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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邦智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 刘兴德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 陆      遥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次数                                                 0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乎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12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合规性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外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三)关于回购、赔偿损失及未履行承诺相关措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持股
                                                             是             不适用
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五)发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对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六)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不适用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                         陆   遥




                                 保荐机构(公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