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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
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提名刘芳兰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朱丹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意提名
刘芳兰女士、朱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
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将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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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鉴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
1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6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含税);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综合上述情形,公司调整本次回购价格,即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1.96 元/股,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2.03 元/股。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法
 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
益,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755905260810702,
以下简称“原专项账户”)之资金全部转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由
于公司存放于原专项账户的结构性存款有部分尚未到期,待其到期后,公司将原专项账
户内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择期注销原专项账户,
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失效。同时,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的
其中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565236)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
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失效。

  本次公司变更、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与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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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法
 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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