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公司
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2021 年 2 月 25 日
(临时)会议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2 2021 年 3 月 4 日 1、《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3 2021 年 3 月 15 日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4 2021 年 4 月 2 日
(临时)会议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6、《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 2021 年 4 月 16 日
次(定期)会议 7、《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10、《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事项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6 2021 年 4 月 27 日 1、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限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7 2021 年 6 月 10 日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8 2021 年 7 月 2 日
次(临时)会议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9 2021 年 8 月 24 日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次(临时)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10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
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历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认真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文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
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关联交易。
6、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对外担保。
8、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
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所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持续地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监督和核查,公司在 2021 年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平、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公告。
11、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
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
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