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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邦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以及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
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对上述 1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8.6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111,489,400 股为计算基数,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减少 86,6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1,489,400 股变更为 111,402,800 股。详细内容见同日
在《证 券时报 》《 中国 证券报 》《 上海证 券报 》和 《证券 日报 》及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
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券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
                                        1
园4栋
    2、申报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40,下
午 14:00-18:00
    3、联系人:夏群波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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