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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邦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丽馨)2023-03-3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丽馨)

     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人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相关法规要求,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现场出席 6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1 次,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
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 2022 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审议过
程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所发表的独立
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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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                              主要内容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独
       会第十八次   立意见
       (临时)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的独立意见
   1
                    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2   第二届董事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会第十九次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定期)会议 见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第二届   1、关于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董事会第二   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十一次(临   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时)会议     售期及行权期的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   关于第二届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第二   及独立意见
       十二次(临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时)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5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条件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三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次(临时)会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议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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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     第 二 届 董 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会 第 二 十 四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次(临时)会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           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2 年,本人按照交易所、证监会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第二
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
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发展规划、内部管理、董监高薪酬和股权激励进行讨论并
提出指导建议;同时,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
核,以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等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
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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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公平。

   2、持续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
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今后,本人将进一步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
运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刘丽馨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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