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宸展光电(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0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仔细认真的
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
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
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业务需
要而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
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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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情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世明 朱荣辉 蔡虹
2021 年 0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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