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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能源:2021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2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7,878,78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2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7,727,272.71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
    1、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
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7,878,78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情况如下:
    1、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134 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
月24日。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
最低减持价将做出相应调整。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
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13楼
    咨询联系人:任女士
    咨询电话:020-38122705
    传真电话:020-3812274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