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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2-08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北京中岩大
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在公司公
告栏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7 日,时限不少于 10 天。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等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者,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