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6月1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6月16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6月16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0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大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人,
代表股份总数93,37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93%。其中:参加现场投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总数41,48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41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总数51,89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0.539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Dynamic 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回避表决,同意89,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1,8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Dynamic 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回避表决,同意89,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1,8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1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 Dynamic W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回避表决,同意
89,4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1,16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3%;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莹、李静娴。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17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