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将向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800 万元,其中含预付款额度不超过 500 万美元(人民币以实
时汇率结算),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租赁、提供制造服务等。
关联董事Chiang Michael Chao-Juei、Foster Chiang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台湾分公司
经营管理层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授权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议案生效后,尚未到期的同类型议案不再执行。
(二)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1 月 1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金
关联方 日-11 月 30 日)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额
实际发生金额
22,650.00
采购原材 参照市场价格 (其中含预付
TPK 集团 22,804.50
料、服务等 双方协商确定 款额度不超过
关联采购
500 万美元)
小计 - - 22,650.00 22,804.50
2022 年(1 月 1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金
关联方 日-11 月 30 日)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额
实际发生金额
江朝瑞 租赁房屋 100.00 48.84
参照市场价格
睦群股份有限 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租赁 租赁房屋 50.00 42.98
公司
小计 - - 150.00 91.82
鸿通科技(厦 参照市场价格
制造服务 1000.00 12.80
门)有限公司 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销售
小计 - - 1000.00 12.80
注:1、TPK集团含TPK Holding Co.,Ltd. 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TPK Universal
Solutions Limited、长鸿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宸鸿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的全资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向关联方江朝瑞与睦
群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分别缴纳押金为 60.00 万新台币与 35.20 万新台币。
3、与TPK集团部分关联交易采用预付款方式的原因:因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已经
停产,而公司下游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仍将持续,为了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公
司根据客户需求预计进行的策略性备料,预付款额度不超过 500 万美元(人民币以实
时汇率结算)。
(三)上一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 2022 年(1-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2022 年 披露日期
交易 关联方 11 月)实际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内容 预计金额 及索引
类别 发生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采购原材 2022 年 1 月
TPK 集团 22,804.50 25,400.00 20.40% -10.22%
关联 料及服务 6 日《关于
采购 预计 2022
小计 - 22,804.50 25,400.00 20.40% -10.22%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
江朝瑞 48.84 60.00 15.81% -18.60% 公告》
租赁 (2022-
关联 房屋 003)、
睦群股份有限
租赁 42.98 60.00 13.91% -28.37% 2022 年 10
公司
月 28 日
《关于增加
小计 - 91.82 120.00 29.72% -23.48%
2022 年度预
关联 2022 年(1-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2022 年 披露日期
交易 关联方 11 月)实际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内容 预计金额 及索引
类别 发生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鸿通科技 计日常关联
(厦门)有 制造服务 12.80 1000.00 0.00% -98.72% 交易额度的
关联 公告》
限公司
销售 (2022-
小计 - 12.80 1000.00 0.00% -98.72% 087)
1、因公司交易主要以美元结算,受汇率波动因素影响,今年年初至今
人民币大幅贬值,以致以人民币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结算为美元后额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性
度不足,因此,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审议通过了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人民币 2,000 万元。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2、与鸿通科技的实际交易额度与预计金额差异为 98.72%,主要系鸿
异的说明
通科技为新设立公司,今年在境内取得的业务定点尚未大规模量产所
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额度偏差,主要系受汇率波动
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因素影响以及新业务量产时间不确定性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的情况。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差异的说明 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TPK集团(指TPK Holding Co.,Ltd. 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TPK Holding Co.,Ltd
董事长:江朝瑞
实收资本额:台币 4,066,637,590 元
地址:台北市內湖区民权东路六段 13 之 18 号
主营业务:触控感应器、触控模组、触控荧幕、ITO玻璃及保护玻璃相关产品之
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TPK Holding Co.,Ltd.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
3,014,409,486 美元,净资产 1,214,630,911 美元;2022 年 1-9 月净利润 19,576,472 美
元。
2、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及租赁
住所: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 141 号 11 楼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新台币 1,200,536 千元、净资产新台币-15,536 千
元;2022 年 1-9 月净利润新台币-91,474 千元。
3、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Michael Chao-Juei Chiang
注册资本:13,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销售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 187 号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鸿通科技总资产 33,588,164 美元、净资产 16,755,959 美
元;2022 年 1-9 月净利润-2,881,704 美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1 TPK集团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2 江朝瑞(Chiang Michael Chao-Juei) 公司实际控制人
3 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4 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提供
制造服务,以及租赁办公及仓储场所等,交易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
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产生
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而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
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是审
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宸展光电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