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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关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4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032,755,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64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260,440,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75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772,315,11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4名,代表公司股
份数为260,634,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8%。中小股东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2,695,4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574,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0%;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2,695,8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0,436,5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35%;反对2,3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0,436,5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35%;反对2,3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5.01《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南方电网及其子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02,695,8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0%;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574,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02《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12,393,3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79%;反对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575,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反对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5.03《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南能汇智节能科技有限公
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2,696,3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0%;反对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575,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反对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02,696,3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0%;反对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0,575,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2%;反对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0,435,4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35%;反对2,3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30,437,43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36%;反对2,3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邵文辉、郭蒙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视频)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