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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11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
了解的基础上,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
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材料完备且提交时间及时,未发
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核赖炽森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等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赖炽森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赖炽森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2021 年 1-10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一是由于 2021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完整包括第四季度,二
是由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了调整,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子公司)预
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是基
于公司经营计划和供应商、客户情况而预计的,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该类关
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开展该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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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因该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
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双方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
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
急处置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与处置原则、
风险报告、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等,内容全面、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
及时控制和化解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关于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振平、丁军威、栗皓
                                                2021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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