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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1-2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的《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
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
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
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
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
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全国性金
融机构(指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上市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
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则要求是:确保安全性前提下兼顾流动性
与收益性,在指定银行范围内选择购买安全性与流动性均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面动
态跟踪并及时完整报告理财产品相关风险变动情况。
    总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保本型理
财产品(如有的话),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
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0〕第ZB11767号《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812.49万元,具体投入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使用规模        募投项目金额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
 1                                   40,530.18                345.94            345.94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
 2                                   14,306.70                466.55            466.55
             级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749.53                     -                 -
              合计                   68,586.41                812.49            812.4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宸展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宸展光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

       据此,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
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12.4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世明                    朱荣辉                     蔡虹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