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20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1.00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00 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9.00 理制度>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0 年 11 月 2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
邮件至 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电
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
信函请寄: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联系人:刘艳,
电话:010-6880955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zydd.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 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意 对 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1.00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
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2.00 √
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3.00 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
6.00 的议案》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7.00 案》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8.00 √
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9.00 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
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
证号码/ 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股东统一社会 人姓名
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
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
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