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
高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曾经任职、现今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2)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
准)
4、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
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
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
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
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