   实用新型   2018/07/09    2028/07/09     申请取得
  39     中岩大地                  一种自动供浆和返浆处理后台            201821085186.5   实用新型   2018/07/09    2028/07/09     申请取得



                                                                     1-2-5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40     中岩大地                     一种液态柱塞分室泵头               201821085189.9   实用新型   2018/07/09    2028/07/09     申请取得
  41     中岩大地                     一种垂直切割搅拌机                 201821084002.3   实用新型   2018/07/09    2028/07/09     申请取得
  42     中岩大地                   一种旋喷随钻定向导向装置             201821085234.0   实用新型   2018/07/09    2028/07/09     申请取得
  43     中岩大地         一种地下空间工法施工的多功能智能钻机           201821084001.9   实用新型   2018/07/09    2028/07/09     申请取得
  44     中岩大地                  一种组合式可回收型锚杆锚具            201821369428.3   实用新型   2018/08/24    2028/08/24     申请取得
  45     中岩大地       一种增强水泥土搅拌桩截水效果的预制砼板桩         201821505218.2   实用新型   2018/09/14    2028/09/14     申请取得
  46     中岩大地         一种基于可回收型锚索使用的预应力锚具           201821662649.X   实用新型   2018/10/15    2028/10/15     申请取得
  47     中岩大地     一种预制砼板桩与搅拌桩结合形成的两墙合一结构       201821785406.5   实用新型   2018/11/01    2028/11/01     申请取得
  48     中岩智泊      一种带有安全防护底板的地下垂直循环立体车库        201822161689.2   实用新型   2018/12/22    2028/12/22     申请取得
  49     中岩智泊                   一种带有缓存区的机械车库             201822235620.X   实用新型   2018/12/28    2028/12/28     申请取得
  50     中岩智泊        一种自走车库与机械车库相结合的立体车库          201822241060.9   实用新型   2018/12/28    2028/12/28     申请取得
  51     中岩大地               土壤切割搅拌器、地表土层施工设备         201822271208.3   实用新型   2018/12/29    2028/12/29     申请取得
  52     中岩大地                一种具有预警功能的可回收型锚杆          201920003292.2   实用新型   2019/01/02    2029/01/02     申请取得
  53     中岩智泊                    一种自走式错层立体车库              201920023991.3   实用新型   2019/01/08    2029/01/08     申请取得
  54     中岩智泊              一种地下井筒式立体自行车/电动车库         201920142996.8   实用新型   2019/01/25    2029/01/25     申请取得
  55     中岩智泊                  一种暗挖增扩式地下立体车库            201920164530.8   实用新型   2019/01/30    2029/01/30     申请取得
  56     中岩智泊              一种既有建筑下方增层建造的立体车库        201920166322.1   实用新型   2019/01/30    2029/01/30     申请取得
  57     中岩智泊        一种用于地下建/构筑物增强抗浮能力的结构         201920166133.4   实用新型   2019/01/30    2029/01/30     申请取得
  58     中岩智泊         一种用于共享单车立体停车库的控制系统           201920217088.0   实用新型   2019/02/20    2029/02/20     申请取得
  59     中岩大地                     一种污染土治理设备                 201920223571.X   实用新型   2019/02/22    2029/02/22     申请取得



                                                                     1-2-5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60     中岩智泊                   一种新式垂直升降立体车库            201920242497.6   实用新型   2019/02/26    2029/02/26     申请取得
  61     中岩智泊                  一种井筒式地下智能立体车库           201920294484.3   实用新型   2019/03/08    2029/03/08     申请取得
  62     中岩大地         一种用于咬合式排桩施工冷缝的注浆结构          201920541688.2   实用新型   2019/04/20    2029/04/20     申请取得
  63     中岩大地                一种基坑支护可拆除式预应力锚索         201920588488.2   实用新型   2019/04/27    2029/04/27     申请取得
  64     中岩大地                   一种桩间定向定位注浆帷幕            201920615373.8   实用新型   2019/04/30    2029/04/30     申请取得
  65     中岩大地        一种具有消除土体粘结作用的单轴搅拌钻头         201920663661.0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9/05/10     申请取得
  66     中岩大地                   一种界面活性剂的改性装备            201920663462.X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9/05/10     申请取得
  67     中岩大地                一种具有显著降阻作用的搅拌钻头         201920663606.1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9/05/10     申请取得
  68     中岩大地              大直径深层搅拌复合桩智能化施工系统       201920668840.3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9/05/10     申请取得
  69     中岩大地        一种具有消除土体粘结作用的双轴搅拌钻头         201920663408.5   实用新型   2019/05/10    2029/05/10     申请取得
  70     中岩大地                     一种扩底型管桩结构                201920678263.6   实用新型   2019/05/13    2029/05/13     申请取得
  71     中岩大地              一种长螺旋钻机的液压式变径扩孔钻头       201920704783.X   实用新型   2019/05/16    2029/05/16     申请取得
  72     中岩智泊      一种适用于无人驾驶汽车的智能立体车库停车场       201920774277.8   实用新型   2019/05/27    2029/05/27     申请取得
  73     中岩大地                    一种自钻式竖向注浆花管             201920956873.8   实用新型   2019/06/24    2029/06/24     申请取得
  74     中岩大地              基于降阻方式实现深层搅拌的搅拌钻头       201921189494.7   实用新型   2019/07/26    2029/07/26     申请取得
  75     中岩大地               一种可实现多向搅拌的单轴搅拌钻头        201921189948.0   实用新型   2019/07/26    2029/07/26     申请取得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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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产相关的资质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取得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资质类别            资质名称                    证书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020-11-11
 2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
 4     建筑业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业资质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          2016-01-04 至           建设委员会
 5
                          承包不分等级                 2021-01-0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6
                                级
 7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8                                                    至 2021-02-04
                            (设计))甲级                                  房和城乡建设部
       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
 9                    (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          至 2024-01-14
                                                                              资源委员会
                              测))乙级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
                          染修复工程)乙级
         设计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
 10                                                   至 2024-08-19
         资质       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                                  资源委员会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
                        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具体工程类型主要为各类岩土工程和环境修复工程,
均在公司可承包工程范围以内,不存在超过专业资质的业务承接情况。


       (四)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五)使用他人资产或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租赁的主要房屋情况如下所示:

 序                      建筑面       性质
           权利人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积(㎡)   /用途
                                    商品房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12 号 6 层   2020/02/07-20
 1          曲强          274.72
                                    /办公              1 单元 602                22/02/06
                                                                                2018/08/07-
 2         唐小洪         261.52    商品房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2021/08/21

                                             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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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      性质
           权利人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积(㎡)   /用途
                                   /办公        1098 号 1 栋 11 楼 1111 号
       江苏怡然葡萄酒              商品房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2019/03/01-20
 3                       177.86
         业有限公司                /办公        号 E08-2 栋 1118-1120 室        22/02/28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589 号开
                                   商品房                                     2019/06/23-20
 4         孙小燕        444.74               福万达广场 B 区商业综合体
                                   /办公                                        21/04/22
                                                  (含写字楼)33003 室
       天津中瑞荣天商
                                   商品房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高尔夫球场      2019/12/10-20
 5     务秘书服务有限      498
                                   /办公      以北汇津广场 1-4 号楼 330 室       20/12/9
             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与(日本)千田工程技术株式会社(以下
简称“千田”)签订一份《技术合同》,千田所拥有的“用粉状固化剂的深层混合
处理工法以及深层混合处理装置管路混合装置”(日本专利 5646218 号)技术向
公司设定独占实施权,实施区域为中国国内,并以此为基础拟在中国申请专
利。合同期间为从 2017 年 3 月 20 日起两年,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果
没有提出中止合同的书面文件,则合同期间延长一年,之后可以采用同样形式
自动延长一年的合同期间。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王立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股权/股份的情况。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王立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剑波、武思宇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出具《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本人、本人的近亲属(指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目前
不存在且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的情
况,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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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若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作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持股 5%或以上)之期间内,本人将采
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收购、兼并、合作、合伙、承包、担任顾问等方
式)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
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

     (三)在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
东(持股 5%或以上)期间,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
企业(“本人及相关企业”)自境内外获得任何业务机会,且该业务机会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之业务或于其时所主要从事之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
质性同业竞争,本人应立刻通知或促使相关企业立刻通知公司,保证公司较本
人及相关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得该业务机会的权利,并将协助公司以
本人及相关企业获得的条件、公允条件或公司可接受的条件取得该业务机会;
如果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近亲属
及相关企业已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承诺将该企业所持有的可能发
生的同业竞争业务或股权进行转让,并同意公司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
权和经营权;

     (四)在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
东(持股 5%或以上)期间,除非公司明确书面表示不从事该类业务或者放弃相
关机会,本人将不再新设立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业务或对公司构成实质性同
业竞争的控股子公司;如本人在上述条件下设立新的控股子公司,从事与公司
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本人将同意公司保留适时以公允价格购买该等业务
的权利。

     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
任。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且在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作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持股 5%或以上)期间持续有效且不
可撤销。本人承诺,如本人、本人近亲属及相关企业未能履行上述已做出的各
项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同意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或

                                 1-2-6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无法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立即停止与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
施予以纠正补救;(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最大程度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3)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审议
申请,并承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投赞成票。如因本人、本人
近亲属及相关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本
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2,661.7257 万
  1               王立建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6.52%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 1,330.5656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
  1               吴剑波
                               司总股本的 18.26%
                               直接持有公司 1,073.242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
  2               武思宇
                               司总股本的 14.73%
                               直接持有公司 647.3744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
  3              复星高科
                               总股本的 8.88%
                               直接持有公司 588.0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4             石家庄中岩
                               股本的 8.07%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中岩智泊      发行人持有其 84.00%股权
  2              中岩香港      发行人持有其 100.00%股权
  3              中岩越南      发行人通过中岩香港持有其 70%股权



                                   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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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键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王立建       董事长
  2               吴剑波       副董事长
  3               武思宇       董事、总经理
  4               柳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5               师子刚       董事、副总经理
  6               周建和       董事
  7               宋二祥       独立董事
  8               张新卫       独立董事
  9               高平均       独立董事
  10                田义       监事会主席
  11              杨宝森       监事
  12              翟博渊       职工监事
  13              刘光磊       副总经理
  14              宋德君       副总经理
  15                刘艳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6              马国庆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
  17                陈静       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关联方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
的父母)为公司关联方,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
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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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2)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关键管理人员            薪酬合计              338.27               295.04        273.29

     报告期内,除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经常
性关联交易。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担保。

     (2)关联方资金拆借

     2019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岩智泊因流动资金需求向刘光磊借款 25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中岩智泊已全额向刘光磊归还 25 万元借款。

     4、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5、关联方承诺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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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以及控股子公司中岩智泊向
公司高管刘光磊借款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以外,未发生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或偶
发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
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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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从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公司领薪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王立建    董事长       男        43    部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    无                       36.31    2,661.7257       -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石家庄中岩投资
                                       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工程
                                                                                                     管理中心(有限
吴剑波   副董事长      男        43    师;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                             32.95    1,330.5656       -
                                                                                                     合伙),执行事
                                       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务合伙人
                                       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
         董事、总
武思宇                 男        41    师;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   无                       33.28    1,073.2420       -
           经理
                                       司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8 年 4 月至 2015 年 1 月历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基
         董事、副
                                       所工程师、副所长兼总工程师;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
柳建国   总经理、      男        55                                                                  无                       29.91     131.0014        -
                                       京中岩大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5 年 9
         总工程师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
                                       术人员;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
         董事、副                      有限公司技术人员;2005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
师子刚                 男        43                                                                  无                       26.93      74.7046        -
         总经理                        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 年 9 月
                                       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2005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    上海复星高科技
周建和     董事        男        51    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裁。2017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复      (集团)有限公                -            -       -
                                       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     司,董事总经理
                                       担任公司董事



                                                                           1-2-6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从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公司领薪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1990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 月于荷兰德尔福特大学土木工程系从
                                                                                                      清华大学,长聘
宋二祥   独立董事      男        62    事博士后工作;1994 年 2 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副教                                 5.00             -       -
                                                                                                      教授
                                       授、教授、长聘教授;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0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北京华政税务师
                                       普通合伙)高级经理、部门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华政
张新卫   独立董事      男        48                                                                   事务所,合伙人、          5.00             -       -
                                       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副总经理
                                       立董事
                                       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北京市安理律师
高平均   独立董事      男        39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北京振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2016   事务所,合伙人、          5.00             -       -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     律师
                                       2017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河北省建材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
         监事会主                      2004 年 6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长;
 田义                  男        39                                                                   无                       27.27       6.0475        -
           席                          2008 年 12 月至今任中岩大地有限及公司项目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
杨宝森     监事        男        32    师;2012 年 4 月至今任中岩大地有限及公司工程师;2015 年 9      无                       24.71       4.8380        -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
         职工代表
翟博渊                 男        31    院技术员;2012 年 12 月至今任中岩大地有限及公司员工;2015      无                       25.56       4.8380        -
           监事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2-6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9 年从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公司领薪      股份数量    其他利益
                                                                                                                             (万元)      (万股)      关系
                                       2007 年 9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奥雅纳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
刘光磊   副总经理      男        40    司高级工程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中岩大地有限副       无                        28.81     132.9916        -
                                       总工程师;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991 年 4 月起就职于日本基础地盘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Kiso-Jiban Consultants Co. Ltd.);2012 年 5 月起任日本 In Situ
宋德君   副总经理      男        55    Solutions Co.,Ltd 国际事业部部长;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 无                           26.69      21.1658        -
                                       历任江苏圣泰実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总工
                                       程师;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西门子(北京)通信有限公司会计;
                                       2003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森泰飞货运有限公司(DHL
         财务总
                                       Solutions)财务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天力(北京)
 刘艳    监,董事      女        43                                                                      无                       30.85      14.0000        -
                                       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期间、2018
         会秘书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
                                       监




                                                                             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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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王立建直接持有公司 26,617,257 股股
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6.5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王立建持
有石家庄中岩 1.16%的出资份额,石家庄中岩持有公司 5,880,000 股股份,占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8.07%;此外,王立建还与吴剑波、武思宇签订了《一致
行动协议》,约定在对公司行使表决权时,三方保持一致行动,若未经协商或者
经过协商意见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时,吴剑波、武思宇同意无条件以王立建意见为
准。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吴剑波直接持有公司 13,305,656 股股份,
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8.26%,武思宇直接持有公司 10,732,420 股股份,
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4.73%。综上,王立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立
建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直接持      是否拥有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所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外居留权
王立建     132329197611******   中国    北京市海淀区           36.52%          美国永居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7,398,199.19        222,391,577.56      172,498,600.74
应收票据                               8,699,853.90      28,317,933.76        1,440,000.00
应收账款                          374,162,810.65        242,888,480.61      110,110,930.57
预付款项                               5,943,423.27       1,514,812.62        6,862,741.35
其他应收款                         12,239,253.88          5,476,263.38        8,602,891.63
存货                              246,337,977.12        163,527,817.93       99,319,713.59
其他流动资产                            701,584.63            4,183.60        1,022,144.95
         流动资产合计             955,483,102.64        664,121,069.46      399,857,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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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500,000.00                      -                    -
固定资产                          86,551,644.54        71,047,593.97        59,722,886.25
在建工程                             908,389.41                      -                    -
无形资产                           1,772,744.36           552,811.90          229,491.57
长期待摊费用                         684,908.80           832,960.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05,323.32        22,981,216.37        10,724,638.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38,445.00        23,440,61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0,061,455.43       119,355,197.87        71,177,015.90
           资产总计             1,085,544,558.07      783,476,267.33       471,034,038.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90,000.00         3,071,266.00          100,000.00
应付票据                          14,517,858.98         8,187,973.96         6,236,690.00
应付账款                         476,431,014.50       315,033,740.00       172,123,198.49
预收款项                           2,923,147.93         7,046,492.27         1,022,211.95
应付职工薪酬                      10,466,225.01         6,318,023.53         3,867,770.00
应交税费                          35,279,413.55        24,306,692.18        12,812,675.52
其他应付款                         2,032,079.12         1,511,466.33          435,961.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6,412.74         1,451,789.24         1,963,740.22
其他流动负债                      22,098,008.60        20,022,401.38         9,494,097.30
        流动负债合计             568,374,160.43       386,949,844.89       208,056,345.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314,707.62         6,439,956.75        11,358,82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4,662.90           921,894.9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59,370.52         7,361,851.74        11,358,821.50
           负债合计              574,433,530.95       394,311,696.63       219,415,166.60
股东权益:
股本                              72,881,484.00        72,881,484.00        69,763,997.00
资本公积                         124,168,961.66       124,168,961.66        78,133,044.92
其他综合收益                          -57,404.50                     -                    -
专项储备                           1,718,900.11         1,291,221.43         1,291,221.43
盈余公积                          33,861,334.14        20,948,534.81        11,767,1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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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未分配利润                       276,439,366.26       169,874,368.80        90,663,463.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09,012,641.67       389,164,570.70       251,618,872.13
少数股东权益                       2,098,385.45                      -                    -
       股东权益合计              511,111,027.12       389,164,570.70       251,618,872.13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085,544,558.07      783,476,267.33       471,034,038.7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23,649,164.20      758,685,314.31       391,629,203.26
其中:营业收入                  1,023,649,164.20      758,685,314.31       391,629,203.26
二、营业总成本                   875,487,862.98       654,005,301.42       332,021,554.03
减:营业成本                     785,661,872.75       577,028,478.30       286,248,904.78
税金及附加                         5,451,736.54         3,370,026.13         1,153,964.20
销售费用                           4,492,412.67         2,969,266.89         1,319,919.01
管理费用                          23,589,212.08        19,291,668.25        17,013,986.38
研发费用                          33,452,372.49        27,951,102.01        18,372,838.93
财务费用                           1,622,717.10         6,392,200.94          571,990.89
其中:利息费用                       390,121.13           751,150.99          796,353.87
      利息收入                       300,962.91           221,978.36          278,587.54
信用减值损失                      22,824,096.3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9,199,158.20         8,279,545.94
加:其他收益                           8,856.63             3,629.06          700,000.00
投资收益                           2,276,663.21         2,201,052.89          302,054.79
资产处置收益                        -678,962.80            -8,082.65           -62,458.69
三、营业利润                     148,161,301.22       104,680,012.89        59,607,649.23
加:营业外收入                        81,598.87            13,200.62          826,105.83
减:营业外支出                       462,393.66           118,403.51             2,534.80
四、利润总额                     147,780,506.43       104,574,810.00        60,431,220.26
减:所得税费用                    19,414,437.22        12,694,315.32         8,016,548.44
五、净利润                       128,366,069.21        91,880,494.68        52,414,671.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28,366,069.21        91,880,494.68        52,414,6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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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28,515,100.79          91,880,494.68        52,414,671.82
润
2.少数股东损益                    -149,031.5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82,006.4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7,404.50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57,404.50                       -                     -
收益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24,601.93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8,284,062.78          91,880,494.68        52,414,671.8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28,457,696.29          91,880,494.68        52,414,671.82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73,633.51                       -                     -
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6                   1.32                  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6                   1.32                  0.8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9,043,014.53        525,070,741.47       328,249,540.2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0,344,988.38         29,495,518.17        25,465,553.1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9,388,002.91        554,566,259.64       353,715,093.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0,140,211.29        418,426,191.35       237,128,335.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4,571,292.74         21,888,035.21        13,899,335.7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656,209.09         35,694,844.00        17,254,777.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570,435.00         55,296,664.95        36,449,789.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2,938,148.12        531,305,735.51       304,732,23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449,854.79         23,260,524.13        48,982,8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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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20,000.00     394,820,000.00      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74,027.34       2,201,052.89         302,05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809,4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29,124.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123,151.34     397,021,052.89      36,111,454.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7,320,715.26      19,548,942.70       1,330,145.3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0,020,000.00     395,420,000.00      35,5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340,715.26     414,968,942.70      36,830,145.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17,563.92     -17,947,889.81        -718,690.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72,018.96      49,153,403.74      77,482,527.8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4,650,083.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20,242.07      17,102,007.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92,261.03      66,255,410.89      82,132,611.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6,050.25       5,522,210.35       6,400,585.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682,000.51       4,082,428.50      12,704,199.33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17,858.98      13,294,960.47       6,236,6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85,909.74      22,899,599.32      25,341,474.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3,648.71      43,355,811.57      56,791,136.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7,404.50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896,046.66      48,668,445.89     105,055,300.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630,356.63     165,961,910.74      60,906,610.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526,403.29     214,630,356.63     165,961,910.74




                                    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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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行人经信永中和鉴证的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如下:

                                                                                         单位:元
              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78,962.80          -8,082.65             -62,458.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
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0,444.77          16,829.06           1,526,105.8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2,276,663.21      2,201,052.89             302,054.79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462,382.93        -118,402.89               -2,534.80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3,645,750.70
益项目
              小计                           1,225,762.25      2,091,396.41           -1,882,583.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3,863.08         313,739.46            -282,387.54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1,041,899.17      1,777,656.95           -1,600,196.0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
                                             1,041,899.17      1,777,656.95           -1,600,196.03
净损益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流动比率                     1.68                    1.72                     1.92
         速动比率                     1.25                    1.29                     1.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77                    50.33                   46.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92                    50.33                   4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6.98                    5.34                     3.61
    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              0.35                    0.14                     0.09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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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2               4.29                  4.74
    存货周转率(次)                3.83               4.39                  3.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15,326.69          10,925.28             6,404.25
        元)
      利息保障倍数                 379.81             140.22                76.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2,851.51          9,188.05              5,241.47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2,747.32          9,010.28              5,401.49
        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32               0.32                  0.70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4               0.67                  1.5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股本总数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无形资
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额÷期末股本总数

     2、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
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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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9 年度           28.73              1.76                1.76
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8 年度           31.03              1.32                1.32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35.60              0.86                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         2019 年度           28.49              1.75                1.75
益后归属于公司
                       2018 年度           30.43              1.29                1.29
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17 年度           36.68              0.89                0.89

    注 1:公司于 2015 年 9 月进行整体变更。

    注 2: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
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
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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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简要盈利预测表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要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95,548.31      88.02%     66,412.11           84.77%     39,985.70       84.89%
 非流动资产
                   13,006.15      11.98%     11,935.52           15.23%      7,117.70       15.11%
     合计
  资产总计        108,554.46     100.00%     78,347.63          100.00%     47,103.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规模不断增长,资产总额从 2017
年末的 47,103.40 万元增长到 2019 年末的 108,554.46 万元,增加 61,451.06 万元,
增幅为 130.46%,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收到股东
增资款 11,934.84 万元人民币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89%、84.77%和
88.02%,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稳定。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56,837.41     98.95%      38,694.98         98.13%      20,805.64      94.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5.94     1.05%             736.19        1.87%      1,135.88       5.18%
   负债合计          57,443.35   100.00%       39,431.17        100.00%      21,941.5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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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1,941.52 万元、39,431.17 万元和
57,443.35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与公司资产规模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公司
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高于 90%。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①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102,359.29          99.99%         75,804.83         99.92%       39,095.64           99.83%
务收入
其他业
                  5.63           0.01%           63.70           0.08%             67.28          0.17%
务收入
 合计      102,364.92       100.00%           75,868.53       100.00%        39,162.9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3%、99.92%和
99.99%,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②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A、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变动        金额         比例       变动          金额       比例
岩土工程     97,113.49    94.88%    32.90%      73,073.66     96.40%     89.95%     38,470.08     98.40%

环境修复      5,069.32     4.95%    121.95%      2,284.03      3.01%     612.00%       320.79      0.82%

其他           176.48      0.17%    -60.53%       447.14       0.59%     46.71%        304.77      0.78%

  合计      102,359.29   100.00%    35.03%      75,804.83    100.00%     93.90%     39,095.64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类别分为岩土工程、环境修复及其他,其中,岩土工程属
于核心业务板块,报告期各期内,该类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 90%以上。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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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于公司的岩土工程技术,近年来,公司逐渐开展环境修复业务,直至
2019 年末,公司已经在华南、华东及华中各地开展了多项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其他收入主要包含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及租赁收入,报告期内该类业务数量
少,业务规模小。

       B、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目       金额           比例     增长率    金额           比例     增长率     金额        比例
华北      44,680.11      43.65%    31.42%   33,996.88      44.85%   157.69%   13,192.94    33.75%

华中      23,947.48      23.40%    53.23%   15,628.83      20.62%    83.11%    8,535.22    21.83%

华南      20,695.60      20.22%    66.20%   12,452.21      16.43%         -           -           -

华东       9,505.88       9.29%   -11.81%   10,779.39      14.22%   -36.84%   17,067.32    43.66%

西南       3,530.22       3.45%    19.77%    2,947.52       3.88%   881.98%     300.16      0.76%

合计     102,359.29     100.00%   35.03%    75,804.83     100.00%   93.90%    39,095.64   100.00%

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类按项目所在地区进行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北、华中、华东和华南,以上地
区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23%、96.12%和 96.55%。

       报告期内,凭借技术优势、项目经验以及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公司逐步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布局。

       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36,709.19 万元,涨幅为 93.90%,系华北
地区收入增长 20,803.94 万元及华南地区收入增长 12,452.21 万元,主要得益于华
北核心城市项目群开发,如红星地产位于山西、天津等地的多项工程;以及华南
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 BCD 区桩基工程、澳
门轻轨延伸横琴线预留基坑支护工程等。

       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26,554.47 万元,涨幅为 35.03%,主要得
益于华南地区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澳门轻轨延伸横琴线预留
工程基坑支护项目,以及华北、华中多地核心城市项目群开发,如万科、红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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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位于河北、北京和天津等地的多项工程以及北辰集团位于湖北、湖南等地的多
项工程。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44.98        2,326.05         4,898.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1.76        -1,794.79            -7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9.36           4,335.58         5,679.1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7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89.60        4,866.84        10,505.53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实现了持续增长,具有
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能力,提
高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保持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的趋势。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①资产状况趋势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和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2.92%和 52.77%,如果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
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同时,随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营规模的继续扩大,未来几年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将保持
继续增长的趋势。

     ②负债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降低,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继续扩大,公司未来的负债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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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所有者权益趋势

     报告期内,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断增加,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有者权益
将会大幅上升,公司资本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盈利能力及前景分析

     ①技术研发优势是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基础

     近年来,国家政策强烈呼吁岩土工程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预示着未来公
司将面临细分市场整合、经营模式改变、技术研发升级的趋势,只有拥有持续研
发能力的优秀企业才能得以在市场整合的过程中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高效、清
洁、友好的施工工艺和卓越的过程管理将有效帮助客户控制成本、节约工期,为
公司赢得业界知名度和持续的业务承接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积极与国内外具有研发优势的岩土企业、研
究所、高校等进行战略合作和技术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研发体系,提升员工研发
能力,使公司具备持续的研发活力。

     ②全国业务布局是业绩持续增长的动力

     对于岩土工程行业,目前各地区市场的服务和产品标准化程度依然较低、技
术发展水平和竞争程度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布局业务对岩土工程企业来说充
满挑战,只有具备规范化管理意识、丰富的市场和技术经验的企业才能牢牢占据
市场。

     公司的业务从个别省市起步,逐步辐射至周边区域,现已在全国 20 余个省
市布局,未来公司将规划走出国门,把多年来积累的成功的项目经验和市场经验
带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寻求新的商业机遇,保障业绩持续增长。

     ③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得到进一步的降低,资本实力将得
到显著的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募投项目的实施
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当前岩土工程行业大发展的市场机遇,继续扩大经营规模,不
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另外,随着公司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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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将得到更加有效的执行,从而有利于
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盈利能力的加强。


      (六)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
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4、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利润分配事宜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2、报告期实际利润分配情况

     (1)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345.9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21.51 万元(含
税)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738.37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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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
司以现有总股本 6,084.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669.27 万元(含
税)。

     经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
现有总股本 6,976.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48.82 万元(含税)。

     (3)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

     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
现有总股本 7,288.1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903.73 万元(含税)。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所持股比例
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
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
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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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包括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安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充分
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
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现金分红的条件及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6)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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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七)发行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 3 家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所示:

     1、北京中岩智泊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 1 号楼 11 层 1106
生产经营地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产品设计;机动车
               公共停车场管理;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委托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
               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通讯设备、电子
 经营范围
               产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
               发行人持股 84%
控制情况
                                                    总资产(万元)           44.86
              2019 年末/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41.87
            (业经信永中和审计)
                                                    净利润(万元)           -64.79

     2、中岩大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0 月 9 日              认缴出资            1.00 元港币
注册地/主要
               Unit 402, 4/F Fairmont HSE No 8 Cotton Tree Drive Admiralty HongKong
生产经营地
 经营范围      投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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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及     发行人持股 100%
控制情况
                                                    总资产(万元)          1,155.51
              2019 年末/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191.60
            (业经信永中和审计)
                                                    净利润(万元)           -11.41

     3、指南针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5 日              认缴出资          232.00 亿越南盾
注册地/主要    Phòng 313 Tng 03, Tòa nhàSaigon Paragon, S 3 Nguyn Luong Bng,Khu
生产经营地     PhúMyHng,PhngTnPhú,Qun7,ThànhphHChiMinh,ViêtNam
 经营范围      岩土工程服务
股东构成及
               中岩香港持股 70%,NGUYN TRNGI(阮重大)持股 30%
控制情况
                                                    总资产(万元)          1,155.49
              2019 年末/2019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680.68
            (业经信永中和审计)
                                                    净利润(万元)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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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4,293,82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扣
 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
 境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项目经过了严格、谨慎、专业
 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总量将视询价时确定的发行价格而定,所募集到
 的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                              总投资额
            项目名称                              资金额                  备案情况
号                              (万元)
                                                (万元)
1    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0,030.00      10,030.00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9】19 号
2    环境修复项目                 4,190.12       4,190.00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9】20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90.77       3,790.00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9】18 号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03.88       2,200.00    京石景山发改(备)【2019】21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51,708.20      46,481.35    -
           合计                  71,922.97      66,691.35    -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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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
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
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情况监督与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对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
排,该存储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
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不存在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除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外,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
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均已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不涉及房屋土建
或产品生产线的投资和建设,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
(2018 版)》所列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
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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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
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
司在市场、人员、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
好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1、生产经营规模

       公司立足北京,目前已经累计布局包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
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等在内的全国二十
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业务增长情况
以及全国化布局的需要,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助于公司提高服
务响应能力,增强服务网络的覆盖深度和广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行业地
位。

       2、财务状况

       报 告 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9,162.92 万元、 75,868.53 万元和
102,364.92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5,241.47 万元、9,188.05 万元和 12,836.61 万
元。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盈利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竞争优势。

       3、技术水平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岩土工程团队,团队核心成员拥有高学
历、具备岩土工程类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将有助于公司不断开发
新技术、新工艺,更为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客户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
力。在多年的科研与工程实践过程中,公司团队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
国家专利,并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工程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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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本次募资资金投向的“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及技术实力,紧跟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巩固公司竞争优势。

     4、管理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行之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拥有一支专业且经
验丰富的岩土团队,成功完成多个行业内有示范效应的岩土工程和环境修复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
规范运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和管理保障。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同业竞争且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
产生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实施主体均为公司
自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是一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环保
工程等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包括设计、咨询、施工在内的岩土工程一揽子解决方
案的岩土科技公司。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管理效
率、节约运营成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工程服务能力
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如下:

     1、贯彻以点带面的区域深耕政策,实现公司的全国化战略布局

     公司目前业务仍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和华中地区。作为岩土工程服务提供
商,公司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岩土工程施工企业。近年来,公司在跨区域经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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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一定成效。公司的业务除了在华北、华中这两大优势区域继续保持健康良
好的发展势头外,也积极开拓了华东、西南、华南等地区。然而,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的以总部承揽项目、分派人员的做法将不能满足公司发展
的需要。“工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修复项目”将在现有分公司、办事
处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并新增工程办事处,为公司应对行业竞争、实现跨越
式发展奠定基础。分公司、办事处的设立,不仅可以承担区域内项目信息的搜集、
项目投标、项目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利于企业的宣传,在当
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当地业务拓展的可持续性。项目有助于公司更好的
贯彻以点带面的区域深耕策略,为实现公司全国性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奠定更加
夯实的基础。

     2、扩充施工设备,提高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岩土工程、环境修复业务方面,自有施工设备数量相对较少。随着国
家“十三五”规划中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我国城市地标、高层建筑、基础设施、
市政工程建设等大型工程项目的新一轮建设施工需求渐起。而大型工程项目的建
设施工普遍呈现出规模化、专业化、施工时间短、强度高等特点。业主和发包方
为保证准时、高质的完成项目,对施工企业的服务能力要求越发严格。随着市场
竞争的加剧,拥有先进的工程设备有助于公司承揽更多项目,从而增强收益能力。
因此,公司有必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施工设备,为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奠定基础。
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在岩土工程、环境修复等业务上的服务
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项目承揽能力,稳定市场份额。

     3、保持技术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工
程建设的岩土工程技术实现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建筑用地的
日趋紧张,各种高层建筑层出不穷,对地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地基基础作为建
筑物承载的核心,其质量优劣直接决定了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性。公司从提
供岩土工程服务起家,未来将继续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发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传统业务的技术水平,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节约工期,解决工程难题,提高项目承揽能力。总体而言,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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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岩土工程服务解决方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
力,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近年来公司紧跟节能环保这一世界性大趋势以及中国的城市化进
程这一全国性趋势,积极开展环境修复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等新兴业务板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兴业务板块的科研实力,提
高相关业务的承接能力,提升盈利能力,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4、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信息化代表新的生产力和发展方向,已成为引领创新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资本市场竞争的加剧及互联网浪潮的冲击,我
国企业的业务模式、市场拓展、管理营运、技术创新等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信
息技术能显著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是企业能够掌控的重要竞争力之
一。

       目前,公司的信息化程度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经营领域的开拓,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
复杂,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公司亟需建设先进的信息化系统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
水平。“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将引进 ERP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MIS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及 OA 办公自动化系统,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公司现有的系统架构、
业务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实现公司业务标准规范统一,增强多业务、跨区域、跨
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程度,提高协同管理效率,最终达到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成
本,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

       5、提升项目承揽能力,实现高速发展

       资金实力不仅是保证在建工程项目如期实施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参与市场
竞争、提升项目承揽和运作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关键要素。随着岩土工程行
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岩土工程企业在承接到某个项目之后,
往往需要投入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周转金、质量保证金等大量资金,
因此施工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就成为了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资金实
力强劲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从源头上争取项目的能力。经过多年的积累,
公司在人才储备、工程技术、施工经验、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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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营运资金的充足与否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为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
重要支撑。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导向为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带动了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
的需求。近年来,在政府扩大内需、调整振兴重点产业、统筹中东西部协调发展、
加快“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保障房、综合管廊、城市地铁、轻轨地铁、城际
高铁、公路桥梁、隧道及城市地下空间、机场、港口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相
继展开,为岩土工程行业提供了庞大的内需市场。

     而在环境修复行业,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政策,为环境服务和环境修复方案和工程施工提供了政策
保障,驱动行业向着“规范化、技术化”的方向发展。伴随各地环境治理工作逐
步进入实质性阶段,土壤、地下水治理的市场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未来
市场容量足以支撑各地分公司、办事处的经营和发展。

     2、优秀的人才队伍、专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

     在人才队伍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岩土工程团队,团队核心
成员拥有高学历、具备岩土工程类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不仅有利于
公司更为深入、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客户的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助于公
司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进而满足不同项目的需要,为公司跨区域快速发展
奠定基础。

     在技术实力方面,在多年的科研与工程实践过程中,公司团队掌握多项核心
技术,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例如复杂工程计算分析技术、长螺旋成桩系列技术、
止水帷幕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地下空间开发系列技术、污染场地修复
系列技术、土体固化材料技术等,均已经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工程应用,取得了良
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核心技术必将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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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与此同时,公司紧跟节能减排这一世界性大趋势以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这
一全国性趋势,积极开展软土地区水泥固化剂替代品研究以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
发与利用研究,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项目经验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成功完成多个行业内有示范效应的岩土
工程和环境修复项目,例如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雄安新区城际铁路雄安站、粤港
澳大湾区横琴澳门通关口岸、北京副中心、新建济南东站、北京新机场、广西河
池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项目等,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赢得了良好的市
场口碑和广泛的市场认可。公司的施工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正在不断提升,为其抓
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良好的客户基础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岩土工程服务,是一家拥
有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
案的岩土科技公司。公司以“悦人达己、创新卓越”为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
和积累,逐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已经累积了包括中国建筑、中国中
铁、北京建工、北辰、万科、万达、华润、保利、中国中车、红星地产等在内
的一系列优质客户。良好的客户基础和稳定的客户群是公司发展业务的重要保
证,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4、研发方向适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涉及岩土工程、环境修复和地下空间开发
等业务板块。其中研发业务领域的研发计划充分考虑了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和实践联系紧密,因而能最大程度地契合客户需求。“从实践中来,到
实践中去”的研究方法不仅使得研发课题具备坚实的现实基础,而且能够通过实
践得到反馈,进而不断调整施工工艺,促使新技术趋于成熟。此外,公司还根据
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5、信息化外部环境的日臻成熟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保证

     目前,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强
大动力。作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型产
业,信息产业受到了广泛重视。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针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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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信息技术已较为完善,信息化平台在运作模式上已较为成熟。此外,大
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各行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商业
模式创新注入了新鲜血液,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外部环境已日益成熟。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需要购置的 ERP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MIS 项目管
理信息系统、OA 办公自动化系统、门户管理系统、办公软件及操作系统的技术
应用已成熟、稳定,需要购置的网络设备、监控设备、视频会议终端等设备市
场供应充足,且市场上存在大量优质的整体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可以为公
司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日臻成熟的外部环境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
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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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岩土工程行业属于建筑行业的子行业,而建筑行业极大地依赖
于国家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周期。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面临宏观经济周期波
动的风险。

       2、产业政策风险

       岩土工程行业项下的桩基和基坑支护业务涉及房地产、公用市政工程、公
共设施、港口、工业厂房等众多建筑工程项目,建筑业的景气度与固定资产投
资高度相关。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其
政策趋势和调控力度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岩土工程行业的发展。近年来,绿色
建筑、新型城镇化建设、基建补短板等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
遇,但不排除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
响。

       3、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整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基础设施领域及环境
与节能领域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房地产行业的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7.27%、62.13%、63.35%。近年来中央着力于建立房地
产平稳长效发展机制,预计未来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不会改变,可能会对房地
产投资造成影响。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调整,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可
能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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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岩土工程市场需求呈增长态势,行业内的企业发
展迅速。但由于国内岩土工程类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竞争较为激烈。随
着未来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行业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岩土工程行业将势
必出现新一轮的整合。

     为适应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
养,开发了多项高效、节能、环保的岩土工程新技术,如计算分析技术、止水
帷幕系列技术、桩基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等,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
司的竞争优势与市场地位。但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
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可能难以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在市场竞争
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经营风险

     1、核心技术人才流失、核心技术失窃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岩土工程行业,属于智力、人才密集型行业,从事岩土工程的
技术研发和项目施工不仅需要了解专业知识,还要具备系统、全面的项目管理
经验。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大多毕业于国内外名牌高校,具备丰
富的岩土工程理论知识和项目实践经验,主编或参编了多部国家或行业标准,
包括作为第一主编与清华大学共同主编的《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
(JGJ/T438-2018)、作为第一主编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主编的《软土固化
剂》(CJT526-2018),以及《抗浮锚杆技术标准》(YB/T4659-2018)、《岩土
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建筑边坡施工工
程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 ( GB/T51351-2019 ) 、 《 土 壤 固 化 剂 应 用 技 术 标 准 》
(CJJ/T286-2018)、《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JGJ/T422-2018)、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JGJT405-2017)等,并在编全文强制性
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GB、《既有建筑物鉴定加固通用规范》GB 等;主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
写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必修教材《岩土加固与处理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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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依靠自身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先后研发
出多项高效、节能、环保的岩土工程创新核心技术,例如复杂工程计算分析技
术、长螺旋成桩系列技术、止水帷幕系列技术、岩土锚固系列技术、地下空间
开发系列技术、污染场地修复系列技术、土体固化材料系列技术等,从而奠定
了公司在国内岩土工程技术领域的地位。

     虽然公司采取了申请专利、与公司内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其他竞
争对手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但是如果出现发行人核心技
术人员流失,可能会使竞争对手复制公司核心技术的施工细节,削弱公司的技
术优势。

     2、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建立了将安全生产责任分级分层落实到各个环节、每个员工的安全生
产责任体系,并通过了 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50430-2007 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和 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安生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所承接的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
全问题。尽管如此,不能完全排除公司在未来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
及工程安全问题,从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

     3、经营规模扩大引起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和收入规模持续增长,资产总额从 2017 年末的
47,103.40 万元增加至 2019 年末的 108,554.46 万元,营业收入从 2017 年的
39,162.92 万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102,364.92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以后,公司
的经营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随着规模的增长,公司施工的项目数量和项
目人员的增多,将造成管理难度的加大,从而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
要求。在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如果公司项目管理能力不能同步提
升,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及劳务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费(主要包括预制桩、各类钢材、混凝土、水
泥等)、机械租赁费及劳务分包费,报告期各年以上费用合计占公司营业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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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为 94.29%、94.52%、94.26%。如果未来原材料及劳务价格大幅上涨,将造
成公司施工成本的变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累计布局包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湖南、湖北、
四川、浙江、江苏、广东、广西、江西、海南等在内的全国二十余个省、直辖
市及自治区。未来随着公司全国化战略布局的不断深化,业务及管理机构地域
分布将更加广泛,资产规模、员工数量不断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
出考验。同时,岩土工程项目均需现场完成,具体项目的现场管理和总部配合
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公司未来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无法满足公司业务持续
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岩土工程部不能充分及时地掌握项目现场的各项信息,加
强工程进度、安全、质量、人力资源配备等方面的管理,将对公司未来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不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55.09 万元、
27,120.64 万元、38,286.26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90%、
40.84%、40.07%,占比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金额,以及未结算工程施工金额均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对公司项目资金管
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现阶段公司客户信用状况良好,但未来仍然存在
部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出现逾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可能,从而对公司
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于 2015 年 9 月 8 日、2018 年 11 月 30 日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取得了编号为“GF201511000506”号、“GR201811007055”号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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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每三年认定一次,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该项资质,或者国家的税收
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大幅下降。本次发行后股
本总额和净资产有较大增加,但公司募投项目从投入至预计达产需要一定时
间,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非流动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843.85 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采
用开发物业冲抵应付公司工程款及预付购房款而形成的资产,由于上述资产中
部分物业的持有意图尚不明确,在以后年度如未将以上物业转让,公司将承担
房地产行业价格波动引起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风险。


      (六)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研发优势做出,尽管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进行了审慎测算,确认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良好、项目可行,但由于市场发展
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方案和公司的预
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包括中国建筑、中国中铁、北京建工、北
辰、万科、万达、华润、保利、中国中车、红星地产等在内的一系列优质客
户。报告期各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271.70 万元、
56,990.50 万元、70,267.71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77.29%、75.12%、
68.64%,前五名客户占比相对较高。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
系,并不断地开拓新的客户或新的合作项目以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但不排除未来与上述客户终止合作关系,并未能持续稳定的开拓新客户,从而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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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风险

     1、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 A 股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公司股
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
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

     2019 年底在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近期在全国扩散,为控制疫
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公司的部分施工项目受此影响,
施工进度晚于预期。尽管公司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以积极复工,但如果疫情短期
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将导致国内工程项目进一步延期复工,进而影响公
司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整体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同时,公司的项目合同也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被单方面
终止或取消、引发纠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指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
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
或即将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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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万元)
 1       山西同鑫伟业物资有限公司         材料购买合同                                                各类钢材                         1,200.00

       2、工程建造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0.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发包方                                      合同名称                                  工程内容
                                                                                                                                  (万元)
                                          中海油天津 LNG 二期项目接收站 EPC 总承包工程储罐桩基工程
 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桩基工程                        11,698.81
                                          标段二(4#、5#LNG 储罐)分包总价合同
 2       武汉金辰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P(2018)164 号地块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10,443.29
 3       山西亚泰圣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原迎泽西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分包工程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10,099.50
 4       武汉辰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P(2018)068 号地块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7,821.67
                                          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初定)配套部分 B23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5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基坑支护工程                     6,284.90
                                          施工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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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房产按揭贷款抵押借款合
同

     2013 年 12 月 2 日 , 公 司 与 华 夏 银 行 北 京 平 安 支 行 签 署 编 号 为
《BJZX3110220130270》、《BJZX3110220130297》、《BJZX3110220130299》、
《BJZX3110220130300》的小企业房产按揭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总额共计
13,850,000.00 元,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贷款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贷款利率 7.2050%,贷款发放后若央行调整基准利率,则从次年
初开始贷款利率按照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上浮 10.00%执行。

     以上合同由公司名下原值为 29,274,946.08 元的办公用房通景大厦 1102、
1103、1105、1106 室作为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 YYB19(高抵)20170010 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

     (2)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平安支行签署编号为 YYB19(融
资)20170012 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公司可在 9,000,000.00 元的循环额度
下向华夏银行提出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及其他经认可的
授信业务申请,循环额度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8 日。

     该合同由公司名下原值为 29,274,946.08 元的办公用房通景大厦 1102、1103、
1105、1106 室作为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 YYB19(高抵)20170010 的《最高
额抵押合同》。

     (3)公司与北京银行建国支行签署的授信合同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建国支行签署编号为 0564380 的《综合
授信合同》,约定公司可在 28,000,000.00 元的循环额度下向北京银行建国支行
提出贷款、票据承兑、保函、国内信用证申请,循环额度期限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

     该合同由公司名下原值为 24,964,441.54 元的办公用房通景大厦 1101、1104
室作为抵押担保,并签署编号为 0564380-001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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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与广发银行石景山支行签署的授信合同

     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石景山支行签署编号为(2019)京银
综授额字第 000420 的《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公司可在 50,000,000.00 元的循环
额度下向广发银行石景山支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循环
额度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该合同项下每笔业务以公司提供的保证金作为质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请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
及其他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三)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未了结的
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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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立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12 号 6 层 1 单元 602

联系电话             010-6880 9559

传真                 010-6880 0097
联系人               刘艳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巍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             010-5902 6666

传真                 010-5902 6670

保荐代表人           王僚俊、李文进

项目协办人           赵静劼

项目经办人           王嵩飏、李详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洋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联系电话             010-5809 1000

传真                 010-5809 1100

经办律师             任为、胥志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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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叶韶勋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电话             010-6554 2288

传真                 010-6554 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克东、成岚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青华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联系电话             010-5838 3636

传真                 010-6554 7182

经办评估师           李占军、冯道祥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 9999

传真                 0755-2189 9000


       (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交所广场

联系电话             0755-8866 8888

传真                 0755-8866 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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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华贸中心支行

户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             020023452902730025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20 年 8 月 28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9 月 23 日

网下、网上申购日期      2020 年 9 月 24 日

网下、网上缴款日期      2020 年 9 月 2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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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是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除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外,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00。


三、查阅地点、电话

     发行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12 号 6 层 1 单元 602

     电话:010-6880 955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电话:010-5902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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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
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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