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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岩大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最终版2021-12-2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相关材料,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后的会
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角度出
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独立董事:宋二祥、高平均、张新卫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