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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日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19-02-1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2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及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2018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1,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
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2018 年 12 月 0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83),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19,499,938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6476%。
    2019 年 01 月 0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30,99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95%。
    一、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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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01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34,99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1.1624%,最高成交价3.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2元/股,
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17,128,539.50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实施细则》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 事 实 发 生 日 ( 2018 年 11 月 15 日 ) 前 五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成 交 量 之 和 为
72,331,38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
成交量的25%,即18,082,846股。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
量最大值为16,499,869股(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05日)。
     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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