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53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玉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202,77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73.6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7,258,3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44,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1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3人,代表股份2,944,47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6018%。 (2)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 方式参会,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重大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金玉谟先生、陈立鹏先生、牟家海先生、 相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金玉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金玉谟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陈立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立鹏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牟家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牟家海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相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相华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育辉先生、孙芳龙先生、许树新先生为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4.01 选举吴育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育辉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孙芳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孙芳龙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许树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树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赵国林先生、孙晓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5.01 选举赵国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赵国林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孙晓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60,20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944,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孙晓辉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美莉、王志鹏;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