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征和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
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续
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芳龙、吴育辉、李宝林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