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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0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 版)》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或“公司”)
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决策以及公司董事、经营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
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方电
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证券发行文件的议
案》。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
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
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一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
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批准报出南方电网


                                   — 1 —
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全年财务计划情况的议案》。
    (二)参加及列席会议情况
    2020 年 2 月 7 日,监事列席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4 月 30 日,
监事列席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公
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2020 年 4 月 10 日,监事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三)监督检查情况
    2020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9 日,按照《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 版)》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治理、董事会、经营班子履职
情况、以前年度问题整改发现、风险防控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
行了整改完善。
    (四)其他工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综合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 版)》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合规管理职责,
并严格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依法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经营决策、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公司已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违法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
    (二)财务报告方面
    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在报告期内会计信息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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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方面
    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进行了规定,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
关联交易事项和关联方。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情况,公
司的关联交易合理合规。
    (四)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总体合理、有效。公
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管理层级和各业务领域的制度体系,基本符合决策、执行、监督
相分离的制衡原则,体现了风险防范及责任追究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方面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
职责。在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2020 年的工作是称职的。
    三、2021 年工作展望
    (一)持续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加强监事会职能建设,切实参与“三会一层”各项会议及活动,依法依规持续开
展对董事、高级管理层的 2021 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并加强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
推动公司科学发展。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实效
    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进一步推进公司项目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重点领
域和重大交易事项检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依法依规
经营。
    (三)推动内部监督资源互通
    畅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的信息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推动公司内
部监督资源的互通共享和工作协调,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公司整体监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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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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