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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0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广州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
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
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及时、完备,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
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对现金
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及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
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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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财务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其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流程、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
缺陷。
    南网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系因客户节能服务要
求发生变化或宏观环境所致,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项目投资
总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
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章程》、参照其
他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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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系根据公司对职业经
理人的考核目标及 2020 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
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八、《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年度绩效
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中的目标及责任书,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考核目标客观、合理,其绩效考核方法、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九、《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按公司内部控制各
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在资产
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遵循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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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度,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理上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振平、丁军威、栗皓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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