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21-03-0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骨干,均与公司(含子公司)有聘任关系。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4、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规
定。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
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1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3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