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0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起始日期 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首发限售股的股东 9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7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10 号)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50,000 股。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17 号)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13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175 万股。首发 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1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8%;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2,0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2%。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数量为 6,130 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深圳市达晨创泰 已履行完毕 股权投资企业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2021 年 1月 (有限合伙)、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 日至 2022 深圳市达晨创恒 关于股份锁 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 年 1 月 10 股权投资企业 定的相关承 份,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 日),截至本 (有限合伙)、 诺 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 公告披露日, 深圳市达晨创瑞 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 未出现违反 股权投资企业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的情形。 (有限合伙) 已履行完毕 (2021 年 1月 陈立鹏、相华、 关于股份锁 11 日至 2022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牟家海、徐大志 定的相关承 年 1 月 10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诺 日),截至本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 公告披露日, 份(如有),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分股 未出现违反 份。 承诺的情形。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未出 本人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现违反承诺 或青岛金果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陈立鹏、相华、 关于股份锁 的情形,此项 持有的征和工业股份与前述持股平台所承诺 牟家海、徐大志 定的相关承 承诺为后续 的锁定期限一致。 诺 仍需遵守的 承诺。 (2)征和工业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已履行完毕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 (2021 年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 月 11 日至 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2021 年 7 月 9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日),截至本 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公告披露日, 六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9 日)收盘价低于 未出现违反 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 承诺的情形。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已履行完毕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2021 年 1 关于股份锁 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 月 11 日至 任增胜、付振明 定的相关承 份,也不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 2022 年 1 月 诺 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 10 日),截至 接持有的征和工业股份与前述持股平台所承 本公告披露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诺的锁定期限一致。(2)此承诺为不可撤销 日,未出现违 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 反承诺的情 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形。 (1)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本人在锁定期(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 份应符合以下条件: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 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正常履行中, 式等;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 截至本公告 价。(2)本人在征和工业担任董事、监事或 披露日,未出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或本人在任期届满 现违反承诺 陈立鹏、相华、 关于减持的 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的情形,此项 牟家海、徐大志 相关承诺 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 承诺为后续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仍需遵守的 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 承诺。 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征和工业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 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 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4)此承诺为不 可撤销的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 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 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正常履行中,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 截至本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 披露日,未出 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 现违反承诺 关于稳定股 和责任; 陈立鹏、牟家海 的情形,此项 价的承诺 (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 承诺为后续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 仍需遵守的 投赞成票(如有); 承诺。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 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 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从该等规定。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 正常履行中, 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截至本公告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 披露日,未出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 现违反承诺 关于稳定股 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 相华、徐大志 的情形,此项 价的承诺 和责任; 承诺为后续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 仍需遵守的 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 承诺。 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 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 从该等规定。 (1)如本人违反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或在 正常履行中, 任职期间违规转让征和工业股份的,违规减 截至本公告 持征和工业股份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征和 披露日,未出 关于未履行 工业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征和工业股 现违反承诺 陈立鹏、相华、 承诺时的约 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的情形,此项 牟家海、徐大志 束措施 6 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 承诺为后续 所得上交征和工业,则征和工业有权扣留应 仍需遵守的 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征和工业的违规减持 承诺。 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情况 (2)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如需); (5)因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6)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 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 变动过程中、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4,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9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 1 1,075,758 1,075,758 (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 2 878,787 878,787 (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 3 1,045,455 1,045,455 (有限合伙) 4 陈立鹏 500,000 500,000 注(2) 5 相华 400,000 400,000 注(2) 6 牟家海 340,000 340,000 注(2) 7 任增胜 210,000 210,000 8 付振明 170,000 170,000 9 徐大志 120,000 120,000 注(2) 合计 4,740,000 4,740,000 注: (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2)股东陈立鹏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相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牟家海先生为公司 董事、副总裁,徐大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 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 61,300,000 -4,740,000 56,560,000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20,450,000 +4,740,000 25,190,000 流通 三、股份总数 81,750,000 0 81,75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截 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