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会议的
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聘任武思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柳建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
工程师,聘任师子刚、刘光磊、牛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艳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张会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相关材料,充分了解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
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
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武思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柳建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总工程师,聘任师子刚、刘光磊、牛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艳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聘任张会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张新卫、高平均、陈涛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