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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邦智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女士、方仕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
女士、方仕军先生的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6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
应当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女士、
方仕军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女士、
方仕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女士、方仕军先生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
    3、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女士、方仕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
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侯新军先生、汤力先生、夏群波女士、方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