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1-1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
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
仔细认真的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对外股权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5,870,000 元人民币收购祥达光学(厦门)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定
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
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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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情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莉莉 吴家莹 朱晓峰
2021 年 1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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