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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
下,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高平均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张新卫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宋二祥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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