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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邦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
志杰先生、唐娟女士、石春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阎
磊先生、梁华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
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梁华权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名的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任职条件和能力,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表决程
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
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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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芳兰女士、朱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曾云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芳兰女士、朱丹萍女士经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曾云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
事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司董
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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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志杰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深圳市宝安电子工业公司副总工程师;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中山火炬电子技术研究所(筹建期)所长;1996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
任高科力执行董事;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振邦有限监事、总工程师;2001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振邦有限执行董事、总工程师;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振邦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总工程师;2010 年 1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星河软
件董事;2014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振邦有限、振邦智能董事长、总工程师。
    截止目前,陈志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2%;通过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24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陈志杰先生与唐娟女士为夫妻关
系,与陈玮钰女士为父女关系,是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
事务合伙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唐娟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职于湘潭市建委培训科;1994 年 10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职于
深圳新恒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996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高科力监事;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振邦有限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高科力执行
董事;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振邦有限监事;2010 年 1 月至 2017 年 5 月,
任星河软件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振邦有限、振邦智能董事兼
总经理。
    截止目前,唐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8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4%;通过
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7.05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4%;通过珠海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2.55
                                       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唐娟女士与陈志杰先生为夫妻关系,与陈玮钰女士为
母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石春和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
程师职称。1989 年 6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研究所高级工程
师;2000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资深人力资源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从事人力资源自由顾问;2017 年 1 月至今,任振邦智能董事;
2018 年 4 月至今,任惠州涛海美源旅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深圳市一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实话石
说管理咨询中心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实话石说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
    石春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阎磊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学博士,最高
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
任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富创集团副总经
                                      4
理、董事会秘书;2014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2019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5 年 12
月至今兼任深圳兄弟足球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宇瞳光学独立董事,
可立克独立董事、东方时尚独立董事、牧原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阎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梁华权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专员;
2009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员;2016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深圳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正领管理咨询
(深圳)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乐心医疗董事、纬德信息董事、远光软件独立董
事、恒基达鑫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梁华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5
                   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芳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先歌国际影音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人事襄理;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深圳市德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人
事主管,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芳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朱丹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深德彩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21 年 4 月至今,任
公司法务专员。
    朱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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