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6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6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通景大厦 12 层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7,220,4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5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7,213,5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5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8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933,1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0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926,2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0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8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77,213,58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9911%;反对 6,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6,2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53%;反对 6,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为、张丙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