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红日药业 股票代码:300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乐东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长海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中山门东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晨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罗兰花园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五)《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兴城集团控 股红日药业相关事项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 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红日药业 指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姚小青、姚晨、孙长海 姚小青将其所持有上市公司的 6%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给兴城集团 兴城集团 指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国资委 指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姚小青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红日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姚小青 名称:姚小青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11965********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乐东里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务、职业 姚小青:博士,执业医师。1996 年创办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由姚小青担任第一完成人的项目“中药血必净注射液制备及其防治 SIRS 和 MODS 的研究”获得天津市科委颁发的天津市科技成果证书;2007 年,姚小青 还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技术创新带头人”的荣誉称号,2012 年被授 予“天津市劳动模范”称号,姚小青入选天津市第一批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杰 出企业家。曾任天津市第三医院医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天津市医药行业协会副 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学会急救专业委员会副主 席,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2、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红日药业股份外,姚小青的对外投资如下: 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元) 与疾病诊断治疗相关的试剂、药物、 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江苏为真生物医药 5803.9624 万 术转让、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的生产 2.48%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和销售;从事上述商品、自产产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持有红日药业股份外,姚小青未控制其他企业或者对其他企业有重大影 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小青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孙长海 名称:孙长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21961*********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中山门东里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务、职业 孙长海:硕士,高级工程师。先后负责完成血必净注射液、盐酸法舒地尔及 其注射液、辛伐他丁及其胶囊、盐酸西替利嗪及其胶囊、低分子量肝素钙及其注 射液等十余个新药品种的开发研究工作。先后承担部、省级科技项目 11 项,在 研 5 项,完成 6 项,具有丰富的临床研究组织,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物产 品中试和产业化组织的经验。曾任天津市生化制品厂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 长、董事。 6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孙长海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红日药业股份外,孙长海未控制其他企业或者对 其他企业有重大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长海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姚晨 名称:姚晨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201021989******** 住所/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罗兰花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1、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务、职业 是否与所 任职单位注册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任职单位主营业务 地 存在产权 关系 北京市海淀区中 2014 年 10 月北 京 柘 领 投 资 投资经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 关村南大街 1 号 至 2015 年 管理中心(有限 无 理 管理;投资咨询 友谊宾馆苏园写 10 月 合伙) 字楼 268A 室 2015 年 10 月百康芯(天津) 总经理 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医疗研天津市武清商务 持有其母 7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至 2018 年 6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究与试验发展,工程与技术 区畅源道国际企 公司北京 月 公司 研究与试验发展,仪器仪表 业社区 C4 号楼 百康芯生 制造、维修,医疗器械制造、1-3 层 物科技有 租赁,医疗器械销售,货物 限公司 及技术进出口,食品检测设 14.18%股 备制造与销售,环保设备销 权 售、安装 以微流控芯片核酸检测技 北京市海淀区上 北京百康芯生 2016 年 12 月 术为核心,致力于自动化微 地东路 1 号院 1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董事 14.18% 至今 流控芯片核酸检测系统的 号楼 5 层 503 室 司 研发、生产和销售 7 2、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姚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红日药业股份外,姚晨的对外投资如下: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元) 以微流控芯片核酸检测技术为核 北京百康芯生物科技 651.5837 万 心,致力于自动化微流控芯片核 14.18% 有限公司 人民币 酸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疾病诊断治疗相关的试剂、药 物、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技术 江苏为真生物医药技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医 5803.9624 万 2.07% 术股份有限公司 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从事上述 人民币 商品、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除持有红日药业股份外,姚晨未控制其他企业。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晨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晨暂未选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除持有红日药业外,不存在持 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姚晨、孙长海不存在持 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姚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之子。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 与孙长海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 9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兴城集团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取得上市公司 的控股权。为了稳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同时基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 友好协商,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6%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予 兴城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姚晨、孙长海在未来 12 个 月内除遵守本人承诺之外,无明确增加或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 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 告义务。 1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与兴城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 协议》,将所持红日药业 180,663,287 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予兴城集团,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姚小青持有红日药业 411,815,6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68%;一致行动人姚晨持有红日药业 47,368,8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7%; 一致行动人孙长海持有红日药业 21,140,1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702%。姚 小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日药业 480,324,6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952%。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小青持有红日药业 411,815,6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68%,其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68%;一致行动人姚晨持有红 日药业 47,368,8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7%;一致行动人孙长海持有红日药 业 21,140,1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702%。姚小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480,324,6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952%,其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9.952%。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兴城集团与姚小青、大通集团签署了《支持取得实际控 制权的协议》,约定在该协议生效且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兴城 集团控股红日药业相关事项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后,在兴城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大于或等于 15%时(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兴城集团的持股比例低于 15%时,姚小青、大通集团依然遵守本条约定),姚小青、大通集团不谋求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认可并支持兴城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对上市公司 实施实际控制,除姚小青与孙长海 2018 年 6 月 22 日已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外,不与任何其他第三方达成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同日,姚小青与兴城集团签 1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姚小青将其持有的红日药业 180,663,287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 6%)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兴城集团行使,《表决 权委托协议》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兴城集团控股红日药业相关事 项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各方履行《支持取得实际控制权的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约定之 后,兴城集团将取得大通集团、姚小青对兴城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支持, 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668,303,6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2.195%。兴城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城集团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事项正在准备申报当 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小青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411,815,639 股股份中, 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期间股份限售的相关规定,处于限售状态的上 市公司股份数为 411,613,974 股;处于质押状态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240,100,000 股。本次交易姚小青拟将表决权委托给兴城集团的股份数为 180,663,287 股,该 等股份处于限售状态。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 制情形。 1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8 年 11 月 25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姚小青与兴城集团签署了《姚小青与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将所持红日药业 137,002,99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55%转让予兴城集 团。同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长海与兴城集团签署了《孙长海与成都兴城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所持有红日药业 5,871,55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95%转让予兴城集团。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办理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红日 药业股票的情形。 1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小青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1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姚 晨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16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长海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17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姚小青与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备查地点:上市公司证券部 1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小青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19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 晨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2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长海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2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在地 股票简称 红日药业 股票代码 30002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姚小青 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乐东里 人名称 务人住所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部分表决权发生变化 动人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公司第一大股 否 √ 上市公司实 否 √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表决权委托) 2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普通股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及比例: 人披露前拥有 姚小青持股数量:411,815,639 股,持股比例:13.68%; 权益的股份数 姚晨持股数量:47,368,896 股,持股比例:1.57%; 量及占上市公 孙长海持股数量:21,140,147 股,持股比例:0.70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姚小青与其一致行动人姚晨、孙长海合计持股:480,324,682 股,持股比例: 15.952%。 股票种类: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姚小青持股数量:411,815,639 股,持股比例:13.68%(其中拥有表决权的股 后,信息披露 份比例为 7.68%); 义务人拥有权 姚晨持股数量:47,368,896 股,持股比例:1.57%; 益的股份数量 孙长海持股数量:21,140,147 股,持股比例:0.702%; 及变动比例 姚小青与其一致行动人姚晨、孙长海合计持股:480,324,682 股,持股比例: 15.952%(其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9.95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来 12 个月内继 否 √ 续增持 2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月是否在二级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2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小青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25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姚 晨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26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长海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23 日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