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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3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并
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后续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相关的其他事宜。近日,公司完成了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7,575,757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60,606,059.8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43,556,948.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7-4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于近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淘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流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信息及账户金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人民币/元)

               中国农业银行    用于建筑节能服
南方电网综合能 股份有限公司    务拓展项目募集
                                              44032801040015698          350,535,060.97
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明月路支    资金的存储和使
               行              用

                            用于分布式光伏
                            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和生物质气化
               中国工商银行 供热项目(河南
南方电网综合能
               股份有限公司 长领食品有限公 3602005029200758158           429,090,055.43
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流花支行 司生物质气化技
                            术改造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用于偿还银行贷
               招商银行股份 款和城市照明节
南方电网综合能
               有限公司广州 能服务拓展项目 120907871510606               272,830,000.00
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

                                合计                                    1,052,455,116.40

    备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月路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

    支行下设机构,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备注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设机

    构,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备注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3,556,948.59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人民币

    1,052,455,116.40 元的差额部分为尚未置换的已支付或待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
审计费、上市相关手续费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等)。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甲方对
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庆利、温家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
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
/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
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
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
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壹份。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