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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征和工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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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及应用指南相关规定。除上
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的分类,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
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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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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